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藏。分第十。此品之終。都無結束。或是經來不盡。閻浮既爾。餘界異類界等可以倣之。法界身雲則無在無不在矣。
  自下入第四十六卷經。

  ○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

  △初明來意。先通後別。通則此下五品為答第二會初如來地等十句問故。古德但有三品答前。謂前明修生之因。今辨修生之果。因圓果滿。故次來也。若答前問。何以重請。由因果隔絕。念法希聞。因德尚深。果必玄妙。故念請耳。別明此品。則前品因終。此品果始。故次來也。
  △二釋名者。如來果法迴超言慮。故以為名。斯即佛之不思議法也。
  △三宗趣。先總後別。總明說佛果德體用。心言罔及。而為其宗。令諸物情。亡言絕想。速滿為趣。別就宗中。三門分別。一通辨佛德。若說百四十不共佛法。通於權小。若五法攝大覺性。猶通於權。若言唯一味實德者。約理頓說。若言具足無盡德者。是此所明。故後文中。初標十問。答具多門。類通十方。一一無盡。二別顯義相。諸佛功德不出二種。一者修生。二者本有。初謂信等本無今有。後謂真如具性功德。此二無礙。應成四句。一唯修生。二唯本有。以性相區分故。三本有修生。謂如來藏。待彼了因本隱今顯故。四修生。本有無分別智。冥符理故。若權教所明二德。不雜法報四句亦有差殊。依此經宗。雖有四義。而無四事。本有如真金。修生如嚴具。然由嚴具。方顯金德。嚴具無體。全攬金成故。唯金不礙嚴具。唯法身而不礙報化。唯嚴具亦然。既互全收。故十身無礙。八相該於法界。丈六徧於十方。諸根毛孔各無限量。亦不礙量。量與無量。無有障礙。三顯不思議之義。泛明有四。一理妙難測。二事廣難知。三行深越世。四果用超情。今文通四。正辨後一。就後一中。復開為四。一何者不思議。略辨十種。一智超世表。二悲越常情。三無思成事。四同染恒淨。五所作祕密。六業用廣大。七多少即入。八分圓自在。九依正無礙。十理事一味。文並具之。恐繁不引。
  二於何不思議。此有四位。一過世間。二越權小。三超因位。四顯法體。三云何不思議亦有四種。謂非聞思修及報智境。四何用不思議亦有四種。謂令信向故。起行求故。隨分證故。圓滿得故。前三是宗。唯取第四。何用為越。即此宗趣可以釋名。
  次正釋文。五品分二。初之一品總明佛德。後之四品別顯佛德。古德將後二品。為平等因果。此但三品。今依賢首初品。總顯佛德體用。次品別顯勝德之相。後品別明勝德益用。又初品明德。次品明相。後品明好。今初分四。初請分二。初明請人。
  爾時大會中有諸菩薩作是念。
  △二正顯所念。
  諸佛國土云何不思議(至)諸佛解脫云何不思議。
  十法皆云不思議者。即前果用超情離於說相。故此十句義並多含。皆通真應。不得一向就應而辨。然此十問攝前普光。後二十句所成果。問謂身攝六根。智攝佛境佛地及最勝三問。自在攝五。一神力。曰神通。三十力。四無畏。五三昧。此並前開此合。前境界中。開出國土所化所依之境故。前所行中。開出出現本願種性。種性即是悲智之行。本願唯就因辨行故。出現是佛普賢行故。出現與行。互有寬陿。下出現品。行是其一。故前之無礙。此開解脫。作用無礙。名解脫故。所以開合者。顯義無方故。名多同者。顯不異故。音聲即辨才。雖無開合名有寬陿。義旨大同。此十義相。第二會中。已曾解釋。至下說分文中重明。
  △二加分三。初加因。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心之所念。
  神知機故。
  △二顯加相。
  則以神力加持。
  三業加故。上句為總。下三句別。
  智慧攝受光明照耀威勢充滿。
  謂意語身以光照者。即教光故。
  △三加所為。
  令青蓮華藏菩薩。
  為具說德故。文有八句。
  住佛無畏。
  外制無畏。
  入佛法界。
  內證深寂。此意業勝。
  獲佛威德。
  威德內充。
  神通自在。
  神用外徹。此身業勝。
  得佛無礙。
  具四無礙。是語業勝。
  廣大觀察。
  徧觀機教為廣大。
  知一切佛種性次第。
  知性無差。是為次第。
  住不可說佛法方便。
  授記善巧。是為方便。皆說德也。所以加青蓮華藏者。果德離言。藉因顯故。因果同時故。性德無染最超勝故一德具含一切德故。
  △三證分十句。
  爾時青蓮華藏菩薩(至)則能知見一切佛法。
  上四自利。下三利他。
  以大悲心觀察眾生(至)受行一切諸菩薩法。
  上皆自分。後三勝進。
  於一念中出生佛智(至)總持辯才皆悉具足。
  △四說分二。初承力總告。
  承佛神力告蓮華藏菩薩言。
  告蓮華藏者。非同佛心。無以受佛之德故。亦名蓮華。不言青者。不礙能說。為最超勝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