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三。
  废估马司,命髃牧司官兼领之。
  应天府失入平民死罪,未决,通判孙世宁辨正之,吏当坐法,知府刘沆纵弗治。提点刑狱韩宗彦往按举,沆复沮止之,宗彦疏于朝,卒抵吏罪。宗彦,纲子也。
  上春秋高,未有继嗣。宗彦上书请修胎养令曰:「臣尝读汉章帝诏曰:『诸怀閦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着以为令。』史臣以谓深元元之爱,着胎养之令者也。臣考寻世次,章帝八子,长则和帝,而质、安已下诸帝皆其系胄,故史臣又曰,章帝长者,事从敦厚,故继嗣汉室,咸其苗裔。夫以章帝仁心,务在养民,而福祚蕃衍,及于后世,则为国者所当取法焉。前者诏书斥户绝田勿卖,收其租,置广惠仓,以廪食穷独,臣窃喜国家不以绝户之物为利,而悉归诸民。近闻后宫就馆者有二,则嗣续之报将在今日,讵知非广惠济民之意有所感发哉。然自诏下以后,户绝田复卖如故,臣窃怀不满,谓宜一以所售之直,使益市粟谷,兼修胎养之令。若未能尽如东汉之制,则少加裁损,第赐下户怀閦不能自存者,是陛下不伤帑藏之积,而广施于海内,人心悦则天意感,天意感则福祥之报宜以类至。盖人君务蕃毓其民,则天亦昌衍其子孙,理固然也。」胎养疏不得其时,后宫有就馆者二,即四年董、周各生皇女是也,今附三年末。
  注  释
  【一】极不详「不」字原脱,据阁本补。宋会要蕃夷五之八三载平蛮事甚略可证。
  【二】十月末「末」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三】著作佐郎何鬲「佐」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六、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补。
  【四】于是一路得四万余人「一」原作「四」,据续通鉴卷五七改。上文明言李师中为广南西路提点刑狱,何来四路耶?「四」或为「西」之误。
  【五】然陛下若播迁「然」字原脱,据阁本补。
  【六】张诜几讽时为台簿知之此句不可解,疑有讹误。「几」阁本作「凡」。
  【七】兼不载还和州事据上文,高永年陇右日录所记为有关木征诸人事,木征活动地区在河州一带,而宋和州属淮南西路,疑此处「和州」为河州之误。
  【八】应有公使钱州军并权停回易「公」原作「功」,按宋有公使钱而无「功使钱」,因改正。
  【九】河东转运司「司」原作「使」,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乎」原作「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下、王临川集卷三九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改。
  【一一】以后宫已废追复之后「后」原作「后」,据阁本及太常因革礼卷一○○、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一论郭皇后影殿札子改。
  【一二】莫此之甚「之」原作「为」,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一三】至春复集「春」原作「是」,据同上诸本及宋会要食货四二之一九改。
  【一四】以趋京师「趋」原作「移」,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五七改。
  【一五】输转般仓充岁计「般」原作「本」,据同上宋本及阁本改,上文谓江、湖上供米输真、楚、泗州转般仓亦可证。宋会要食货四二之二○作「乞诏诸路增修粮船,载年额至真楚泗州卸如故事」。
  【一六】江湖两浙转运司「江湖」原作「江淮」,据同上诸本及同上宋会要改;「司」原作「使」,据宋本及同上宋会要改。
  【一七】刺配往彼者「刺」原作「敕」,据宋会要刑法四之二四改。
  【一八】自今三岁一会其亏赢以闻「其」原作「具」,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九】重于改京官「京官」,宋会要职官一一之一五作「京朝官」。
  【二○】比辄行下「比」原作「先」,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一】百司常务「常」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政迹补。
  【二二】年考原作「年者」,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宋会要仪制五之一四改。
  【二三】即欲改正官制「即」原作「既」,据同上诸本及前后文例改。
  【二四】于事已足「足」原作「定」,据同上诸本及公是集卷三三条上详定官制事件改。
  【二五】骈衍原作「骈行」,据同上公是集改。
  【二六】以其职事归尚书铨「职」原作「执」,据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公是集改。
  【二七】具所教宗子功课以闻「具」原作「其」,据阁本改。
  【二八】进辰牌「进」字原脱,据宋会要仪制六之一三补,下文谓「未进辰牌依旧例引外」亦可证。
  【二九】日尝不次而用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无「日」字,宋会要选举三之三六作「往」。
  【三○】当以茂恩擢焉「茂」,同上宋会要作「异」。
  【三一】忠谟嘉猷「忠」原作「嘉」,据东都事略卷六仁宗纪、同上宋会要改。
  【三二】此皆睹有变而戒「皆」字原脱,据公是集卷三一论元日合朔避寝太早补。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