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62’;世宗庙讳从“糸”;显宗庙讳如正犯字形,止书斜画,‘氵充’字‘鈗’字各从口,‘兑’、‘悦’之类,各从本体。”从之。自此不胜曲避矣。
  八月,己卯,减奏荐恩,以言者论官冗恩滥故也。
  庚辰,金命绝户之田宅,以二分之一付其女及女孙。
  甲申,张釜罢。以陈自强兼知枢密院事,给事中张岩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程松同知枢密院事。岩、松并附韩侂胄,松谄之尤甚,侂胄怜之,遂得佐枢。
  壬寅,金制:“明安、穆昆并隶按察司;监察御史止按部纠举,有罪并坐监临之官。”
  直龙图阁致仕李详卒。详直谅老成,以植公论,因罹党祸。后谥肃简。
  西辽主珠勒呼出猎,奈曼库楚类伏兵擒之而据其位,袭辽衣冠,尊珠勒呼为太上皇,皇后为皇太后,朝夕问起居。珠勒呼在位三十四年,寻死,辽祀遂绝。
  九月,戊申朔,金更定赡学养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国子生人百八亩,岁给以所入,官为掌其数。
  先是户部尚书袁说友等言:“浙西围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溇渎,悉为田畴,潦则无地可潴,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辛亥,遣大理司直留佑贤、宗正寺主簿李澄往浙西行视。自淳熙十一年立石之后,凡官民田围裹者,悉开之。
  甲寅,金主如秋山。
  甲戌,令礼部集孝宗朝典礼。
  丙子,金主还都。
  冬,十月,乙酉,金祫享于太庙。
  丙戌,起居郎王容请以韩侂胄定策事迹付史馆,从之。
  壬辰,金御史台言:“在制,按察司官,比任终,遣官考核,然后尚书省遣官覆察之。今监察御史添设员多,宜分路巡行,每路女真、汉人各一人同往。”从之,仍敕分四路。
  壬寅,金敕有司购遗书,宜高其价,以广搜访。其藏书之家,有珍袭不愿送官者,官为誉写,毕,复还之,仍量给其值之半。
  甲申,编《光宗御集》。
  十一月,辛亥,金敕尚书省:“凡役众劳民之事,勿轻行之。”
  丁巳,金主谕工部曰:“比闻怀州有橙结实,官吏检视,已尝扰民。今复讲柑,得无重扰乎?其诫所司,遇有则进,无则已。”
  庚申,蠲潭州民旧输黄河铁缆钱。
  金陕西路转运使高汝砺言:“旧制,捕告私盐、酒麹者,计斤给赏,钱皆征于犯人。然监官获之则充正课,巡捕官则不赏,巡捕军则减常人之半,免役弓手又半之,是罪同而赏异也。请以司县巡捕官不赏之数及巡捕弓手所减者,皆征以入官,则罪赏均矣。”金主从其言。
  十二月,己卯,太白经天。
  辛巳,金敕原庙春秋祭祀改称朝献。
  金新修律成,凡十有二篇,一曰名例,二曰卫禁,三曰职制,四曰户婚,五曰厩库,六曰擅兴,七曰贼盗,八曰斗讼,九曰诈伪,十曰杂律,十一曰捕亡,十二曰断狱,实唐律也。但加赎铜皆倍之,增徒至四年、五年为七,削不合于时者四十七条,增时用之制百四十九条,因而略有所增益者二百八十有二条,馀百二十六条皆从其旧,又加分其一为二,分其一为四者六条,凡五百六十三条,为三十卷,附注以明其义,疏义以释其疑,名曰《泰和律义》。自《官品令》、《职员令》之下,曰《祠令》,《户令》,《学令》,《选举令》,《封爵令》,《封赠令》,《宫卫令》,《军防令》,《仪制令》,《衣服令》,《公式令》,《禄令》,《仓库令》,《厩牧令》,《田令》,《赋役令》,《关市令》,《捕亡令》,《赏令》,《医疾令》,《假宁令》,《狱官令》,《杂令》,《僧道令》,《营缮令》,《河防令》,《服制令》,附以年月之制,曰《律令》二十卷。又《新定敕条》三卷,《六部格式》三卷。丁酉,司空襄具以进,诏以明年五月颁行之。
  乙巳,金初定廉能官升注法。
  是岁,浙西、江东、两淮、利州路旱,赈之,仍蠲其赋。
     ○宁宗法天备道纯德茂功仁文哲武圣睿恭孝皇帝嘉泰二年(金泰和二年)
  春,正月,乙卯,金始朝献于衍庆宫。
  癸亥,以苏师旦兼枢密院都承旨。初,韩侂胄为平江兵马钤辖时,师旦以刀笔吏事之,侂胄爱其辨慧。帝登极,窜姓名于籓邸吏士内,遂以随龙恩得官。至是权势日甚。
  丁卯,陈自强等上《高宗实录》。
  侍御史林采、右正言施康年上疏曰:“臣闻习伪者,名教之僇人;欺君者,臣子之大罪。欺与伪,实人材风俗之所深患,不可不察也。苟有人焉,方伪习之炽则从之,及伪习之衰则攻之,彼自以为媒身干进之计,而不知堕于欺君之罪。臣尝谓由庆元初迄今,人之趋向,一归于正,谨守而堤防之,权在二三执政大臣,其次在给、舍,又其次在台谏。设使朝廷未知其人,有所除授,给、舍不缴驳,台谏不论列,百执事从而指其人,声其罪,可也。今乃不然,徒肆诸空言,遂使当世哗然指攻,伪为钓取爵禄之资,凡投匦而上书,陛辞而进说,召见而赐对,其论一本于此。望下臣此章,播告中外,继自今,专事忠恪,毋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