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今上玉牒》,自今见修;自真宗至钦宗凡七世,并未下笔。缘近来体例,每修一朝《玉牒》,必取旨开局,方始修纂,十年方许一进,则是列圣之书,虽百年而未备。臣今自修《真宗玉牒》十年,计四十卷,望令出牒馆安奉。”从之。
  郴州盗李金复作乱,诏以刘珙为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抵境,声言发郡县兵讨击,而移书制使沈介,请以便宜出师,曰:“擅兴之罪,吾自当之。”介即遣田宝、杨钦以兵至。珙知其署行疲怠,发夫数程外迎之,又代其负任,至则犒赏过望,军士感奋。珙知钦可用,檄诸军皆受节制。下令募贼党相捕斩诣吏者,除罪受赏。钦与宝连战破贼,追至莽山,贼党执金以降。
  六月,癸未,同知枢密院事王刚中卒,谥恭简。
  刚中在成都日,以万岁池广袤十里,溉三乡田,岁久淤淀,因集三乡夫共疏之,累土为防,上植榆柳,表以石柱。蜀人久而思之。
  丙戌,以翰林学士洪适签书枢密院事。帝谓钱端礼、虞允文曰:“三省事可与洪适共议。”自是东西府始同班奏事。”
  王辰,淮南运判姚岳,奏蝗自淮北飞度,皆抱草木自死,仍封死蝗以进,帝曰:“岳取以为嘉祥,更欲寻付史馆,可降一官,放罢,为中外佞邪之戒。”
  甲辰,罢湖北、京西制置司。
  丙午,臣僚言:“科举之制,州郡解,额狭而举子多;漕司解,其数颇宽。取应者往往舍乡贯而图漕牒,至于冒亲戚、诈注籍而不之恤。且牒试之法,川、广之士用此可也,福建密迩王都,亦复漕试;见任官用此可也,而待阙得替官,一年内亦许牒试;本宗有服亲用此可也,而中表缌麻之亲亦许牒试。或宛转请求,或通问属托,至有待阙得替官一人而牒十馀名者,请申严诈冒之禁。其见行条法,付有司重详损益,立为中制。”从之。
  又言:“国家三岁科举,集草茅之士,亲策于庭,其间岂无一事之可行!然有司考试,多以文采为止,考在前列者,始经御览。其间有言及诸郡军民利害实迹,偶文辞不称,置之下列,往往壅于上闻,诚为可惜!请自今,有论及州郡军民利害事实,令初考、复考、详定所,各节录紧要处,俟唱名日,各类聚以闻。”从之。
  是日,金中都地震。
  秋,七月,戊申朔,金中都地复震。
  金罢陕西都统府,徙陕西元帅府于河中。
  庚戌,知池州鲁誉申称本州管下竹生穗,实如米,饥民采食之,仍图竹实之状,缄裹其物以献。臣僚论:“歉岁饥民食其不当食之物,诚出于饥饿迫切而已。今池之民采竹实而食,其亦迫切甚矣。誉任在牧民,顾以为美事,不谓之奸谀不可也。较其罪与姚岳同科,望予罢斥。”诏从之。
  辛亥,王大宝言:“理财宜务本抑末。农者,天下之本也;而边贾逐末,竞利日繁,宜抑之以助农。如前日免行之令,偶因曹泳建言废罢,请讲明损益以复前制。”帝曰:“曹泳所行,唯免行一事,至今人以为是。民不可忧,难以施行。”
  臣僚言:“守臣之弊,重内轻外;宜更出迭入。若未历州县,不得居清要;未任监司,不得居郎曹。外有治效,擢之内职;内有实绩,擢之外任。庶几官宿其业,人效其职,无因循苟简之意矣。”诏令中书省置籍。
  癸丑晚,御选德殿。御坐后有金漆大屏,分画诸道,各列监司、郡守为两行,以黄签标居官者职位姓名,常指示洪适等曰:“朕新作此屏甚便,卿等于都堂亦可依此。”
  乙丑,临安府奏结断铺翠、销金事,帝曰:“闻外间翠羽甚多,若由严指挥,未必禁得。治一足以警众。”钱端礼曰:“今宫禁既不用,自然外间可革。”
  是月,诏:“诸路监司、帅臣,将见任老疾守臣,限一月公共铨量闻奏。知县,守臣体访,申取朝廷指挥。如监司、守臣互为容隐,御史台觉察以闻。”
  铸当二钱。
  八月,己卯,帝曰:“永丰圩见隶建康行宫,藏收米三万馀石,其拨付建康军中以助军食。”
  金杀前宿州防御史乌陵呵喇萨,谓其与李显忠交通也。
  钱端礼等奏:“前日面得指挥,减省权摄使臣及额外人吏。有承旨司谢褒,再三须要存留王兴祖等四人,盖有谢梓是其子。”帝曰:“吏何得如此!可重作行遣。”乃诏:“谢褒送处州编管。”
  乙酉,立邓王愭为皇太子。大赦。
  丁亥,参知政事虞允文罢。
  金使完颜仲来,有所议,偃蹇不敬,允文请斩之,廷有异议,不果。全钱端礼受李宏玉带,事连允文,为御史所论,奉祠而归。
  己丑,以洪适为参知政事,并权知枢密院事;吏部侍郎叶容签书枢密院事,并权参知政事。
  庚寅,诏:“应今后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避免对,并不得差除赴任。委台谏、监司常切按察,以违制论。”
  癸巳,臣僚言:“去岁江西湖口和籴,其弊非一:不问家之有无,例以税银均敷,此一弊也。州县各以水脚耗折为名,收耗米什之二三,此二弊也。公吏斗脚,百方乞觅,量米则有使用,请钱则有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