忧思恐。内因也。(劳心好色。内之内也。)跌扑闪 。伤重瘀蓄者。不内外因也。
既分三因。而必以吾身之阴阳为主。或阴虚而挟内外因也。或阳虚而挟内外因也。盖阴阳虚者。在我之
正气虚也。三因者。在外之邪气有余也。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不治其虚。安问其余。
客问曰。吐衄血者。从下炎上之火。暑热燥火。固宜有之。何得有风寒之证。曰此六淫之气。俱能
伤人。暑热者十之一二。火燥者半。风寒者半。而火燥之后。卒又归于虚寒矣。
内经曰。岁火太过。炎暑流行。肺金受刑。民病血溢血泄。又曰少阳之复。火气内发。血溢血泄。是
火气能使人失血也。而又云太阳司天。寒淫所胜。血变于中。民病呕血血泄鼽衄善悲。又太阳在泉。寒淫所
胜。民病血见。是寒气能使人失血也。又云太阴在泉。湿淫所胜。民病血见。是湿气使人失血也。又云少阴
司天之政。水火寒热持于气交。热病生于上。冷病生于下。寒热凌犯。能使人失血者也。太阴司天之政。初之
气。风湿相薄。民病血溢。是风湿相搏血溢也。又云岁金太过。燥气流行。民病反侧咳逆。甚而血溢。是燥气
亦能使人血溢也。六气俱能使人血溢。何独火乎。况火有阴火阳火之不同。日月之火。与灯烛之火
不同。垆中之火。与龙雷之火不同。又有五志过极之火。惊而动血者。火起于心。怒而动血者。火起
于肝。忧而动血者。火起于
肺。思而动血者。火起于脾。劳而动血者。火起于肾。能明乎火之一字。而于血之理。思过半矣。
刘河间先生。特以五运六气暑火立论。故专用寒凉以治火。而后人宗之。不知河间之论。但欲与仲景伤
寒论对讲。各发其所未发之旨耳。非通论种种不同之火也。自东垣先生出。而论脾胃之火。必须温养。始禁用
寒凉。自丹溪先生出。而立阴虚火动之论。亦发前人所未发。可惜大补阴丸补阴丸二丸中。俱以黄柏知母为
君。而寒凉之弊又盛行矣。嗟乎。丹溪之书不息。岐黄之道不着。余特撰阴阳五行之论。以申明火不可以
水灭。药不可以寒攻也。
六淫中虽俱能病血。其中独寒气致病者居多。何也。盖寒伪荣。风伤卫。自然之理。又太阳寒水少阴肾
水。俱易以感寒。一有所感。皮毛先入。肺主皮毛。水冷金寒。肺经先受。血亦水也。故经中之水与血。一
得寒气。皆凝滞而不行。咳嗽带痰而出。问其人必恶寒。切其脉必紧。视其血中间。必有或紫或黑数
点。此皆寒浮之验也。医者不详审其证。便以为阴虚火动。而概用滋阴降火之剂。病日深而死日迫矣。余尝
用麻黄桂枝汤而愈者数人。皆一服得微汗而愈。盖汗与血一物也。夺血者无汗。夺
汗者无血。余读兰室秘藏而得此意。因备记以广其传。
一贫者冬天居大室中。卧大热炕。得吐血。求治于余。余料此病大虚弱而有火。热在内。上气不足。阳
气外虚。当补表之阳气。泻其里之虚热。是其法也。冬天居大室。衣盖单薄。是重虚其阳。表有大寒壅遏。里
热火邪不得舒伸。故血出于口。忆张仲景所着伤寒论中一证。太阳伤寒当以麻黄汤发汗而不与。遂成
衄血。却以麻黄汤。立愈。
独有伤暑吐衄者。可用河间法。必审其证面垢口渴喜饮。干呕腹痛或不痛。发热或不发热。其脉必
虚大汗出者。黄连解
毒主汤之。甚者白虎汤。
金匮方云。心气不足。吐血衄血者。泻心汤主之。大黄二两。黄连黄芩各一两。水三升。煮取一升。顿
服之。此正谓手少阴心经之阴气不足。本经之阳火亢甚。无所辅。肺肝俱受其火而病作。以致阴血妄行而飞
越。故用大黄泄去亢甚之火。黄芩救肺。黄连救肝。使之和平。则阴血自复而归经矣。
愚按暑伤心。心气既虚。暑气故乘而入之。心主血。故吐衄。心既虚而不能主血。恐不宜过用寒凉以泻
心。须以清暑益气汤中。加丹皮生地。兼犀角地黄治之。盖暑伤心。亦伤气。其人必无气以动。脉必虚。以
参助气。使气能摄血。斯无弊也。
客问曰。既云须分阴阳。则吐衄血者。阴血受病。以四物汤补血是矣。参 补气。奚为用之。而复
有谓阳虚补阳之说何耶。曰子正溺于世俗之浅见也。自王节斋制本草集要。有云阴虚吐血者。忌人参。服之则
阳愈旺。而阴愈消。过服人参者死。自节斋一言。而世之受病治病者。无问阳虚阴虚而并弃之若砒毒矣。冤哉冤
哉。盖天地间之理。阳统乎阴。血随乎气。故治血必先理气。血脱必先益气。古人之妙用也。
凡内伤暴吐血不止。或劳力过度。其血妄行。出如涌泉。口鼻皆流。须臾不救即死。急用人参一两或二两
为细末。入飞罗面一钱。新汲水调如稀糊。不拘时啜服。或用独参汤亦可。古方纯用补气。不入血药何也。盖
有形之血。不能速生。无形之气。所当急固。无形自能生有形也。若有真阴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