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名。如來現相品已釋。召體曰名。表德為號。名別號通。一切諸佛通具十號。名釋迦等。則不同故。如來即十中之一品中正說。隨機就德。以立別名。既表德之名。則亦名亦號。如來之名號。依主釋也。
  三宗趣亦三。初分宗。謂以修生修。顯因果為宗。令諸菩薩修行契入為趣。
  二會宗者。若就總望信解行德攝位為宗。通成佛果為趣。信能必到如來地故。近望唯信為宗。成位為趣。若依長科。十分之宗此下三品以為一分。即果用應機。周徧法界。以為其宗。依此起信為趣。故此亦名正報因果。亦是所信。信何法門。信佛身名。等於眾生。則知我名如佛名也。信佛法門。隨宜而立。知我妄念苦集因果。亦全法門。信佛意業。光明徧照。則知自心無不知覺。先古諸德亦將上三品。舉果分收。
  三品宗者。顯佛名號。周徧為宗。隨機調化。利益為趣。或上二皆宗。生信為趣。
  四問答。問五周因果差別平等。二義不同。何以分名。合之為一。答通生差別平等解故。離於修生。說何修顯。問前會舉果。本為生信。今何重舉名號等三。答凡約境生信。有其二義。一標舉境法。明有所在。二攝以就心。令成信行。前會約初義。此會約後義。又前會果廣因略。故名舉果。此會因廣果略。故總攝為因。先依後。正文影略耳。若約鉤鎖者。身屬正報果。故不同第七會說所成果。此中自辨信所依故。問何不入定。以未入位。性不定故。若爾十定。豈散善耶。然說法之儀。通有四句。一定後說。如諸會。二說後定。如無量義經等。三定中說。如第九會。無出言故。四不入說。如此信中及第七會諸文非一第九表證。唯證能說。一得永常。不礙起用故。第七為表常在定故。又入為受加。彼不須加。故不須入。說後入者。說在定故。將起後故。是知動寂唯物。聖無常規故。下文辨十信之用一方入正。定餘方同。起出說信。定散自在無礙也。餘會摩頂。後說此會。說後摩頂。是知此經體勢縱橫。不可定準。
  五釋文。若隨義約品。科十分之中。此下三品。當果用應機普周分。若約隨法。就會科十分之中。此一會當第二能信成德會。今就四番問答科。從此終。第七會。即當第二修因契果用解分。若順諸會。應直分問答。今為順文。一會分三。第一序分。第二請分。第三說分。今先序分。具如經初。但加普光。以為小異。略分為三。初標主時處。
  爾時世尊在摩竭提國阿蘭若法菩提場中。
  △二別顯三事三。初別顯說時。
  始成正覺。
  △二別顯說處。
  於普光明殿坐蓮華藏師子之座。
  處在菩提場東南。可三里許。熈連河曲。彼河之龍。為佛造此。今舉總攝別。前標國名。以本收末。上舉場稱故。下不動覺樹。而徧十方。
  △二別顯主德。
  妙悟皆滿。
  亦即示成正覺之相也。準第八會初及深密經等。皆說佛有二十一種功德。升兜率品當廣明之。今文有初十句。亦略釋耳。上句總言妙悟者。晉經名善覺。論經名正覺。以梵音云蘇含於妙善及正等故。譯者隨取悟即覺也。雙照真俗。故稱妙悟。備下諸句。異於因人。故復稱滿。
  二行永絕。
  煩惱所知。生死涅槃。皆名二行。俱不現前。名為永絕。
  達無相法。
  清淨真如。名無相法。達者了也。
  住於佛住。
  如來常住大悲。任運利樂。又常安止聖天梵住。
  得佛平等。
  所證能證及以化用。皆等諸佛。
  致無障處。
  能治道解脫障故。
  不可轉法。
  所說教法外道不能轉故。
  所行無礙。
  行諸世間。違順魔冕。不能礙故。
  立不思議。
  安立教法。超言念故。
  普見三世。
  於三世境。若事若理。了達記別。無錯謬故。具此九別。成初總句同異成壞準思可知。
  △三輔翼圓滿二。初標數揀定。
  與十佛剎微塵數諸菩薩(至)悉從他方而共來集。
  菩薩揀非凡小。補處明非下位。他方而來。非舊眾也。言一生者。釋有二義。一約化相。謂如彌勒。此復有三。一人中一生。二天上一生。三下降一生。正取天上。二約實報一生。謂於四種變易生死中。唯有末後一種。名無有生死。一位所繫。此文多約化相言耳。
  △二歎其勝德。
  普善觀察。
  德雖無量。略歎一智。善觀察者。能觀知也。普有二義。一眾普同有此德。二普觀十境善有三義。一善知相。二善知無相。三善知此二無礙。此下明其所觀。皆具上三義。
  諸眾生界法界世界涅槃界(至)有為無為過現未來。
  十句。初總即所化。次此生何來。由迷法界。起於世界。我當令彼住涅槃果。淨諸業果。故須識心行之病。文義之藥。令厭世間。欣出世間。不盡有為。不住無為。上辨橫觀十法。今豎達三世觀。涅槃知已現當證觀。諸業已現當造。果報已現當受。心行已現當發。餘可類知。亦以六相融之。
  △一請分二。初舉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