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戊子,诏诸州访求明历之士。
  壬辰,开资善堂,以秘书郎娄机兼小学教授。机以累朝事亲、修身、治国、爱民四事手书以献。
  癸巳,修《光宗实录》。
  言者称:“四川制置司遇类省试年分,仿礼部附试学官,许有出身人具所业赴制置司陈乞,委有出身通判或教授看详。”蜀人试教官自此始。
  丁未,金主还都。金主尝与司空襄言秋山之乐,意将有事于春蒐也,顾视平章政事张万公,万公曰:“动何如静?”金主改容而止。
  三月,丙寅,雨雪雨雹。
  戊辰,颁《庆元宽恤诏令》、《役法撮要》。
  丁丑,金更定镇、防千户、穆昆放老入除格。
  戊寅,行都大火,四日乃灭,焚居民五万三千馀家。帝下诏罪己,避殿,减膳,命临安府察奸民纵火者,罪以军法;出内府钱十六万,米六万馀斛,赐被火之家。
  金内侍李新喜有宠用事,借大兴府妓乐,知大兴府事完颜承拒不与,新喜惭。金主闻而嘉之。豪民与人争种稻水利,不直,厚赂左宣徽使李仁惠,使人属承晖。承晖杖豪民而遣之,谓其人曰:“此可以报宣徽也。”承晖先为提刑,豪猾屏迹,及尹京,尤以刚正称,而权贵多不悦。寻罢,以赫合哩执中代之。
  是春,以和州防御使姜特立为宁远军节度使。
  夏,四月,辛卯,诏曰;“风俗侈靡,日甚一日,服食器用,无复差等。今被焚之馀,其令官民,营造室屋,一遵制度,务从简朴,销金铺翠,毋得服用。今以宫中所有,焚之通衢。中外士庶,令有司严立禁防,贵近之家,尤当遵奉。苟违斯令,必罚无赦!”
  龙州蕃部寇边。先是龙州蕃人常至浊水寨互市,寨有豪民,受而储之。及苏肃之知龙州,以豪民擅利,乃罪而移之,自是蕃人盐、粮、米、茶之属,皆不可得。奸民李蒙大,以作过窜入龙州蕃部,诱之入寇。四川制置司以闻,诏遣官军讨之。
  戊戌,以潜邸为开元宫。
  甲辰,金谕:“契丹人户累经签军立功者,官赏恩例与女真人同,仍许养马、为吏。”知大兴府事赫舍哩执中格诏不下,金主责之曰:“汝虽意在防闲,而不知朝廷自有定格。自今勿复如此烦碎生事也。”乃下诏行之。
  五月,甲寅,金主击球于临武殿,令都民纵观。
  丙辰,金枢密使崇浩罢。
  戊午,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诏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州县决系囚。癸亥,释诸路杖以下囚,除茶盐赏钱。丁卯,命有司举行宽恤之政十有六条。
  乙亥,监太平惠民局夏允中,请用文彦博故事,以韩侂胄平章军国重事。侂胄上疏,历叙家世荣宠,言:“臣不能自奋,滥叨世赏。陛下龙飞之日,面奉宪圣皇后旨,俾臣朝夕仰裨初政。臣深惟绵薄,不足以副使令。忽闻局务官有札子,引文彦博故事,肆为狂妄之言,臣骇汗如雨。斯人固不足责,而臣之出处岂容不明!乞许臣守本官致仕,以全愚分。”帝手批慰留,允中坐免,仍令临安府押出国门。
  丙子,雨。
  六月,辛卯,金祈雨于北郊。
  己亥,金敕尚书省举行奢僭之禁。
  金用尚书省言,申明旧制:“明安、穆昆户,每田四十亩树桑一亩,毁树木者有禁,鬻地土者有刑。其田多奡菜,人户阙乏,并坐所临长吏。按察使以时劝督,有故慢者,量决罚之。仍减牛头税三之一。”
  乙巳,金初许诸科铺马、黄河夫、军须等钱折纳银一半,愿纳钱钞者听。
  丙午,太白经天。
  秋,七月,乙卯,知枢密院事何澹罢。时吴曦自以祖父世守西蜀,为国籓屏,而身留行都,不得如志,乃厚赂宰辅,规图帅蜀。未及赂澹,韩侂胄已许之,澹持不可。侂胄怒曰:“始以君肯相就,黜伪学,汲引至此,今顾立异耶!”遂罢为资政殿学士、知太平州。翼日,改大学士。
  丁巳,复以旱祈祷。壬戌,恤囚。
  甲子,以陈自强参知政事,张釜签书枢密院事。
  金主谕刑部官,凡上书言及宰相者,不得申省。
  己巳,以吴曦为兴州都统制,兼知兴州。
  先是郭杲在武兴,多刻剥军士,黑谷逃卒为盗,经时未平。杲卒,副都统制王大节摄帅事,语诸将曰:“是迫于饥寒,非有它。”揭榜招还之,斩为首者以徇,流配其馀。吴氏世守西蜀,蜀人习而安之。承郭杲之后,闻曦除帅,延颈望其来。曦尽载辎重,大舰连属,溯嘉陵而上。及至,首为璘建庙,大殿费十万缗。又命士卒负土筑江滨地,际山为园,广袤数里,日役数千人,士始失望。既而曦谮大节,罢其副都统制,于是蜀之兵权悉归于曦。
  金禁庙讳同音字。金主尝问孙即康曰:“太宗庙讳同音字有读作‘成’字者,既非同音,便不当阙点画。睿宗庙讳改作‘崇’字,其下却有本字全体,若将‘示’字依《兰亭帖》写作‘未’字。‘允’字合阙点画,如‘统’傍之‘允’,似不合缺。”即康对曰:“康太宗讳世民,偏傍犯如‘{艹枼}’字作‘B112’字,‘泯’字作‘汦’字。”乃拟熙宗庙讳从‘面’从‘且’;睿宗庙讳上字从‘未’,下字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