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無礙。方為普賢行。然文正顯後之二段。以攬行成位。位虗行實故。故問答併舉。不分六番。意在此也。
  三普別者。謂一行相必徧一切。然恒不雜。以不雜故。六義殊分。以必徧故。普義該攝。猶如錦文。眾色成文。常普常別。縷縷交徹。此如繡成。行法亦爾。即普是別。即別成普。皆無障礙。若爾此則普別具足。何以獨名普賢行耶。非謂守普而不能別。亦非作別而失於善。實謂能別而不壞普。故名普賢行也。又普必有別。但語一別。未必有普。譬如一縷非錦故也。以其非是錦中縷故。
  四統收攝者。復有四重。一以位收位。六位各各收一切位故。一位即具二千行門。為萬二千。故上經云。一地之中。具足一切諸地功德。二以門收門。即二百門一一各收一切行門。即成二百箇二百。為四萬行。三以行收行。一行具收一切行故。則有二千箇二千行。成四兆行。四以略攝廣。此二千行。下頌結云。如大地一塵。以此一塵之略說。不離十方之廣地。是故攝廣亦無不盡。此乃等無極之法界。越無際之虗空。故下頌云。虗空可度量。菩薩德無盡。斯之謂矣。
  五辨行相。即隨文釋。釋寄相別。即分六段。今初二百句。答前信行二十句問。文分三別。初九門明自分行滿。次八門勝進行圓。後三門明二行究竟。今初一門以為一類。即為九段。然二百門多分五別。一總標。二徵數。三列釋。四結數。五顯修勝益。或闕後二。或闕第五。至文當知。今此依中。文具有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依。
  首明依者。起行所依故。謂以依託菩提心等。成萬行故。賢首品云。菩薩發意求菩提。非是無因無有緣等。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
  十句各先標名。後釋義。
  以菩提心為依恒不忘失故。
  依菩提心者。十皆名依。已為眾行之首。而菩提心復是十中之初。以是萬行之本故。貫二千行門之首。釋云。不忘失者。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則是魔業。故依斯不忘。能成萬行。此句為總。
  以善知識為依和合如一故。
  上雖內有勝心。若外不依善友。行亦無成。是故大聖謂善財言。求善知識。是無上菩提最初因緣。釋云。如一者若不心行符契。豈為我友。
  以善根為依修集增長故。
  若不增修善根。遇友何益。
  以波羅蜜為依具足修行故。
  隨所修善。須到彼岸。
  以一切法為依究竟出離故。
  非獨十度。觸境皆通。上四自利。
  以大願為依增長菩提故以諸行為依普皆成就故。
  六願七行。並通自他。上皆依法。後三依人。
  以一切菩薩為依同一智慧故。
  勝侶智同。
  以供養諸佛為依信心清淨故。
  淨心供養。以成福德。
  以一切如來為依如慈父教誨不斷故。
  長稟慈訓。以成智嚴。九十唯佛。究竟能為所依處故。又前五自分。後五勝進。六廣菩提心。七廣三四五。後三廣第二。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勝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為如來無上大智所依處。
  由依上十成佛大智。為一切所依。斯為勝益。豈可不修而得。亦名勤修。
  △二奇特想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奇特想。
  前依因緣。以成諸行。今依勝想。以攝善根。翻妄想源。次所依故。並出常想。受奇特名。即上文中。常欲利樂諸眾生等。利益想也。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於一切善根生自善根想。
  以他善同己善者。隨喜於他。情無彼此故。互為主伴。相資益故。同體性故。即我所行故。自他相即故。
  於一切善根生菩提種子想。
  一毫微善。皆是佛因。故法華中。舉手低頭。皆已成佛。
  於一切眾生生菩提器想。
  下至闡提。皆有佛性故。
  於一切願生自願想。
  義如初句。
  於一切法生出離想。
  思益云。知離名為法故。
  於一切行生自行想。
  亦如初句。
  於一切法生佛法想。
  諸性相法。皆佛所證。故文殊云。我不見一法非佛法者。皆不可得故。諸軌儀法。皆佛所流。涅槃經云。外道之法。亦是如來正法之餘。
  於一切語言法生語言道想。
  因言契理。而理非言。故名言道。
  於一切佛生慈父想。
  佛以覺他。令悉圓滿。故為慈父。
  於一切如來生無二想。
  如來即諸法如義。故無有二。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勝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無上善巧想。
  無想之想。名善巧想。
  △三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行。
  以依前來勝想之解。造修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