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定制。自今正任观察使以上差充知州府,并为知某州府。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差充知州,为充某州;若系合差待制以上人去处,为权知。武功至武翼大夫带遥郡差充知州,为

权知某州;若系合差待制以上人去处,即为权发遣。武功大夫至小使臣差充知州府,并为权发遣。正任观察使以上差知帅府,为兼某路安抚使,余州带管内安抚者为兼管内安抚使。通侍大夫以下差知帅府,带兼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余州带管内安抚者为兼管内安抚司公事。」从之。
十月十八日,诏西和、阶、成、凤州守臣依旧以(充)[统]制官兼。
十一月四日,诏自今黎州守臣(今)[令]制置、提刑司公共于文武臣内通行选差公廉有材力人,申取朝廷指挥。六年六月,诏今制置、茶马、提刑三司公共奏辟,以四川茶马吴摠言,黎州买马全在守臣得人,本司不预,难以任责故也。
二十三日,诏应赴任半年前奏事别与差遣人,知州资序添差参议官,通判以下资序并添差通判。其初授讫朝辞人,亦依逐项资格,与正阙参议、通判差遣。先是,新知浔州曹朴上殿,上以其不堪作郡,又不欲使待远阙,宣谕宰执,令与添差,龚茂良讫分作两等以处之。故有是命。
三年三月二日,诏四川都统制吴挺选习兵官一员兼知文州。以四川制置使范成大言,文州管下蕃部作过,知州李彦坚畏懦失职,下任王彪老谬不肯之官,彦坚、彪既罢,因有是命。
四月三日,诏侍从、台(练)[谏]、两省官照资序差格,不以内外,杂举监司、郡守岁各五人。保举官及五员以上,列衔共奏,明言所举人有何政绩才术,堪任何等监司、

帅府、大小州郡差遣,听上下半年奏举,中书省置籍,三省更加考察,取旨除授。
六月二十一日,诏真州通判徐栋知泰州。中书门下省言:「已降指挥,第二任通判以上资序人,不以内外,与知州军差遣。栋虽系初任通判资序,因监司以劳 实迹荐举,与升擢差遣,难以一 施行。」故有是命。仍令自今后有似此之人依此。
八月十二日,诏富顺、大宁知监自今堂除。潼川路转运司申,定差朝散大夫杨骞知富顺监。吏部检准淳熙二年二月八日 ,行在职事官、诸路监司、知州军依旧堂除,内不曾该载知监窠阙。诏杨骞依转运司定差,因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诸州军守臣惟才是用,自今不拘远近,于文武臣内选择差除。
四年四月十六日,诏诸州军差武臣去处,须精加选择可以治郡者。合门宣赞舍人应材言:「今日武阶通差守臣,然而郡寄重甚,非便民事者强使为之,必不胜任。」故有是诏。
七月二十五日,诏:「职事官未至知州资序人陈乞外人,缘堂除并取到部阙通判皆远,如系通判资序,可特与添差参议官一次,知县(次)[资]序以上与添差通判一次。在职改官后及二月同。每路每州各不得过一员,候添差及两政之后别取旨。」先是,二年定职事官除郡之格,理亲民资序,后以实历职事官年月等第除授。于是翰林学士、知制诰周必大等言:「《干道中书门下令》:『诸在京职事官未至

监察御史已上,履历尚浅、供职未久、陈乞外任者,不得除监司、知州军差遣。』注:『特旨除授或资序已及者非。』今乃许其身内改秩,或京官不曾作县,纔历职事官三二年便得为郡。间有辛勤州县,历数任,必参格法,方始得之,若何而不内重外轻乎!乞自今职事官未至监察御史以上者,履历尚浅,供职未久,陈乞外任,欲乞依《干道中书门下令》,不得除监司、知州军差遣。其有材能劳效卓然显著、特旨升擢者,不拘此限。其元系部阙州军并川、广州军,令三省选定紧望去处,合堂差外,并发下吏部依格法注拟。元系堂除通判阙,依旧归堂。所立定格即非旧法,合行除去,并依旧法。」从之。其吏部注拟知州军并堂除通判员阙,并遵依绍兴五年闰二月十三日措置指挥。
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诏吏部注授知州军人,并令赴都堂审察讫前去之任,候任满日奏事。
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诏郁林州守臣可令枢密院选差武臣一次。
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诏:「帅府并驻大军州军守臣自不合除代外,自今每路各留两阙,候见任人去替半年,方许差人。三省常切遵守。」以侍御史黄洽言:「今州郡大率皆四年阙,职事官之久次者,岂不欲更迭补外!大抵食贫,无以为远次之资,是以盘旋而不能去。议者无以处之,遂又有添差参议、通判之说。州郡既以阙乏,而创为添差不已,夫岂良策 宜于州郡阙中留十

数阙不差替人,以俟后来擢用之人。」故有是诏。
九年正月三日,诏:「诸路守臣任满,开具本州岛实在财赋数目及有无拖欠诸色请(结)[给],并有无少欠人户钱物,不管以在库虚数及不系本州岛合用之数在内,具公文交割与交代。如正官未到,并以交割以次官,及具一般文状,省部置籍稽考。如有不实,许监司、台谏觉察奏闻。」总领及转运司依此施行。十一年六月,令户部检坐申严,仍仰新到任人限一月内将交割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