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九日,监察御史王稽中言:「臣先自宫祠召赴行在,令内殿奏事,擢臣监察御史。王之望素昧平生,然士大夫皆言臣是之望所荐,臣不能必其然否。今之望既除执政,臣若不回避,清议不容。况龚茂良亦系王之望所荐,今茂良既已回避,乞改差臣宫观或外任差遣,庶允师言。」诏:「王稽中乃朕亲擢,非王之望所(属)[荐],不当过为回避。」
〔干道〕八年正月二十二日,诏令御史台开具六察所隶觉察弹劾事件,并见今监察御史所分管职事申尚书省。
二月七日,宰执进呈御史台觉察弹劾事件分隶六察。虞允文等奏曰:「从来觉察弹劾,殿中与长贰

通行,其六察则点检所隶百司簿书之稽违耳,祖宗时监察御史却许言事。」上曰:「今既分隶六察,可许随事弹奏。」自此台纲肃清矣。
八日,诏:「御史台觉察弹劾事件并分隶六察。今后如有违戾去处,许监察御史随事具实状觉察弹劾闻奏。」
【宋会要】
元丰三年正月十七日天头原批:「此条移在元丰六年条上」。,监察御史丁执礼、权监察御史里行舒亶、何正臣自劾赴景灵宫误乘马入偏门。诏释之。执礼等固乞行法,上批可依所乞,从违令赎,而命卒不下。
【宋会要】
国家每入合国忌,临时差。六察:吏察、兵察、户察、刑察、礼察、工察。元丰中,神宗始置六察司于御史台文中夹注云:「寄案《大典》卷二万一千二百四十八。」。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七 御史里行

御史里行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诏三院御史及里行今后有公事,并许直牒合门上殿。从御史里行张戬、程颢所奏也。
元丰四年六月十三日,诏监察御史里行王祖道罚铜十斤,满中行六斤。先是,判司农寺舒亶言:「本寺未了文字数百件,未了帐七千余道,催罚钱三百九十余千,未架阁文字七万余件,朝廷已送大理寺根究。伏缘建置六察,正以督治官司违慢为职,今并不弹奏。」祖道、中行自劾,尝权户察故也。
景佑元年四月二十四日本条系年为景佑元年,当移至「神宗熙宁」之前。,御史中丞韩亿等言:「窃见唐朝(鲁)[曾]置御史里行,欲乞于三丞内曾经知县差使者举充,候二年满即与正御史,供职二年即与省府判官或转运差遣。」从之,仍令韩亿、杨偕各举两员闻奏。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七 御史知杂

御史知杂
【宋会要】
旧制常以郎中、员外兼侍御史知杂事,专掌台事。中丞阙,亦专判。
元丰七年,诏侍御史知杂事为侍御史,不带「知杂事」,今并入三院,推直官、检法官、主簿并附。
仁宗皇佑四年五月十八日,御史知杂陈升之言:「蒙差同纠察在京刑狱,合门俾赴垂拱殿起居,缘旧例着位外庭,兼领职局,未有赴内殿者。」诏与免之。
至和元年九月十二日,侍御史范师道首乞谏院及知杂御史,如当擢用,不计资任深浅,并且令任三司副使,其历三部,方改授待制。诏今后谏官、知杂御史除改旋取进止。
治平三年三

月,诏自今知杂御史衣绿者告谢日令合门取旨。先是,知杂吕景初判尚书刑部,仍赐五品服。初,景初衣绿,入谢既改赐章服,故有是诏。
元丰三年,诏:「中书官司违慢应面奏者,令御史台丞、知杂同本察官上殿,或具闻奏,余申中书。」
元丰五年,诏试起居舍人兼崇政殿说书蔡卞试侍御史知杂事。先是,上欲以卞为知杂御史。蔡确、王安礼皆以亲嫌为请,上曰:「已尝面谕卞,卞亦以此辞,其人有守,必不肯蔽附。」故有是命。
元丰五年四月六日,诏侍御史知杂事满中行罢台职,为直集贤院、知无为军。初,中行言:「王安礼奏御史台取籍记盗贼名簿,乃本府日用文书。及令分析,乃上言以台牒别取簿数多,遂奏逐次止取一簿隐落前奏虚称日用文书一节,此乃安礼前后欺罔不实。」上以中行奏事不实不当,故绌之。《事文类聚》:宋以中丞为长,知权。
【两朝国史志】

三京留司御史台。管勾台事各一人,以朝官以上充,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凡(史)吏有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以上《续国朝会要》。
真宗咸平六年四月,诏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置令史、驱使官二人祗应,按院管勾两班。
大中祥符七年十一月,诏:「西京留守司御史台今后行香拜表,不以官班高下,止以知府兼留守为首。」先是,刑部郎中、直昭文馆赵湘知河南府,右谏议大夫陈象舆权御史台事。象舆自以官高,立班湘上,衰老倨慢,本路转运司以为言,故有是命。
天禧四年四月,以翰林学士承旨、兵部侍郎晁迥进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迥累表引年求解近职故也。他官止云权,迥以三品故云判。
仁宗庆历五年九月,诏置南京留司御史台。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诏置北京留司御史台,仍差太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