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唐制学士不领外职,所以重机密,舍人分判六曹事,所以谨政令,今欲申明复此制。所谓申明者也,略举一隅,若于可行,即推类具正之。其后皆不果。实录谓宿等以为不足行,误也,宿等固尝条列,当是议不合遂罢,更须考详。
  壬子,御崇政殿,召近臣观河南府所进芝草,上曰:「今日嘉雪,大滋宿麦,其瑞大胜芝草也。」即赐喜雪燕于中书。
  癸丑,以雪寒,赐诸军班薪炭。
  甲寅,诏大宗正司,令睦亲宅教授官具所教宗子功课以闻【二七】。
  丁巳,诏:「诸路每一州军巡检有至三五员者,又两三州至三五州至八九州岛有都监、同巡检,或驻泊捉贼,员数既多,非惟军马势分,兼遇惊幖,罕能获贼,惟逐县弓手习知贼所藏匿而捕获之。其一州军止留巡检一人,数州留都巡检一人,其沿江海汴河险僻之地,旧有巡检处,其留之,其增逐县弓手,减散从承符龏力,代以剩员。」
  己未,御史中丞包拯言:「冬年寒食前后节假一日,虽不御殿,即令二府百司入视事如常。若行幸或燕会,次日歇泊,不遇休务者,更不别为假日,或观书阅礼物之类,毋得早归私第。」从之。
  辛酉,诏年七十而居官犯事,或以不治为所属体量若冲替而未致仕者,更不推恩子孙。
  癸亥,赐知定州、观文殿大学士、户部侍郎庞籍朝辞物如节度使例。初命籍为尚书左丞,籍固辞不拜。
  合门言:「近例,上殿班除三司、开封府、台谏官遇进辰牌【二八】不隔外,其余并次日上殿,或更有三司、开封府并官高者臣僚,亦于辰牌隔下,臣僚后引,于理未便。欲乞今后未进辰牌依旧例引外,其辰牌隔下者,如至三次,得旨许令特上者,即于自来不隔之后引。」从之。会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事,今附月末。
  闰十二月丁卯朔,诏:「尝为中书、枢密院诸司吏人及伎术官出职者,毋得任提点刑狱及知州军。自军班出至正任者,方得知边要州军。」
  辛未,安化上、中、下三州及北遐镇蛮人来贡方物。
  丙子,国子博士、权盐铁判官雷简夫为屯田员外郎。简夫磨勘当改虞部员外郎,知审官院韩绛等言其尝招降彭仕羲有劳,故优迁之。
  先是,朝议以科举既数,则高第之人倍觽,其擢任恩典,宜损于故,诏中书门下裁之。丁丑,诏曰:「朕惟国之取士,与士之待举,不可旷而冗也。故立间岁之期,以励其勤,约贡举之数,以精其选,着为定式,申敕有司,而高第之人,日尝不次而用【二九】,若循旧例,终至滥官,甚无谓也。自今制科入第三等与进士第一,除大理评事、签书两使幕职官事,代还升通判,再任满试馆职。制科入第四等与进士第二、第三,除两使幕职官,代还改次等京官。制科入第四等次与进士第四、第五,除试衔知县,代还迁两使职官。锁厅人视此。若夫高材异行,施于有政而功状较然者,当以茂恩擢焉【三○】。」自是骤显者鲜,而所得人材及其风迹,比旧亦浸衰。此据本志。王称东都事略:诏曰:「朕惟国之取士,士之待举,皆不可以旷久,亦不可以泛冗,冗则课校不审,久则贤隽或滞。用间岁之期,而约贡举之数,以精其选,着为定法,申敕有司而高下之,往尝不次而用,若犹例进,终至溢员。故增其任以举其材,缓其进以图其效,此天下之士所同欲,而朕果于必行也。若夫高才异行,施于有政,忠谟嘉猷【三一】,见诸行事,已试之状,为觽所推,必有非常之恩,以示至公之道,咨尔多士,体朕意焉。」
  己卯,诏明年正旦日食,按正旦日食诏宋史载庚辰日,与此小异。其自丁亥避正殿,减常膳,燕契丹使无作乐。
  知制诰刘敞言:「天明虽有可畏之道,然亦当稽古率礼,然后为允。按三代之典,日食无预避之事。左氏传称避移时,曾子问诸侯入门不得行礼者,日食居其一,此皆睹有变而戒【三二】,非蚤备也。先王制礼,过之者犹不及。其制法先时者与不及时者,均贵得中而已。汉、唐素服寝兵,却朝会,不视事,及求直言,大率皆在合朔之辰,未有先时旬日者也【三三】。兆忧太过,春秋所讥。今敌使入朝,远方观礼,举措失中,或轻为所觇,伏乞详求旧典,折衷于礼。」
  命比部员外郎李言之提举汴口至泗州堤岸,入内供奉官杨昭锡同提举,其沿河使臣、令佐有不职者,许体量以闻。言之,迪从子也。
  壬午,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已下递降一等,徒以下释之,仍遣使疏决三京。
  甲申,宗正寺言真宗庙室墙坏,诏修玉牒官刘敞相视,择日修筑之。
  乙酉,诏诸州毋得擅差本城都监、监押同管驻泊军马。
  右千牛卫将军克颜上周礼图,降敕奖谕。
  己丑,诏中书五房编总例,从韩琦所请也。行状所□或可别载,不然,待书成日附之。
  辛卯,契丹国母遣林牙天德节度使耶律通、左谏议大夫史馆修撰马佑,契丹遣保静节度使耶律维新、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王实,来贺正旦。
  是岁,天下主户六百九十四万八千四百七十,口一千五百七十万六千四百九十,客户三百八十七万七千一百一十,口六百七十二万六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