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十一月丙申「月」原作「日」,据阁本及本书卷三三○元丰五年十月甲子条李焘注、卷三三一元丰五年十一月丙申条改。
  【一六】东作坊使嘉州刺史带御器械刘有方「史」原作「吏」,据宋会要职官三六之一八改。「方」,同上书作「万」。
  【一七】以旧广济河并今清河行运比较利害「今」原作「令」,据宋会要食货四三之三、四七之二改。
  【一八】鄜延路见修六寨「鄜」上原衍「六」字,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八之六、一九之八删。
  【一九】已指挥环庆路差三万人并边照应「三」,宋会要方域八之六、一九之八均作「二」。
  【二○】广锐两指挥「锐」原作「税」,按宋史卷一八八兵志侍卫司骑军广锐条,元丰五年置兰州二,据改。
  【二一】工四千人「四」,阁本作「匠」。
  【二二】易都知押班名置殿中监「置」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三】既而与诸监制度作札子同进呈「同」原作「无」,据阁本改。
  【二四】供备库副使「库」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五】本朝启蛰而郊龙见而雩「而郊龙见」四字原脱,据宋会要礼一四之五三补。
  【二六】皆以髃神从祀「神」原作「臣」,据同上书及宋史卷一○○礼志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二十九
卷三百二十九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五年八月尽是年九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二十九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五年(壬戌,1082)
  全  文
  八月庚戌朔,诏工部郎中范子奇与都水监同相度滑州天台埽、卫州齐贾上埽,如浮梁壅遏水势,权拆去以闻。工部言二埽危急故也。
  封御侍武氏为才人。
  诏吏部限三日选差团教保甲巡检、巡教使臣一十九人赴永兴军路。
  详定官制所言:「尚书省施行政令,分属六曹之事,都省总之,或有稽违,所当察举而任其责。今拟立法:诸六曹事有稽违而不察举者,以律上官案省不觉坐之,令、仆、丞为一等,左右司为一等,都事【一】、主事为一等,令史以下为一等。」从之。(朱本云:无施行,合删。今仍存之。)
  辛亥,诏酒行下户倍罚曲钱【二】,除三分中已改一分外,更免一分。
  河北转运司言:「准朝旨,令兵部以三路自置保甲,候教过年分实费钱粮【三】,裒取一年数,为自今封桩额,充保甲支费。勘会保甲冬教钱粮,朝廷已不封桩,今悉令本司承认,虑久远不能供亿。」诏自元丰四年降指挥后封桩,陕西、河东准此。
  河东经略司言:「麟州神木堡与西贼斗敌,监押贾默以觽先退,致贼杀巡检高素。」诏河东转运司劾罪。(旧纪书:辛亥,夏人寇麟州神木堡,巡检高素死之。新纪不书。)
  新权发遣广南西路转运副使□潜乞遣陕西路军马五七百骑戍桂林,诏差在京马军两指挥。
  泾原路制置司行营总管刘昌祚言:「昨本路兵出界抵磨□隘,贼兵负险拒敌,禽其首领,斩首级三千,获人口孳畜万数。每遇大敌,常获全胜。后诸将听高遵裕节制,但聚为一军,不往外援,师老退还,臣蒙恩薄责【四】,累及诸将。盖各有亡失分数,缘内有攻城伤残、饥殍、拖后人数不少,即非战败亡失。伏望矜察诸将总兵深入,累获胜捷,量推恩赏。」诏:「磨□隘得功将、副,朝廷于赏格特加等;其亡失人兵,会计帐数,等第降罚,即与诸路同法;所有军前死伤、以故不能自还,不会入亡失之数。札与刘昌祚知。」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蛮人蒙光但言卖板木于宜州,都监等不依例给见钱。」上批:「送谢麟、麦文□依公体量,不得以路由桂州,为张颉所惑,致移易事实。」(七月丙午。)
  诏判司农寺曾孝□罚铜八斤,丞王端臣、主簿莫士先各十斤。以申条制不当故也。
  壬子,天平节度使、均国公佣为彰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进封延安郡王。昭容朱氏进位贤妃。(两纪并书此,但不书节度、仪同耳。)
  户部言:「日者,盐钞数多,价贱难售。相度所支陕西五路计置军储钞计二百万缗,钞内随逐路所得各减半,凡百万缗。其逐路籴买粮草钱,即于减罢桩还陕西见钱钞、末盐钱内随数分与逐路,令商人入便。」从之。
  秘书省言:「宗正寺修上玉牒,借登位以来至熙宁十年起居注、时政记、日历照用,检会无许借指挥。」诏宗正寺官就秘书省修定。
  泾原路经略司言:「秦州甘谷城归顺文思副使卜聚玛伊克手下部落军使巴雅尔等二十九人、马二十三匹走回西界,已追逐捕获,乞下提举蕃部司同体量。」
  以董毡进奉人景青宜党令支为瓜州团练使,阿星为静州刺史,各增赐茶彩。赏军前功也。
  癸丑,诏熙河、秦凤两路买马,切见买逐等马价画一取索,札付景青宜党令支等,令使臣入蕃告谕【五】。
  权管勾同经制熙河兰会等路边防财用赵济言:「臣以七月甲辰至熨斗坪,闻得癸卯不觉西贼五百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