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传曰: "罢伪朝添设职其术何如 " 对曰: "古之用人之法有四曰文学曰武科曰吏科曰门荫以此四科举之当则用之否则舍之其谁有怨 " 又问: "秩高者处之何如 " 对曰: "昔赵宋时为散官设大丹馆福源宫或授提调或授提举今亦 此别置宫城宿卫府而位密直奉翊者为提调宫城宿卫事三四品提举宫城宿卫事。 然则政得其宜体统严矣。" 又问: "居外者处之何如 " 对曰: "居京城者处之如此则在外者争来赴卫王室矣然后以秩高下或为提调或为提举。" 从之。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役官之制-001

○役官之制未知始于何代枢密院堂后官门下录事权务*八{入}禄以上人费白银六七十斤得拜 职谓之役官。 后因谷贵无一人请补勒令衣冠子弟为之或辞职或逃避。 高宗四十三年乃以五军三官七品为首者受大仓粟供办。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役官之制-002

忠宣王三年三月敎曰: "役官姑停点望令仓库供其费。"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役官之制-003

恭愍王元年正月典理司上役官之制王亲选下判。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役官之制-004

恭让王二年六月都堂启: "门下录事注书三司都事密直堂后内院令丞膳官令丞皆用私财以供官费名为役官有违设官之意。 请自今其宣饭纸 皆令官给。" 从之。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爵之制-001

○ 爵之制忠烈王元年以国用不足令人纳银拜官以所纳多少为差。 三年二月令无功及不次而求官者科等纳银授职。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爵之制-002

忠穆王四年征东省都事岳友上书: "请行入粟补官之法白身入从九品者输米五石每级递加五石有前职者米十石升一等。"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爵之制-003

辛禑二年令西北鄙纳粟补官以充军需。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成众官选补之法-001

○成众官选补之法曰内侍院曰茶房曰司楯曰司衣曰司 其始置岁月不可考。 明宗十六年重房武臣请兼属内侍茶房则其选犹为荣矣。 恭让王二年十月吏曹启: "内侍茶房出入禁 其任匪轻以无定额规避军役者争相充补 及数月便归乡里不供 役动至数百。 乞择仪状端正者百人充之分左右番番各五十人。" 从之。 三年四月吏曹又启曰: "内侍茶房司楯司衣司 等成众阿幕备宿卫近侍之任不可不择。 其始设也必考其世籍才艺容貌乃许入属近来谋避军役争相投属容有世籍不现形状不完才艺不通者亦或混杂。 及其仕满不论贤否但以都目而授职故拜朝官者或不称职除守令者亦或病民非细故也其入属者不可不愼简焉。 愿自今本曹必考户籍及初入仕朝谢观其容貌仍试其艺其于书 射御中通一艺者许令入属虽旧属者亦皆考 。 且内侍茶房其数已定司楯司衣司 则尙无定额入属之徒无有纪极。 请删定员数司楯四番各五十人司衣四番各四十人司 四番各三十人。" 从之。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事审官-001

○事审官太祖十八年新罗王金傅来降除新罗国为庆州使傅为本州岛事审知副户长以下官职等事于是诸功臣亦 之各为其本州岛事审事审官始此。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事审官-002

成宗十五年定: 凡事审官五百丁以上州四员三百丁以上州三员以下州二员。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事审官-003

显宗初年判: 父及亲兄弟为户长者勿差事审官。 十年判: 凡差事审官从其人百姓举望。 其举望虽小如朝廷显达累代门阀者 奏差曾坐* {谄}曲奸邪之罪者勿差。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事审官-004

文宗十一年判: 事审官归乡作弊者按廉使监仓使推送京师科罪仍令事审主掌使启达递差。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事审官-005

仁宗二年判: 乡吏子孙虽免乡其亲党犹为乡役者勿差事审官。 十二年判: 宰枢内外乡妻乡祖曾祖妻乡等五乡内三乡兼差。 上将军以下三品以上内外乡祖曾祖妻乡等四乡内二乡兼差。 四品以下 上以上内外乡祖妻乡等三乡内一乡差 外员内外乡内一乡差各以文武平均交差。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事审官-006

忠烈王九年权罢诸州事审官。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事审官-007

忠肃王五年四月罢州郡事审官民甚悦之然未几权豪复自为之害甚于前。 五月下敎曰: "事审官之设本为宗主人民甄别流品均平赋役表正风俗今则不然广占公田多匿民户若小有差役例收禄转则吏之上京者敢于私门决杖征铜还取禄转擅作威福有害于乡无补于国。 已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