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朱晖。时八党窃柄,朝政日非,又偕十三道御史上疏,极论太监马永成、魏彬、刘瑾、傅兴、罗祥、谷大用辈蒙蔽之罪。瑾怒,悉逮下诏狱。(《陆昆传》。 )
南京御史蒋钦偕同官薄彦徽等劾刘瑾,被罪。出狱甫三日,钦独具疏劾瑾,言:“刘瑾小竖子耳!陛下亲以腹心,寄以耳目,待以股肱。殊不知瑾为悖逆之徒,蠹国之贼,窃柄弄权,万民失望,愁叹之声,动彻天地。幸听臣言,急诛瑾以谢天下,然後杀臣以谢瑾”疏入,再杖三十,系狱。越三日,复具疏请杀瑾,言尤激切。既入,复杖三十,卒於狱。(《蒋钦传》。 )
嘉靖十一年冬,彗星见,诏求直言。南京御史冯恩极论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右都御史汪钅宏三人之奸,谓:“孚敬根本之彗,钅宏腹心之彗,献夫门庭之彗。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虽欲弭灾,不可得已。”帝大怒,逮下狱,论死。(《冯恩传》。 )
十七年,南京御史黄正色劾兵部尚书张瓒奸贪,事甚有迹,而巾有“历官藩臬,无一善政”语。瓒言:己未任藩臬。帝以诬劾夺俸两月。明年,章圣太后梓宫南葬,命正色护视。事竣,劾中官鲍忠、驸马都尉崔元、礼部尚书温仁和所过纳馈遗。帝召谙忠等,皆叩头祈哀,因赞正色。捕下诏狱,遣戍。(《张选传》。 )
十九年正月,礼部尚书严嵩屡被弹劾,求去。帝慰留。御史谢瑜言:“嵩矫饰浮词,欺罔君上,箝制言官,且援明堂大礼南巡盛事为解,而谓诸臣中无为陛下任事者,欲以激圣怒。奸状显然。”帝留疏不下。嵩奏辨,且言瑜击臣不巳,欲舆朝廷争胜。帝於是切责瑜而慰谕嵩甚至。居二岁,竟用嵩为相。甫腧月,瑜疏言:“武庙盘游佚乐,边防宜坏而未甚坏,今圣阴在上,边防宜固而反大坏者,大臣谋国不忠而陛下任用之失也。自张瓒为中枢,掌兵而天下无兵,择将而天下无将。说者谓,瓒形貌魁梧,足称福将。夫诚边尘不耸,海宇晏然,谓之‘福’可也。今瓒无功而恩荫屡加,有罪而褫夺不及,此其‘辐’,乃一身之福,非军国之福也。昔舜诛四凶,万世称圣。今瓒与郭勋、严嵩、胡守中圣世之四凶,陛下旬月间巳诛其二,天下翕然称圣,何不并此二凶放之流之,以全帝舜之功也?大学士翟銮,起废弃中,授以巡边之寄。乃优游曼衍,靡费供亿,以盛苞苴者为才,献淫乐者为敬。遂使边军益瘠,边备更弛。行边若此,将焉用之?故不清政本,天下必不治;不易本兵,武功必不竞。”疏入,留不下。(《谢瑜传》。 )
三十一年,王宗茂擢南京御史。时先後劾严嵩者皆得祸,中外慑其威,益箝口。宗茂积不平,拜官三月,上疏论嵩负国之罪有八,且言:“陛下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嵩所蓄积,可赡储数年。与其开卖官、鬻爵之令以助边,盍去此蠹国害民之贼,籍其家以纾患也。”疏至,通政司赵文华密以示嵩,留数日始上。嵩得豫为地,遂以诬诋大臣谪平阳县丞。(《王宗茂传》。 )
四十五年十月,御史王时举劾刑部尚书黄光升,言:“内官季永以诉事犯乘舆,本无死比,乃拟真犯。奸人王相私阉良民者三,本无生法,乃拟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编氓口外。(《杨思忠传》。 )
隆庆时,御史凌儒劾去大学士高拱。拱罢,又劾郭朴。顷之,劾罢抚治郧阳都御史刘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总督刘焘、巡抚耿随卿、总兵李世忠罪。随卿、世忠被逮,焘贬官。(同上。 )
天启元年,奉圣夫人客氏既出宫,复入。御史周宗建首抗疏极谏。三年二月,复抗疏攻魏进忠,略言:“臣於去岁指名劾奏。进忠无一日忘臣,於是乘私人郭巩入都,嗾以倾臣,并倾诸异己者。巩乃创为新幽大幽之说,把持察典,编廷臣数十人姓名於一册,思一纲中之。又为匿名书,罗织五十余人,投之道左,欲以快报复之私,释进忠之恨,幸直道在人,巩说不行,始别借廷弼以为阱陷。先朝汪直、刘瑾虽訾枭獍,以言路清明,臣僚隔绝,故非久即败。今权报复反借言官以伸,言官声势反借权以重。数月以来,摘瓜抱蔓,正人重足。举朝各爱一死,无敢明犯其锋者。臣若尚顾微躯,不为入告,将内有进忠为之指挥,旁有客氏为之羽翼,外有刘朝辈典兵示威,而又有巩辈蚁附蝇集,内外交通,驱除善类。天下事尚忍书哉?”(《周宗建传》。 )
四年六月,左副都御史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
卷三十四 职官六
◎巡按
洪武十年七月己巳,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俾询民间疾苦,廉察风俗,申明教化。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人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重囚,吊刷文卷,有故出入者理辨之。(《三编》。 )谕之曰:“朕命汝等出巡,事有当言者,须以实论列,勿事虚文。凡治以安民为本,民安则国安。汝等当据法守正,慎勿沽誉要名。朕深居九重,所赖以宣德意通下情者,惟在尔等。其各慎之。”(《世法录》。 )
二十一年三月己亥,遣进士行监察御史事,分巡郡邑,以久任御史一人与俱。新进士之任巡按自此始。(《大政记》。 )
二十二年,御史许圭巡按河南,言:“自开封、永城至彰德旱,请减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