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劳劳广阔。』正义:『郑以劳为辽辽,言广阔之意。』又:『广阔辽辽之字,当以辽远之辽,而作劳字者,以古之字少,多相假借。诗人口之咏歌,不专以竹帛相授,音既相近,故遂用之。此字义自得通,故不言当作辽也。』刘彦和正用《诗》之郑笺。」此又一解,赞美屈原的襟怀和感情像山川一样辽阔。

〔五〕 《校注》:「按《诗大雅棫朴》:『金玉其相。』毛传:『相,质也。』《左传》昭公十二年:『其诗曰:「祈昭之愔愔,……式如玉,式如金。」』」

      《斟诠》:「金相玉式,言其情辞兼备,有如以金为质,以玉为饰也。王逸《楚辞章句序》:『所谓金相玉质,百世无匹,名垂罔极,永不刊灭者矣。』……式,饰式,法式。」

〔六〕 桥川时雄:「唐写作『艳逸锱毫』,《楚辞》夫蓉馆、汲古阁本作『艳溢锱毫』。徐校云:改本『艳溢锱毫』,又云:一作『绝艳称豪』。梅本云:元作『绝益称豪』。时按诸本纷杂,难得一是。然唐写本、《楚辞》,仅差一字。逸、溢两通。『溢』字妥。他本异同,皆出摸索,不问之可也。」

      《斟诠》:「言其片词只字,皆艳采四溢,美不胜收也。锱毫,极言其细微。陆机《文赋》:『考殿最于锱铢,定去留于毫芒。』(五臣)注:『济曰:「锱铢,秤两也。毫,细毛也。皆至微小者也。」』」

      按《时序》篇云:「屈平联藻于日月,宋玉交彩于风云。观其艳说,则笼罩《雅》《颂》,故知暐烨之奇意,出乎纵横之诡俗也。」




文心雕龙义证


卷 二
  明诗 第六
  这是一篇诗史,它具体地说明了诗体源流和诗歌发生发展的规律,并根据他的理论来说明各个时期代表作家作品的成就,还根据政治社会的升沉,来解释各个时代的诗风。

大舜云:「诗言志,歌永言〔一〕。」圣谟所析〔二〕,义已明矣。是以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三〕,舒文载实〔四〕,其在兹乎!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五〕;三百之蔽,义归无邪〔六〕,持之为训,有符焉尔〔七〕。

〔一〕 「歌」,唐写本作「哥」,下并同。《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旧传释此二句云:「谓诗言志以导之,歌咏其义以长其言。」《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诗以言志。」《说文》:「诗,志也,从言,寺声。古文作●,从言,ㄓ声。」杨树达《说文十义释诗》:「志字从心,ㄓ声,寺字亦从ㄓ声。ㄓ、志、寺古音盖无二。古文从言ㄓ,『言ㄓ』即『言志』也。篆文从言寺,『言寺』亦『言志』也。……盖诗以言志为古人通义,故造文者之制诗字也,即以言志为文。其以ㄓ为志,或以寺为志,音近假借耳。……古诗、志二文同用,故许径以『志』释诗。」按「永」字通「咏」。

      《礼记乐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言也,舞动其容也。」《宗经》篇:「《诗》主言志,诂训同《书》。」

〔二〕 《宗经》篇:「圣谟卓绝。」「谟」,典谟,在此指《舜典》。

〔三〕 《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正义:「诗者,人志意之所适也。虽有所适,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于言,乃名为诗。言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于歌咏,故《虞书》谓之『诗言志』也。」

      《礼记孔子闲居》:「志之所至,诗亦至焉。」《汉书艺文志》:「《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宋书谢灵运传论》:「夫志动于中,则歌咏外发。」藏在内心的思想感情就是志,而表现为语言就是诗。志藏在内心不可见,诗歌就是把它表现于外的一种工具。

〔四〕 「文」谓文辞;「实」指实质,就是内容。《注订》:「此四字即本上注《正义》所云『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于歌咏』也。」

〔五〕 唐写本「诗」上有「故」字。郑玄《诗谱序》:「诗之道放于此乎?」正义:「《诗》纬《含神雾》云:『诗者,持也。』……为诗所以持人之行,使不失队。」杨慎评曰:「《仪礼》:『诗附之。』又云:『诗怀之。』皆训为持。此『诗者,持也』本此。千古诗训字,独此得之。」刘熙载《艺概诗概》:「诗之言持,莫先于内持其志,而外持风化从之。」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乐记》曰:『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吕氏春秋仲夏纪大乐》篇曰:『成乐有具,必节嗜欲。』此之谓矣。」按持有制义,「持人情性」就是节制人的情感。这种看法是因袭儒家观念,和下文所说诗之「顺美匡恶,其来久矣」是有密切联系的。

〔六〕 《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包咸注:「蔽,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