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引庆历诏也。议者谓公着、光虽贤,其事不可悉从。惇虽奸,其言不可尽弃。」
绍兴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本条亦为误植于此,当前移。,宰执进呈乞差衢州守臣。上曰:「可差曹筠,台谏无大过恶当优假之,以来言者。」先是,筠任侍御史,以言失当罢,至是复用。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七 御史中丞

御史中丞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以户部郎中侯)) (([陟]为左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事。
雍熙三年七月,以屯田郎中、知制诰赵昌言为御史中丞,知制诰正为中丞始也。
端拱二年,右谏议大夫王化基权御史中丞事,始特定班制,正衙常参立中丞砖位,内殿起居立本官班。赵昌言拜御史中丞,太宗宴金明池,特召预焉。宪官从宴自昌言始也。
【宋会要】
真宗咸平五年五月,以礼部尚书温仲舒兼御史中丞,尚书兼中丞始也。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以御史中丞王嗣宗兼工部侍郎。时覃庆,故加兼官。
天禧元年十二月,以景灵宫副使、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为御史中丞兼尚书右丞,左、右丞兼中丞始也。
【宋会要】
至和三年五月十二日,权御史中丞张 言:「蒙差判吏部流内铨,窃闻御史中丞久不领别司。」诏与免之。
【宋续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闰十一月,权御史中丞吕公着言:「今后除中丞者如官不及谏议大夫,即乞更不带官,只除权御史中丞。候罢日,却与旧官。或朝廷推恩,即于旧官上

迁转。」诏官未至谏议大夫,并守本职兼权。故事,官未至谏议大夫者,自正言而上皆除右谏议大夫。
九年十月五日,右正言、知制诰、知谏院邓润甫为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近制除中丞,官未至谏议大夫者,并守本官职兼权,更不迁官。润甫以宰相属官,不可长府,乃复迁右谏议大夫。
十一月七日,权御史中丞邓润甫言:「诸路置局编修制敕官,非假日不许看谒及接见宾客。今御史中丞以言事为职,若须假日接见宾客,即无由闻知外事,乞免谒禁。」诏台谏官兼局不许接见宾客处许见客。
元丰三年正月二十一日,诏权御史中丞李定兼职颇多,罢详定重修编敕,以安焘代之。
四月二十七日,诏权御史中丞李定罢判太医局除放欠负,以领察事也。
八月二十三日,诏自今朝廷所送御史台公事,止令中丞与本察御史根治。
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承议郎、直龙图阁徐禧知制诰、兼权中丞。初,召禧试知制诰,禧辞,不许。既就试,即命兼中丞。禧言:「中丞纠弹之官,赴舍人院行词似有妨嫌,乞免赴直。」二十六月,诏禧守本官试中丞。
七月三日,诏御史中丞舒亶举任言事或察官十员。
六年六月九日,诏御史中丞、门下中书外省官各举人材堪充言事(政)[或]治察御史五员。
七年三月十三日,御史中丞黄履乞与侍御史张汝贤同荐御史。从之。
二十一日,诏御史中丞杂压在六曹侍郎

之上。
八年五月十二日,诏御史中丞黄履举堪充监察御史二员以闻。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十四日,诏御史中丞黄履、侍御史刘挚同举御史二员。
二月二十二日,诏新除御史中丞刘挚令举监察御史二员。
二十八日,三省检按上殿班:御史中丞、或侍御史、或殿中、监察御史一员,谏议大夫同(谏司)[司谏]或正言一员。今御史台见阙侍御史,谏官见阙左谏议大夫。诏御史台不限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监察御史,谏官不同省,别省谏议大夫、司谏、正言各并许二人同上殿。
二年五月二日,诏御史中丞傅尧俞、侍御史王岩叟同举监察御史一人。
二十六日,诏阙台官,令学士院举官二员,两省谏议大夫以上同举四员。御史中丞、侍御史阙员,诏御史中丞举官二员。两省谏议大夫已上未曾举监察御史,同举二员以闻。
六年闰八月十四日,御史中丞郑雍言:「故事,御史有阙,诏本司荐属官,以正名(众议)[举职]。自官制初行,御史中丞与两省合举。按今两省官属门下、中书,与闻政事,互举既非故事,省官体更有嫌,乞止从本台奏举。如稍涉己私,即重行降黜。」诏御史中丞举殿中侍御史二员,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同举监察御史二员,给事〔中〕举监察御史二员以闻。
二十二日,御史中丞郑雍言:「近奉旨令御史中丞举殿中侍御史二员,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同举监察御史二员,给事中举监察御

史二员。臣为风宪之地,责任所专,傥使官属多由他司所荐,恐非朝廷责任之本意。如未许本台专举,且乞用故事专举一次。如以御史员尚少,即用两番互举之法。」诏令御史中丞更举监察御史二员以闻。
七年八月二十二月,诏令御史中丞、侍御史并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各同举台官二员以闻。
元符元年七月十九日,诏御史中丞安惇举堪充台官二员以闻。
十一月十六日,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