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究竟。闻者了解所说离破之语。
  六者、粗恶语。
  一、境事。令彼有情能引恚恼。
  二、意乐。由烦恼等想相续发起,粗粗恶言之欲。
  三、加行。,谓以若实非实、粗粗恶言,或依身过,或依业过,或依现行种种过失,说非爱语。(除令除不善之教诫)
  四、究竟。谓粗语等呵骂,彼境解意。
  七者、绮语。
  一、境事。谓能引发无义无利之说。
  二、意乐。由三毒起痴分偏多。发起彼彼想像乐欲,相续而起言论,若实不实,作乐说相,或无属乱语,此则前人若解不解,并皆成罪。
  三、加行。谓发勤勇宣说绮语。
  四、究竟。谓才宣说,即成本罪。此中复有七相分别:
  (一)、宣说斗争竟讼。
  (二)、宣说外论、外道密咒,以爱乐心受持唱颂。
  (三)、以苦逼语说,及作伤叹形像。
  (四)、作戏笑游乐受欲等语。
  (五)、宣说王臣论、国论、贼论等。
  (六)、宣说醉语、颠狂语。
  (七)、宣说邪命语、无系属语、无法相、非义相应、前后无联属语,歌笑、杂染、舞伎等论。
  八者、贪欲。
  一、境事。属他财物。
  二、意乐。由三毒随一,于彼事彼想,发起相续,欲令属我。
  三、加行。于所乐欲,发起思想,趣行方便。
  四、究竟。谓于彼事,决定时处,思念财物等愿成我有。此贪心圆满,复有五相:
  (一)、有耽著心,特殊嗜好。
  (二)、有贪婪心,我所执藏。
  (三)、有饕餮心,爱味受享无尽。
  (四)、有谋略心,种计较设施。
  (五)、有复蔽心,不觉羞耻、过患。
  瑜伽论中于十不善能作业之加行,显说如何完全圆满贪欲心加行增加之相者,谓一时作念,云何当能令彼家主,成我仆使,如我所欲。于其妻子等及饮食等,诸身资具,亦如是思。云何能令诸国王大臣及诸商主四众弟子等供事于我,得衣食等。又作是念,起如是欲,云何令我当生天上,天妙五欲以为游戏、当生猛利遍入世界,乃至愿生他化自在。又于父母妻子仆役等同梵行者,所有资具发欲得心,亦是贪欲。
  九者、嗔恚。
  一、境事,于彼有情,作能引生恚恼之体。
  二、乐欲。由彼烦恼等起乐打杀欲心,云何令彼遭杀缚等。若有他缘。或自任运耗失财产。
  三、加行、即如乐欲思想,发起种种行为之事体。
  四、谓欲打杀等期心决定。此亦五种分别,全则圆满,不全非圆。
  (一)、有嗔恶心。
  (二)、不堪忍耐。
  (三)、执持怨恨。
  (四)、造作谋害。
  (五)、有复蔽心。不知过患。及出离念。
  如是一切皆是其心损害,乃至愿他现法丧失,善业退坏,及愿彼后法往趣恶道等。
  十者、邪见。
  一、境事。谓实有事体。
  二、乐欲。谓于所谤事体,以我见等,作谛实想。发起三毒随一相续,乐作诽谤之欲。
  三、加行。即以如前所思,策发言行。此复分四,谓:谤因、果、作用、实事
  (一)、谤因者。谓无妙行恶行。
  (二)、谤果者。谓无彼二异熟。
  (三)、谤作用。谓无殖种(无父母作用),无持种,(无思义往来,前后受生持种作用。)又无化生有情(中阴等类)。
  (四)、谤实事。谓无阿罗汉等。(究竟断惑成智之人)
  四、究竟。谓诽谤决定。此亦五相具足,缺则非圆。
  (一)、愚味心,不了事实故。(二)、暴酷心。乐作恶故。(三)、超流行心(非凡心)。于法不知正理观察故。(四)、有失坏心,谤无布施、爱养、祠祀、妙行等故。(五)、有复蔽心。不觉羞耻、不知过患、不知出离等故。
  此之邪见,复有余说。然唯说此名邪见者,由此能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行故,随自意行,极为非理,是一切邪见中之极重故。
  结论者。
  十恶体性作用分别杀生、粗语、嗔心,由三毒起,唯嗔究竟。
  不与取、欲邪行、贪心,由三毒起,唯贪究竟。
  妄语、离间语、绮语(发起即成究竟),由三毒起,唯痴究竟。
  邪见,由三毒起,唯痴究竟。
  分别身口意业及道思维是业而非业道。(道者行处也)
  贪、嗔、痴,三种思想有业用,而无实行之事处体故。
  身语七支,是业,亦是业道。

  丑一、显示黑业果。分三
  寅一、正示黑业道十。(如上说竟)
  寅二、轻重差别。分二(以下正说)
  寅三、此等十恶所感之果。
  寅二、轻重差别。分二
  卯一、正明十业道轻重。
  卯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卯一、正明十业道轻重。今者显示此黑业道,同为一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