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坟〔二四〕,县中牛皆流汗吐舌〔二五〕,而人无知〔二六〕者,百姓为立祠〔二七〕,号叶君祠。牧守〔二八〕班禄,皆先谒拜,吏民祈祷,无不如意〔二九〕,若有违犯,立得祸。明帝迎取其鼓,置都亭〔三0〕下,略无音声。但云叶〔三一〕太史候望,在上西门上〔三二〕,遂以占星辰,省察气祥,言此令〔三三〕即仙人王乔者也〔三四〕。
  〔一〕 初学记职官部引汉官仪:“ 尚书郎,初从三署郎选,诣尚书台试,每一郎缺,则试五人,先试笺奏,初入台,称郎中,满岁,称侍郎。” 御览二一五引汉官仪:“尚书郎,初上诣台,称守尚书郎,满岁,称尚书郎中,三年,称侍郎。”
  〔二〕 汉官仪:“凡郡,或以川源,西河、河东是也。”(据孙星衍校集本)
  〔三〕 初学记十四、类聚五0又九一、御览六九七引“叶”误作“
邺”,搜神记一亦误作“邺”,叶,汉县属南阳郡。
  〔四〕 “神术”,类聚五0无“术 ”字,孔本书钞七八作“精神”,俱非。
  〔五〕 类聚两引、御览九一九引作 “朔望”,范书乔传、蒙求旧注亦作“朔望”。
  〔六〕 汉官仪:“初,秦代少府遣吏四,一在殿中,主发书,故号尚书,尚犹主也,汉因秦置之,故尚书为中台,谒者为外台,御史为宪台,谓之三台。”(据孙星衍校集本)案台朝即尚书台之治所也。类聚九一、御览九一九引、范书、水经汝水注引搜神记神化篇俱作“
常自县诣台朝”。
  〔七〕 “来”字原无,书钞、御览二六六、六六二、六九七、九一九、类聚群书类编故事十、蒙求旧注及范书、水经注引搜神记俱有,今据补。
  〔八〕 汉官仪:“太史令,属太常,秩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奏良日,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九〕 “常”,类聚、御览九一九、水经注作“辄”,范书亦作“
辄”。
  〔一0〕“东”字原无,书钞、类聚、御览二六六、六九七、九一九有,范书、水经注亦有,今据补正。
  〔一一〕“罗”下,类聚、御览二六六、九一九有“张之”二字,范书、水经注亦有。
  〔一二〕类聚、御览六九七引“双” 作“只”,范书同,群书类编故事无。徐友兰曰:“上云‘双凫’,此不当为‘只’。”
  〔一三〕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尚方,注:“尚方,主作禁器物。”续汉书百官志三:“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
  〔一四〕拾补据太平寰宇记引校作“ 诏使尚方诊视”。器案:御览六九七引“尚”作“上” ,“视”作“是”,属下句读,非是。又九一九引、水经注引“识”皆作“诊”,范书同。今考本书怪神篇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条,亦有“集诊”语,说文:“诊,视也。”汉书佞幸传:“有司奏请发贤棺,至狱诊视。”师古曰:“诊,验也。”楚辞王褒九怀:“乃自诊兮在兹。”王逸注:“徐自省视,至此处也。”搜神记十四高辛氏条:“王诊视之。”郦道元水经注序:“诊其沿路之所缠。”孔平仲珩璜新论一:“诊,不止脉也,视物皆可以为诊。后汉书王乔传‘使尚方诊视舄’是也。”盖世人习见识视,少见诊视,遂臆改耳。又搜神记“尚方”作“尚书”,亦是臆改。
  〔一五〕“四”上,书钞有“乃”字,水经注、范书有“则”字。类聚五0“官属”作“郎属”。
  〔一六〕“门”下,类聚、水经注有 “下”字,范书同。
  〔一七〕京师,注详山泽篇京条。
  〔一八〕通鉴八九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于是,汉、晋皆作听事,六朝以来,乃始加厂作厅。”
  〔一九〕“试入”,水经注作“推排 ”,范书同。
  〔二0〕“动摇”,水经注作“摇动 ”。
  〔二一〕“我”下,水经注有“邪乃 ”二字,范书同。
  〔二二〕“夜”,拾补云:“御览五五六作‘者’。”器案:水经注、群书类编故事俱作“ 昔”,范书同。
  〔二三〕范书注云:“王乔墓在今叶县东。”通典州郡七:“叶县有古墓,在东,俗云王乔墓。”
  〔二四〕拾补云:“‘坟’下北堂书钞九十二有‘其夕’二字。”器案:御览五五六、水经注、范书亦有“其夕”二字。
  〔二五〕“吐舌”,水经注作“喘乏 ”,范书同。
  〔二六〕“知”下,拾补云:“类聚有‘之’字。”
  〔二七〕“者”下,拾补据御览校补 “百姓为立祠”五字。器案:水经注作“百姓乃为立庙 ”,范书同。
  〔二八〕“守”,何本误“子”。
  〔二九〕“意”,水经注作“应”,范书同。
  〔三0〕通鉴六三注:“凡郡国县道治所,皆有都亭。”后汉书皇后纪注:“凡言都亭者,并城内亭也。”器案:元河南志卷二:“都亭二十四,华延俊洛阳记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