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此船本意为安放修理海线之用,惟无事之时兼可巡查各口,应于船头、船尾各置六寸口径阿姆斯脱郎后膛炮各一尊。该两处船身,须与兵船一式坚固;两旁亦应开有炮门阔六十度,以备中国将来随时安置小炮(炮由台湾自备)。

  九、船后舱面应设客座一间,家伙俱照半洋、半华式。外有卧房一间,留有床榻地位。舱下客厅一大间,两旁各有客房数间。均照图式,不得参差。

  十、舱底有铁桶二、三只,以备放海线所用。或系活动可移、或系不能移动、或一二个活动而有一个不活动者,均由海线工师看定再配。

  十一、船上应用应备大小吕宋绳■〈纟索〉、上等帆蓬,一切俱全。

  十二、船上行船应用应备大小机器、料件、家伙并船表、量天尺、量水程地图,一概俱全。

  十三、船中镶配钢铁物件并官舱、客舱各舱床榻、〔椅〕棹、钟表、应配坐褥、橱柜,一概俱全。

  十四、船中官舱、客舱、各舱门帘、地毯并厨房炉灶、盘杯、刀叉等件粗细家伙,一切俱全。

  十五、所有铁练、铁锭大小几个,应照英国海部章程预备。杉板用楢木,十掌一只、八掌一只、六掌二只。船上家伙,一切俱全。

  十六、以上各项数目,应须分款约明:轮船并水线约银一十九万两,修理水线机器一万两,三局机器并测量机器及保险水脚共二万两。

  附船图式一纸、水线图式一纸。

  大清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立合同台北通商委员李彤恩;大英一千八百八十六年九月二十日,立合同上海怡和英商施本思。

  照录清单

  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台湾抚院咨北洋大臣:

  为咨明事:案查台湾商务局前经招集商股银三十三万两,系台湾林绅认招三分之一(计银十一万两)、招商局盛道认招三分之二(计银二十二万两),购造「斯美」、「驾时」快轮船两号,于光绪十四年发交上海招商局代为揽儎;台湾商局一切由林绅代为筹划、上海即由盛道等派人照料,与招商局外合内分。而招商局代办期内,实计亏折银一万八百四十两左右。据商务司禀明本部院:「驾时」、「斯美」两快船应作台湾官轮船,由台湾筹款修养;林绅所集股分银十一万两暂存不动,盛道所筹股分银二十二万两,台湾实无现款筹还。查有台湾至福州水线一条、安平至澎湖水线一条,又「飞捷」轮船机器等,共计原价二十二万两,数日适相符合;该道督办电线,应将此项水线抵还前欠商股。以后福州、台湾电线,悉照商定章程办理。相应咨明贵阁爵部堂查照转饬是荷。须至咨者。

  光绪十五年六月,招商局禀北洋大臣:

  敬禀者,窃职道于光绪十四年二月,奉台湾爵抚部院刘饬令设立台湾商务局,广兴商务,购买「驾时」、「斯美」快轮船两号,计价银三十三万两;台湾林绅招集三分之一(计银十一万两)、该道总理招商局等局可即代招三分之二(计银二十二万两)。台湾即由林绅代为筹划、上海等处即由盛道派员照料,与招商局外合内分。职道遵照筹垫商本银二十二万两。讵料代办期内,官利全无;实计亏折银一万八百四十两左右。已禀明台湾刘抚部院,将此两船奏明改作官轮船,由公中筹款修养。惟职道筹垫商本,亟应归还;现因台湾无款可筹,即将海线原值价银二十二万两抵还轮船商本。其海线归并电报公司,即作为电局产业;其银即由电局陆续交还。至于「驾时」、「斯美」两船已退还台湾自行收管,以后盈亏与招商局无涉。理合禀明宪台,俯赐咨明台湾抚部院立案施行,实为公便。

  光绪十五年六月,电报商局详北洋大臣:

  为详报事,光绪十五年五月,奉台湾爵抚部院刘札开:『案查台湾商务局前经招集商股银三十三万两,系台湾林绅认招三分之一(计银十一万两)、招商局盛道认招三分之二(计银二十二万两),购造「斯美」、「驾时」快轮船两号,于光绪十四年发交上海招商局代为揽儎;台湾商局一切由林绅代为筹划、上海即由盛道等派人照料,与招商局外合内分。而招商局代办期内,实计亏折银一万八百四十两左右。据商务局禀明本部院:「驾时」、「斯美」两快轮应作台湾官轮船,由台湾筹款修养;林绅所集股分银十一万两暂存不动。盛道所筹股分银二十二万两,台湾实无现款筹还。查有台湾至福州水线一条、安平至澎湖水线一条,又「飞捷」轮船机器等,共计原价二十二万两,数目适相符合;该道督办电线,应将此项水线抵还前欠商股,以后福州、台湾电线悉照商定章程办理。除咨北洋大臣爵阁督部堂李查照转饬外,合行札饬。札到,该道即便查照』等因。奉此,伏查福州至台湾水线一条、又安平至澎湖水线一条及「飞捷」轮船一号原值银二十二万两,现已抵作职道所招「驾时」、「斯美」轮船之华商股分;而招商局不能承管水线,自应归入电报商局作为华商产业。惟此水线本重利轻,所有抵作商股银两,应分年陆续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