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大使臣原作「大臣使」,据阁本乙正。
  【一五】复增两浙预买紬绢十二万「复」字原脱,据编年纲目卷一九及文义补。
  【一六】劾罪以闻「劾」原作「效」,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七】须考问从前差役卖屋纳役钱孰多孰少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役法「屋」下有「赔填者与今卖屋」七字。疑是。
  【一八】赊粜糯米「粜」,疑为「籴」字之误。
  【一九】其言提汤缾亦令出钱必有人「其」原作「且」,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二○】若每每忤圣意原脱一「每」字,据阁本及同上书补。
  【二一】不知臣欲以此何为「此」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二】凡近臣有夙望者「夙」原作「风」,据东轩录卷一○改。
  【二三】张粹明罢司农同上书「农」下有「也」字。按此句与上句「曾子宣罢司农也,吕吉甫代之」为并列句,疑脱「也」字。
  【二四】则纳丞簿言「则」,同上书作「尽」;「簿」原作「薄」,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二五】苏□司马光纪闻卷一六同。按本书卷二一五熙宁三年九月乙未条李焘注引司马光日记作「苏衮」。下同。
  【二六】张锷本卷甲子条作「张谔」。
  【二七】看详边储「看」原作「考」,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八】共思于悠永「共」原作「若」,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二、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契丹国志卷二○改。
  【二九】事如闻于违越「闻」原作「间」,据同上三书改。
  【三○】理惟至于敷陈「惟」,同上三书作「荬」。
  【三一】尽合拆移「拆」原作「折」,据上引宋会要及治迹统类改。
  【三二】疆埸「埸」原作「场」,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及契丹国志卷二○改。
  【三三】禧书未拆「拆」原作「折」,据阁本、活字本改。下同。
  【三四】日录原作「目录」,据阁本改。
  【三五】龙川略志「略」原作「别」。按下文「禧初至时,上既面谕之矣」两句,乃龙川略志卷四契丹来议和亲中语,故据改。
  【三六】转运使「使」原作「司」,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七】前御史盛陶亦言「言」原作「然」,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八】今官收利薄「今」原作「令」,据阁本改。
  【三九】不知可信否「否」字原脱,据阁本及文义补。
  【四○】县官为给则三司经费无穷宋史卷三五五吕嘉问传,「给」下有「事」字,「无穷」作「有限」。
  【四一】已少二千八百余贯「贯」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二】承例行下时估据下文「自免行后来买卖造作,不得下行看估」句,疑此处「行下」二字为倒文。
  【四三】吕嘉问「吕」原作「召」,据阁本改。
  【四四】岁铸钱三万五十缗「十」,阁本作「千」。
  【四五】在枢府考核文据「枢」下原衍「密」字,据邵氏闻见前录卷四、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删。又同上二书,「核」作「校」。
  【四六】且雁门者古名限塞「者」字与「限」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四七】陛下既以臣言为不然「不」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四八】补节级人员「节级」二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九○兵志,宋会要兵四之七、食货二之四补。
  【四九】具奏所闻于继宗者「具」原作「且」,据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二熙宁元佑议论市易、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五○】或市肆所无「市」上原衍「非」字,据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九删。
  【五一】非布私忿移怒「私」原作「沿」,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五二】朝廷自来约束边臣不令生事「自」原作「己」,据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又「朝廷」上宋会要有「郭庠事」三字。
  【五三】尝越封陲之守「陲」原作「邮」,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契丹国志卷二○改。
  【五四】窃惟两朝抚有万宇「宇」原作「守」,据阁本及宋大诏令二三一答契丹国书、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一、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及上引契丹国志改。
  【五五】具达本国「国」,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宋大诏令、契丹国志作「因」。
  【五六】监京城门「京」原作「禁」,据阁本及涑水纪闻卷一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
  【五七】可令司农寺发京仓常平麦「京」原作「寄」,据治迹统类卷一二神宗圣政改。「麦」,阁本及上引涑水纪闻、宋史全文卷一二均作「米」。
  【五八】益置官场出粜「益置」原作「并至」,据阁本及上引治迹统类改。
  【五九】政失厥中「政」原作「致」,据阁本及宋大诏令卷一五四政事、宋会要帝系九之一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