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如之外无生灭也。迷人虽复谓东为西。而东仍自东。则迷人之所谓西。原即悟人之东。可譬生灭之外无真如也。谓心为动。合前谓东为西。是即真如而成生灭。心实不动。合前东仍自东。是离生灭更无真如。故苟能知动心即不生灭。譬如能知所谓之西。原即是东。即入真如门也。一心而分迷悟两门。两门究竟只此一心。但贵以知翻彼迷谓而已。迷者即无明也。谓者即妄想也。知者即始觉也。本应如是了知。更无别知。故云始觉即本觉也。初显示实义竟。

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四




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五

            灵峰蕅益沙门智旭述

【(丁)二对治邪执二。初总标二见。二别释二见。(戊)今初】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莫不皆依我见而起。若离我见。则无邪执。我见有二种。一人我见。二法我见。

若达前所显示一心二门实义。决不起于二种我见。以真如举体而成生灭。则真如决非实人实法。以生灭当体即是真如。则生灭决非实人实法。故楞伽云。当依无我如来之藏也。然佛所说法。若为对治凡夫。则专破人我执。若为对治二乘。则专破法我执。由对治人我执。方便建立蕴界处法。非实法也。二乘依此。遂起法执。由对治法我执。如实说为唯识所现。依八种识。假名为人。非实人也。凡夫依此。仍起人执。故云。一切外道所有诸见。皆从佛法流出也。一切邪执。谓凡夫所有边见邪见。及二取等。幷依人我见生。二乘所执色。不相应。及无为等。幷依法我见生。

【(戊)二别释二见二。初释人我见。二释法我见。(己)初中二。初正除我见。二例破余见。(庚)今初】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

人我见亦名我执。依我痴故。而起我见。依我见故。而起我爱我慢。依爱我故。而计我所。依计我我所故。顺之则贪。违之则嗔。具起无量诸烦恼法。故人我见。唯依凡夫说有。若证小乘须陀洹果。则便永断此邪执矣。况大乘乎。

一者如经中说。如来法身。究竟寂灭。犹如虚空。凡愚闻之。不解其义。则执如来性。同于虚空。常恒徧有。

此即执有神我徧十方界。体常周徧。量同虚空之外道也。原是谬解法身之义。成此外道。然执有神我。便非寂灭法身。

为除彼执。明虚空相。唯是分别。实不可得。有见有对。待于诸色。以心分别。说名虚空。色既唯是妄心分别。当知虚空亦无有体。

彼执我同虚空。是常是有。今先明所同之空。非常非有。则能同之我。亦必非常非有也。有见者。以心分别。说名虚空。是所缘相故非常也。有对者。待于诸色。于无色处。名之为空。是对待法。故非有也。又色尚唯是妄心分别。无有实体。虚空无色。又岂有实体哉。空既无体。则所计同空之我。亦无体矣。

一切境相。唯是妄心所分别。若离妄心。即境界相灭。唯真如心。无所不徧。此是如来自性如虚空义。非谓如空是常是有。

一切境相。即若色若空也。境界相灭。即空色俱无也。空色俱无。岂可妄谓如来同于虚空。是常是有。名之为人我乎。

二者如经中说。一切世法。皆毕竟空。乃至涅槃真如法。亦毕竟空。本性如是。离一切相。凡愚间之。不解其义。即执涅槃真如法。唯空无物。

此即计断灭空之外道也。执此唯空无物境界。以为涅槃真如。故灭色归空。得四空定。谓我已证涅槃真如。由其人我见在。所以穷空不归。便入轮转。

为除彼执。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若知真空不空非但空。则尚不取小乘空证。况取四空以为我所证乎。

三者如经中说。如来藏具足一切诸性功德。不增不减。凡愚闻已。不解其义。则执如来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此即常见外道。计我为能有。计五蕴色心为我所有。不可除灭也。

为除此执。明以真如本无染法差别。(虽依业识等差别相。)立有无边功德相。(而皆同一味一真。离分别相。)非是染相。

若知真如非是染相。岂应揽此色心以为我所有乎。

四者如经中说。一切世间诸杂染法。皆依如来藏起。一切法不异真如。凡愚闻之。不解其义。则谓如来藏具有一切世间染法。

此亦常见外道。计一切染法即我。不可复灭也。乃至魔王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亦是此见所摄。

为除此执。明如来藏。从本具有过恒沙数清净功德。不异真如。(若夫)过恒沙数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本无自性。从无始来。未曾暂与如来藏相应。若如来藏。染法相应。而令证会息妄染者。无有是处。

染法依无明有。譬如迷方。谓东为西。此之迷谓。从来不与定方相应也。如来藏既本无染。则人我执。便是染法。不能证会如来藏明矣。

五者如经中说。依如来藏有生死。得涅槃。凡愚闻之。不知其义。则谓依如来藏。生死有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