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唯在心。行通三業。空想不行。亦無成辦。即上文中修學處也。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為五對。
  所謂一切眾生行(至)一切求法行咸悉修學故。
  下化上求對。若準晉本。此脫第三善學一切戒。
  一切善根行悉使增長故。
  止惡進善對。
  一切三昧行一心不亂故一切智慧行無不了知故。
  妙止深觀對。
  一切修習行無不能修故一切佛剎行皆悉莊嚴故。
  修因嚴剎對。
  一切善友行恭敬供養故一切如來行尊重承事故。
  敬友事師對。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勝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慧行。
  △四善知識四。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善知識。
  行起必依善友。故次明之。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令住菩提心善知識(至)一切佛智所入善知識。
  未知之善。能令知故。未識之惡。能令識故。凡所順益。皆我善友。故十皆益也。上十信云。即得親近善知識是。
  △四結數。
  是為十。
  △五勤精進三。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勤精進。
  行友既具。必須策勤。於此十事。離身心相。而進修不雜。故上文云。勤修佛功德。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教化一切眾生勤精進(至)皆悉歡喜勤精進。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如來無上精進波羅蜜。
  △六心得安隱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心得安隱。
  進成二利。故獲心安。由自利故。得智心安。由利他故。得悲心安。即上文云。增上最勝心。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自住菩提心亦當令他住菩提心心得安隱。
  上一行本。次二離過。
  自究竟離忿諍亦當令他離忿諍心得安隱。
  無諍三昧。離一切諍。
  自離凡愚法亦令他離凡愚法心得安隱。
  越凡小。凡謂凡夫。愚即愚法小乘。次二進善。
  自勤修善根亦令他勤修(至)住波羅蜜道心得安隱。
  次三證入。
  自生在佛家亦當令他生於佛家心得安隱。
  入位。
  自深入無自性真實法(至)無自性真實法心得安隱。
  入法。
  自不誹謗一切佛法(至)不誹謗一切佛法心得安隱。
  入益。謂謗有二義。一麤。言此非佛法等。其過彌大。二細。謂說不契實。其過則微。若無細謗。證實方能。後二因圓果滿。
  自滿一切智菩提願(至)無盡智藏心得安隱。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安隱。
  究竟安隱。謂菩提涅槃。
  △七成就眾生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成就眾生。
  上則通明二利心安。今則別明利物成就。故上文云。則能慈愍度眾生故。然有二義。一以此十通用成就一切眾生。二各成就一類眾生。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以布施成就眾生。
  成就慳貪貧窮眾生。
  以色身成就眾生。
  成恃形色憍慢眾生。
  以說法成就眾生。
  疑法。
  以同行成就眾生。
  佷戾之者。
  以無染著成就眾生。
  貪愛眾生。
  以開示菩薩行成就眾生。
  樂二乘者。
  以熾然示現一切世界成就眾生。
  不樂嚴剎。
  以示現佛法大威德成就眾生。
  不欣佛果。
  以種種神通變現成就眾生。
  邪歸依者。
  以種種微密善巧方便成就眾生。
  邪智狡猾。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菩薩以此成就眾生界。
  △八戒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戒。
  欲成就眾生。須自止惡。而行眾善。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不捨菩提心戒(至)諸根律儀戒。
  若忘菩提心。乃至諸根犯境。皆悉名為破菩薩戒。故文云堅固大悲心。則不破也。此十三聚。應細思之。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廣大戒波羅蜜。
  △九受記法四。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受記法(至)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