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棚修葺工料银之估计

  清单

  谨将考棚各处,修葺大小泥工、木工、砖瓦、灰、杠桷、枋料列明,核察。

  令开:

  一、奎楼后路壁,补草衫砖,厅换破砖,加三合土附基脚,泥工料的银三十元。

  一、奎楼砖棚,换枋栏杆椅,及大堂厝顶,泥木工料二十元。

  一、两廊补三合土,石棹椅歪斜竖正,泥工料银三十元。

  一、川亭石砛杉柱十二支、石珠十二粒,泥木石工料银三十元。

  一、两廊栏杆、及石砛,泥工料银十五元。

  一、两廊厝顶,做天窗六十个,泥工料银十五元。

  一、考棚内外周围补抹,泥工灰料银三十元。

  一、照墙头门大规,及大砖庭,泥工料银十元。

  一、西廊尾后坪,及向外三间倒坏,泥工砖灰瓦料五十元

  又木工■〈木员〉桷枋料银二十八元。

  一、两廊石棹脚、石椅脚,泥石工料银七元。

  又铺棚口路石,工料银十元。

  以上各款合共的银二百七十五元。(注)

  大老爷升甲十月日录。

  (注)银额本用码字,今改为数字。

  ●第三一四红白禀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三

  新竹县为修葺考棚,拟动支明忠书院学租,禀请巡抚、布政司、臬道及台北府批示

  在任候补直隶州、本任台湾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知县范○○谨禀大人阁下。敬禀者,案据卑邑经理考棚绅董林汝梅、郑如兰、李联萼、陈浚芝、高廷琛、陈朝龙等禀称:「本邑考棚,历遭风雨损坏,若不预为修葺,诚恐风雨又来,更复崩塌,工费尤为浩大。转瞬明春岁试,似宜赶速兴修,以免临时周章。当经绅等面商,召匠估修,饬据该匠撙节估计,实需工料银贰百柒拾伍元,开具应修处所工料数目清单,禀请筹款,给发兴修等情」。即经卑职亲诣考棚,按照单开应修各处,逐一查勘,或坍损,或倒坏,委实均应修理,不可稍缓之。工所估银数,尚无浮冒。似应准予筹款给修。惟卑邑别无闲款可筹,祇有明志书院学租项下,尚有余银,堪以筹拨。可否就款拨给兴修之处,卑职未敢擅专。理合禀恳大人察核,俯赐批示祇遵,实为公便。除禀某宪外,肃此具禀。恭请勋安。伏乞慈鉴。卑职○○谨禀。

  计禀呈清折一扣。

  一、红白禀

  抚、藩、臬道、本府宪。

  禀卑邑考棚损坏,可否筹款给修?俯赐批示祇遵由。

  光绪贰拾年拾壹月初一日承工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范行  私记 

  ●第三一五清折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四

  考棚应修各处估需工料之清折

  谨将考棚应修各处,估需工料银元数目,开具清折,呈送宪鉴。

  订阅:

  一、奎楼后路壁,补草衫砖,厅换破砖,加三合土附基脚,工料银三拾元

  一、奎楼砖棚,换枋栏杆椅,及大堂厝顶,工料银贰拾元。

  一、两廊补三合土,石棹椅歪斜竖正,工料银三拾元

  一、川亭石砛杉柱十二枝、石珠十二粒,工料银三拾元。

  一、两廊栏杆,及石砛,工料银壹拾伍元

  一、两廊厝顶,做天窗六十个,工料银壹拾伍元。

  一、考棚内外周围补抹泥灰,工料银三拾元。

  一、照墙头门大规,及大砖庭,工料银拾元。

  一、西廊尾后坪,及向外三间倒坏,泥灰砖瓦,工料银伍拾元。

  又木工■〈木员〉桷枋料银贰拾捌元。

  一、换两廊石棹脚、石椅脚,工料银柒元。

  又铺棚口路石,工料银壹拾元。

  以上共计银贰百柒拾伍元。

  一、折式

  光绪贰拾年拾壹月初一日承工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范行  私记 

  ●第三一六禀批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一二一○四--五

  布政使对新竹县禀(第三一四号)之批:已奉巡抚批,即遵照另札办理

  在任候补直隶州知州、台湾县知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知县范克承

  禀卑邑考棚损坏,可否筹款给修,俯赐批示祇遵由。

  二十年十一月初九到

  钦命二品衔、署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台湾道顾批:

  现奉抚宪批司,已分别移行矣,仰即遵照另札办理,仍候臬道批示。缴。折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