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即东渡。抵台,谒见抚臣岑毓英,禀承一切。于初十日准升任按察使张梦元将印信、关防、文卷移交前来,当即恭设香案,望阙叩头,祗领任事。

  伏念臣楚南下士,才识庸愚;前此效力行间,蒙恩简授浙江台州府缺,嗣于甘肃署理兰州道篆。军民分理,未报涓埃;兹复渥承恩命擢任。台、澎吏治海防,均关紧要;如臣梼昧,深惧弗胜。惟有矢慎矢勤,实事求是;并随时禀明督、抚臣认真办理,以冀仰答鸿慈于万一。

  所有微臣到任日期及感激下忱,理合叩谢天恩,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军机大臣奉旨:『知道了。钦此』。

  十一月十四日(公历正月初三日——礼拜二)

  闽抚岑(毓英)奏开筑大甲溪缘由片(十月二十四日京报)

  岑毓英片:

  再,彰化、新竹两县交界之大甲溪,地当冲要。每遇春、夏之交,溪水汜滥异常,田地多被冲没;行人遭溺毙者,亦复不少:久为地方之患。臣此次渡台,据沿途官绅面禀前情。嗣行抵大甲,当即缘溪踏勘。查此溪离海不远,两旁皆山。宽有六百二十余丈,既不能建桥;而盈涸无定,又不能行舟。再三审度,惟有开挖河道,即以溪中乱石,用篾笼间杂铁笼,装筑长堤,形如八字;将各股溪水束归河中,流入于海;即可用舟过渡,不致为害;仍另开堰沟,以溉田亩;并将两岸荒地招佃开垦,于民生实有裨益。至河堤须筑三、四丈宽,中间杂种竹木;数年后,根深蒂固,可期坚久。询诸官绅耆老,佥以为然。并据该绅等面禀:情愿于冬季农隙之时,捐助夫役,听候分派。所需篾笼、铁笼等物,即由台湾、台北两府旧存海防经费开支。现饬印、委各员分投采办,俟仲冬臣复行渡台,顺便亲督开筑,并派附近防军协力相筑,以期克日蒇事。臣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军机大臣奉旨:『知道了。钦此』。

  十一月十七日(公历正月初六日——礼拜五)

  闽督何(璟)奏请颁赐匾额片(十月二十五日京报)

  何璟等片:

  再,臣渡台时,据淡水、基隆等处绅耆禀称:『台湾各属均建有天后神庙,每遇风雨为灾,虔诚祈祷,辄着灵应。本年六月十九日暨闰七月初一、二、三等日,台湾沿海地方迭遭飓风狂雨,势甚危急;绅耆等偕同地方官祷于天后神庙,幸蒙神□显应,风雨顿止。海滨居民田庐,不致大有伤损。禀恳奏请颁赐匾额,以答神庥』等情;并据该府、县禀同前由。臣等查庙祀正神,能御灾捍患、有功德于民者,例得请颁匾额。今台湾各属天后神庙祈祷辄应,功德在民。合无仰恳皇恩颁赐匾额一方,敬谨刊刻,分送悬挂,以昭崇报。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奉旨已录。

  十一月十八日(公历正月初七日——礼拜六)

  琉臣殉义

  东瀛西字报言:有琉球遣臣两员前往中国京都,一则自刎而死、一则绝食而死。大约因日本夷灭琉球一节,故为此举,更甚于秦庭之哭矣。刻下中国即以华礼优给葬埋,深为敬礼。中国之重视此琉球人,殆以两人为国效死,忠烈可嘉!□欲令日本交还琉球之意。此时中国日见强盛,日本水师尚未精美,恐不足与中国抗衡也。该报所言如此;然中国则未闻有琉球人在京都殉义之信,未知确否。姑照录之。

  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历正月十二日——礼拜四)

  京都邮信

  北京西友来信,言琉球既灭之后,去年曾有琉臣至总理衙门求请中国代为设法。今年又闻有琉球二臣至天津,求请李伯相代筹;抵津后,琉臣中已有一人身故矣。……

  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历正月十四日——礼拜六)

  论琉臣殉义

  客有问于余者曰:『琉球遗臣殉义之事,果有之乎』?

  余曰:『此事系由日本报中译出。前者曾闻有琉球遗臣至中国求援之说,而未闻其以身为殉;今日本报既有此信,言一则自刎而死、一则绝食而死;言之凿凿,想非无稽之谈。故本馆译而登之耳』。

  客曰:『子以为琉臣之死,义乎』?

  余曰:『乌得不义!琉球蕞尔之国,其臣虽有忠君爱国之心,而苦于力有未逮;目睹强邻之肆行殄灭,至于夷为郡县。斯时欲背城借一以固守疆土,则素无兵力之可恃;欲随波逐流,缄口结舌听其社稷邱墟、宗佑颠覆,则又不忍坐视。不得已,而出此控于大邦之计;其□已可悯矣!「旄邱」之诗曰:「何其处也?必有与也;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彼黎侯之失国,其臣尚有不胜望幸之意;而况琉球传国久远,一旦而遭覆绝,谁非臣子、谁无忠爱,有不奋发而起以求绝而复续、亡而复存之策者乎!求之不得,而出于一死。彼其意,固欲得当以报国王;而值大邦之不暇,又不敢怨人谋之不忠,惟有一死以谢国王而已。奈何犹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