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受記。
既離過成德。自驗己行。必招當果。由此故能自知受記。故上文云。若得無生深法忍。則為諸佛所授記。即此中義。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以殊勝意發菩提心自知受記。
見理深悲。即發心殊勝。得果無疑。若因他厭苦。則非殊勝。未定得記。
永不原捨諸菩薩行自知受記。
無厭修。
住一切劫行菩薩行自知受記。
長時修。
修一切佛法自知受記。
無餘修。
於一切佛教一向深信自知受記。
契理修。
修一切善根皆令成就(至)菩提本願自知受記。
餘五可知。於此十中。隨有其一。即自知得記。此辨得記之行。非顯受記相殊。如瑜伽等。又此約十信橫具。餘約豎位不同。
△四結數。
是為十。
△二有八門。明勝進行。既自分行成故。進入諸所入處等。即為八段。今初入菩薩。先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入諸菩薩。
入有二義。一證得義。二觀達義。入因則能通證通達。入果唯達未能證故。此下五門皆是智入。四五二入亦通身入。今此入者。即是入因。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本願入行入聚(至)入神力自在入示現受生。
所以入者。即彼所修是我所修。互相資益。為自行故。故度世經名不相求短。即上神通深密用等。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三世一切菩薩。
△二入諸如來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入諸如來。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無邊成正覺(至)入無邊示現涅槃。
即是入果。所以入者。必當證入。故上文云。則以佛德自莊嚴。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三世一切如來。
△三入眾生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眾生行。
前二入能化。此中明入所化心行。故上文云。悉能調伏諸眾生等。問中有心字。行有多種。如文可知。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一切眾生過去行(至)教化調伏時非時行。
時非時。謂熟未熟。不知時者。非大法師。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一切諸眾生行。
△四入世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世界。
對佛是依報。對生是化處。故上文云。普隨諸趣而現身。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染世界入淨世界(至)入無佛世界。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十方一切世界。
普入者。不離此十故。一時頓入。非前後故。
△五入劫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劫。
即是化時。此下三門。皆是成上一念悉知無有餘也。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過去劫入未來劫(至)入不可數劫。
上五直入。下之五句。約相即入。
入可數劫即不可數劫(至)入一切劫即一念。
此相即入。有二種意。一彼劫相即智入彼故。二由彼劫相攝相入故。但入能攝。即入彼所攝等。餘如前來發心品辨。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一切劫。
上五門皆是智入。四五二入。亦通身入。
△六說三世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說三世。
前劫此世長短有異。通皆時分。並是十世隔法異成。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
前九是別。後一為總。別中三世。每世各三。故成九世。
過去世說過去世(至)過去世說現在世。
過去乃是已起法故。過去過去不名無盡。
未來世說過去世未來世說現在世未來世說無盡。
未來乃是續起法故。未來未來名為無盡。
現在世說過去世現在世說未來世現在世說平等。
現在現在。即事可見。例於過未之現在故。故云平等。過未二世兩箇現在。非可見故。但對前後。立現在名。
現在世說三世即一念。
然此三世何以成九。古釋云。義說為九。實唯有五。意云。如以五日相望。前三為過去三世。從後取三。為未來三世。處中取三。為現在三世。若依此釋。進無九世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