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受記。
  既離過成德。自驗己行。必招當果。由此故能自知受記。故上文云。若得無生深法忍。則為諸佛所授記。即此中義。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以殊勝意發菩提心自知受記。
  見理深悲。即發心殊勝。得果無疑。若因他厭苦。則非殊勝。未定得記。
  永不原捨諸菩薩行自知受記。
  無厭修。
  住一切劫行菩薩行自知受記。
  長時修。
  修一切佛法自知受記。
  無餘修。
  於一切佛教一向深信自知受記。
  契理修。
  修一切善根皆令成就(至)菩提本願自知受記。
  餘五可知。於此十中。隨有其一。即自知得記。此辨得記之行。非顯受記相殊。如瑜伽等。又此約十信橫具。餘約豎位不同。
  △四結數。
  是為十。
  △二有八門。明勝進行。既自分行成故。進入諸所入處等。即為八段。今初入菩薩。先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入諸菩薩。
  入有二義。一證得義。二觀達義。入因則能通證通達。入果唯達未能證故。此下五門皆是智入。四五二入亦通身入。今此入者。即是入因。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本願入行入聚(至)入神力自在入示現受生。
  所以入者。即彼所修是我所修。互相資益。為自行故。故度世經名不相求短。即上神通深密用等。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三世一切菩薩。
  △二入諸如來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入諸如來。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無邊成正覺(至)入無邊示現涅槃。
  即是入果。所以入者。必當證入。故上文云。則以佛德自莊嚴。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三世一切如來。
  △三入眾生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眾生行。
  前二入能化。此中明入所化心行。故上文云。悉能調伏諸眾生等。問中有心字。行有多種。如文可知。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一切眾生過去行(至)教化調伏時非時行。
  時非時。謂熟未熟。不知時者。非大法師。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一切諸眾生行。
  △四入世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世界。
  對佛是依報。對生是化處。故上文云。普隨諸趣而現身。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染世界入淨世界(至)入無佛世界。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十方一切世界。
  普入者。不離此十故。一時頓入。非前後故。
  △五入劫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入劫。
  即是化時。此下三門。皆是成上一念悉知無有餘也。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入過去劫入未來劫(至)入不可數劫。
  上五直入。下之五句。約相即入。
  入可數劫即不可數劫(至)入一切劫即一念。
  此相即入。有二種意。一彼劫相即智入彼故。二由彼劫相攝相入故。但入能攝。即入彼所攝等。餘如前來發心品辨。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普入一切劫。
  上五門皆是智入。四五二入。亦通身入。
  △六說三世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說三世。
  前劫此世長短有異。通皆時分。並是十世隔法異成。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
  前九是別。後一為總。別中三世。每世各三。故成九世。
  過去世說過去世(至)過去世說現在世。
  過去乃是已起法故。過去過去不名無盡。
  未來世說過去世未來世說現在世未來世說無盡。
  未來乃是續起法故。未來未來名為無盡。
  現在世說過去世現在世說未來世現在世說平等。
  現在現在。即事可見。例於過未之現在故。故云平等。過未二世兩箇現在。非可見故。但對前後。立現在名。
  現在世說三世即一念。
  然此三世何以成九。古釋云。義說為九。實唯有五。意云。如以五日相望。前三為過去三世。從後取三。為未來三世。處中取三。為現在三世。若依此釋。進無九世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