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三弊也。以关、会偿价,许之还以输官,然所在往往折价,至输官则不肯受,此四弊也。”诏:“逐路委漕臣并提举,往来巡按,务尽和籴之意以革四弊。”
  参知政事钱端礼罢。时久不置相,端礼以首参,窥之甚亟。邓王愭夫人,端礼女也。侍御史唐尧封论端礼帝姻,不可任执政,坐迁太常少卿,馆阁士相与上疏排端礼者皆被斥。端礼遣人密告陈俊卿,言己即相,当引共政,俊卿叱之;会进读宝训,因言本朝家法,戚属不预政,最有深意,陛下所宜谨守,帝纳其言。端礼憾之,出俊卿知建宁府。至是王立为太子,端礼不得已,乃引嫌以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万寿宫。
  乙巳,洪适等言:“近来士风奔竞,争图换易旧制,已有差遣人,不许入国门,新授差遣人,限半月出门。今请令宰执不许接见已有差遣之人。”帝曰:“如此则失之隘,但在卿等力行。”
  洪适奏浙东盐司久阙官,请用宋藻,帝曰:“卿等曾谕宋藻支还亭户钱否?闻盐司所至,又要掊敛钱物送胥吏,至有六七百升,首须丁宁钤束。”
  九月,戊申,金主秋猎。
  时有献书者,洪适等言系编类之书,举子所用,欲与免一解,叶容言献言者大率图侥幸,帝曰:“亦无如之何。若不采纳,便塞献言之路。”
  癸酉,洪适等言:“近有湖南漕臣任诏,均州守臣戴之邪,皆自请讨贼。臣等不识之邵,陛下尚省记其人否?”帝曰:“其人亦诞妄,今不须留在极边,可召赴行在,别与差遣。”
  甲戌,金主还都。
  金,十月,丁卯朔,金地震。
  甲申,臣僚言:“私盐之不可禁者,其弊三:亭户煎盐入官,官不以时给直,往往寄居,为之干请而后予之,至有分其大半者,一也。煎炼之初,必须假贷于人,而监司类多乘时放债,以要其倍偿之息,及就场给直,往往先已克除其半,而钱入于亭户之手者无几,二也。盐司及诸场人吏,类多积私盐以规厚利,亭户非不畏法,以有猾胥为之表里,互相蒙庇,三也。请申严禁戢。”从之。
  戊子,刘蕴古伏诛。
  蕴古之始降也,辨舌泉涌,廷臣多奇之。吴山有伍员祠,蕴古妄谓祈祷有验,新易扁额,刻其官位姓名于旁。市人莫测其意,有右武大夫魏仲昌者,独曰:“是不难晓。他人之归正者,侥幸富贵而已,蕴古则真细作也。夫谍来不止一人,榜其名,欲使后至者知其已至耳。”至是遣仆北归,有告者,搜其书,皆刺朝廷阴事也。乃诛之。
  乙未,金主冬猎,旋还都。
  丁酉,金遣王衎等来贺会庆节,以后每岁如之。
  乙巳,淮北红巾贼逾淮劫掠,立赏格讨捕之。已而知楚州胡则,遣巡尉击杀其首卢荣。
  十一月,丙午朔,金主谓宰臣曰:“朕在位日浅,未能遍识臣下贤否。今六品以下,殊乏人材,卿等何以副朕求贤之意?”
  己未,诏:“后省抽上书可采者,撮其枢要,断章取义,立为篇目,缮写进呈,以牙牌一面,镌吏、户、礼、兵、刑、工、赃吏字,疏事目于下方。”帝曰:“朕已令制造数副,记朝廷事。省部亦当依此以备遗忘。”
  癸亥,金立诸路通检地土等第税法。
  金主之初立也,事多权制,至是诏有司删定,谓宰臣曰:“凡已奏之事,朕尝再阅,卿等勿怀疑惧。朕于大臣,岂有不相信者!但军国事不敢轻易,恐或有误也。”布萨忠义对曰:“臣等岂敢窃意陛下,但智力不及耳。陛下留神万几,天下之福也。”
  辛未,遣龙大渊抚谕两淮,措置屯田,督捕盗贼。
  十二月,戊寅,以洪适为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汪澈为枢密使。
  庚寅,以叶容为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
  近习梁俊彦,请税江、淮沙田、芦场,可助军饷,帝以问容。容对曰:“芦场臣未之详。沙田者,乃江滨出没之地,水激于东则沙涨于西,水激于西则沙复涨于东,其田未可以为常也。辛巳兵兴,两淮之田租并复,至今未征,况沙田乎!”帝大悟,即罢之。容退至中书,召俊彦,切责之曰:“汝言利求进,万一淮民怨咨,为国生事,虽斩汝万段,岂足塞责!”俊彦惶恐,免冠谢,始释之。
  起居郎、权中书舍人蒋芾奏曰:“中书政本之地,舍人之职,不特掌行词命而已,故事,亦许缴驳。臣虽暂时兼摄,亦不敢以承乏而怠于职事。倘政令之有过举,除授之有失当,不免时犯天听,尚赖陛下容纳。”帝曰:“正欲卿如此,不特政事与除授之间,虽人主有过失,亦何论奏。”
  是岁,遣方滋等贺金主正旦。金亦遣乌库哩忠弼来贺正旦。以后,岁如之。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乾道二年(金大定六年)
  春,正月,丙辰,宰执进呈升差人数,帝曰:“须立定年限,方可杜其私意。”
  辛酉,省六合戍兵,以所垦田给还复业之民。
  壬戌,建康都统刘源,缴纳到逃亡事故横行拱卫大夫至副尉、军兵、将校、都虞候等付身二万有馀,帝以问宰执,洪适等言:“果有此数,见今委都司毁抹。”帝曰:“此事甚不可得。”于是诏武略大夫、忠州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