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照,上德兼容,迂陋刍荛,亦被矜采,臣无任感戴欣幸之至!」(此据文彦博集增入。彦博论关中事,附四年十二月末。答诏最系要切,不知史官何以不书,当考。六月五日并九月末可证此。)
  注  释
  【一】门下中书省执政官兼领尚书省者「者」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一之二○补。
  【二】枢密院军功不在此限「限」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八○改官制补。
  【三】枢密院各置具员「各置」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之二○乙正。
  【四】吏部拟注官「官」字原脱,据同上书及宋会要选举二四之一三补。
  【五】候降送尚书省「送」原作「奏」,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之二○、选举二四之一三,长编纪事本末卷八○改官制改。
  【六】都省「都」原作「诸」,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之二○、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七】两料「料」原作「科」,据阁本改。
  【八】高亢苛暴「亢」原作「充」,据阁本改。
  【九】淯井「井」原作「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八讨泸州蛮、宋会要蕃夷五之二九改。
  【一○】时中事或移见六月十五日时中迁官时「事」原作「书」,按:本书卷三二七元丰五年六月乙丑条记苗时中迁官事,李焘注:「二月四日丙辰苗时中事或移见此」,「书」显为「事」之误,据改。
  【一一】诸老幼疾病犯罪应罚铜而孤贫无以入赎者「应罚铜」三字原脱,据宋会要刑法六之一七补。
  【一二】相州「相」原作「厢」,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二赵□传改。
  【一三】并闻衙头指挥任入汉界「指挥」下原有「不」字,据西夏书事卷二六载:「梁氏令衙头首领纵人马入界,掠商人及戍卒」,则「不」为衍文,据删。
  【一四】与夫王建之所始「始」,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九通使高丽作「治」。
  【一五】自天圣至熙宁四十三年之间「四」下原衍「年」字,据上文及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删。
  【一六】诏下毕仲衍「诏」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九通使高丽补。
  【一七】王徽询之子文献通考卷三二五四裔考及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均作「询孙徽」。
  【一八】缘逐人久在军前「久」原作「欠」,据宋会要兵四之一一改。
  【一九】提举河北堤防司「堤」原作「提」,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一五之八改。
  【二○】下手闭塞「闭」原作「开」,据同上书改。
  【二一】人兵依数起发「兵」原作「共」,据阁本改。
  【二二】提举司「举」原作「学」,据阁本及宋会要兵四之一一改。
  【二三】六军「军」原作「年」,据文潞公文集卷二五答诏改。
  【二四】乘威寻盟「乘」原作「来」,据同上书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二十四
卷三百二十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五年三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二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五年(壬戌,1082)
  全  文
  三月乙酉,诏:「昨应募随王中正出界开封府大保长,虽未尝立功者,各迁一资,庶可鼓舞百姓,使人人乐于公战。」(乙酉三月四日。)
  熙河路都大经制司奏:「先据李浩申,有新归顺部落子嘛埚等称:『黄河北有嘛埚亲家翁哩那没桑一家十五口叫唤,乞船过渡。』浩寻差东头供奉官孙晞等取接,不期西贼设诈,捉掳孙晞并当直兵士二名。浩轻率无虑,欲望许本司取勘。」从之。(密记三月四日事,十九日并六月十二日可考。)
  提举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言:「闻道涂汹汹,以卖盐为患。望密遣中使体访情实,稍变法以便民。」诏江东路提点刑狱范峋体量,仍下见提举盐事官曾伉分析百姓不便所以,及州县违法因依以闻。(本志载范峋体量事甚略,盖有所隐也,今不取。六月七日丁巳,峋云云。)
  谊又上书云:
  由唐至于五代,暴政所兴,二广则户计一丁出钱数百,输米一石;江东、西许之酿酒,则纳曲钱;与之食盐,则输盐米;供军须即有□钱,入仓库则有□□发钱;正税之外又有租钱。宋有天下,承平百年,二广之丁米不除,江南榷酒而收曲钱,民不得盐而入米,比五代为加赋矣。嘉佑中,许商通茶,乃立租钱,茶租以税为本,比国初又加赋矣。
  虽然,民生不见兵革,安于田亩,而以财力奉公家,未告病也。而论者以为无政事故财用不足,陛下有忧之,起王安石参大政,未久而相之,又以王安石所推引而任吕惠卿、曾布、李承之,内则议令,外则察访,举天下之法而新之。陛下日旰宵中,以听万务,自古好治之君,至诚笃信,排天下之议论而任安石,未有如陛下者。为安石者,以身当天下之怨,以报陛下,固亦鲜比。当此时朝廷、郡县颇革因循之弊,上下日以赴功,而一切禁言新令之不便,是以法度未备而已敝。夫法已有弊,智足以知之,然则当更而不更者,何哉?是大臣造法之过,而髃臣不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