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心住前菩萨所见云何。答。若在渐教。即同凡夫二乘所见。若在顿教。能同初住所见。但未能任运恒见耳。

此诸功德。皆因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无边喜乐功德相故。亦名报身。

一一功德。虽皆性具。仍须称性起修。修德圆满。方获成就。虽云成就。而于性德亦无所加。但对修因。故名报果。在佛分中。即自受用报身。与法身合。无二无别。菩萨仗之为本质境。变影而见。即名他受用报身也。初约所依识以判二身竟。

【(癸)二约机所见以判粗细】

又凡夫等所见。是其粗用。随六趣异。种种差别。无有无边功德乐相。名为化身。初行菩萨。见中品用。以深信真如。得少分见。知如来身。无去无来。无有断绝。唯心影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未能离微细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净心菩萨。见微细用。如是转胜。乃至菩萨究竟地中。见之方尽。此微细用。是受用身。以有业识。见受用身。若离业识。则无可见。一切如来。皆是法身。无有彼此差别色相互相见故。

凡夫等者。等取二乘。及渐教外凡也。初行菩萨者。渐教内凡。及顿教内外凡也。净心菩萨者。顿教初发心住。渐教初欢喜地也。粗用名化身者。劣应身也。中品用者。带劣胜应身。亦名报化合身也。微细用者。他受用报身也。皆是法报所现之影。不离法报。佛岂有粗细哉。粗细幷在机耳。又粗用者。大乘止观名为清净分别性。中用细用。皆名清净依他性。若离业识。则证清净真实性故。各各周徧法界。无杂无碍。更无彼此差别色相之可得也。二广明随机见别竟。

【(壬)三结示真如妙用】

问。若佛法身。无有种种差别色相。云何能现种种诸色。答。以法身是色实体。故能现种种色。谓从本已来。色心无二。以色本性。即心自性。说名智身。以心本性。即色自性。说明法身。依于法身。一切如来所现色身。徧一切处。无有间断。十方菩萨。随所堪任。随所愿乐。见无量受用身。无量庄严土。各各差别。不相障碍。无有断绝。此所现色身。一切众生心意识不能思量。以是真如自在甚深用故。

法身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一切法之实体。故即是色实体。既即是色实体。何难现种种色。况从本已来。色心无二。非俟成佛。方无二也。谓色即真如。故即非色非心。亦即能色能心。心即真如。故亦非心非色。亦即能心能色。是以色即是心。即可名为智身。则一切唯心。心即是色。即可名为法身。则一切唯色。依此非色非心而色而心之法身。是以如来所现色身。横徧竖穷。名为自受用报。菩萨托之为本质境。各见差别。名为他受用报。虽复互徧。亦无所在。是以不相障碍。无有断绝也。言随所堪任者。即所谓初地见百。二地见千等。言随所愿乐者。即所谓若以自在愿力。复过于此百倍千倍。乃至百千亿那由他倍。不可数知等。此所现色身。幷是真如自在甚深妙用。虽原不离众生心意识性。由其无明不觉妄想自萦。所以不能思量也。二各释二门竟。

【(戊)三结示不离二。初正示观门。二喻显不二。(己)初中二。初标意。二明观。(庚)今初】

复次为令众生从心生灭门。入真如门故。

众生无始已来。从未悟故。真如举体而成生灭。舍生灭心。何处更有真如可观。故须即从心生灭门。观其生灭本不生灭。乃能入真如门也。

【(庚)二明观】

令观色等皆不成就。云何不成就。

此总举色等以为所观境也。等者。等余四蕴及无为法。

谓分析粗色。渐至微尘。复以方分。析此微尘。是故若粗若细一切诸色。唯是妄心分别影像。实无所有。

此先观色蕴不成就也。微尘设有方分。便可分析。决非实有。若无方分。便是非色。故知粗细诸色。皆是妄心所现相分。心外实无色也。问。析色是小乘观。云何大乘用之。答。小乘析色。但显人空。大乘析色。即显色法本空。故曰法无大小。大小在人。不龟手药之喻。可深思也。

推求余蕴。渐至刹那。求此刹那。相别非一。

次观受想行识四蕴不成就也。四运推求刹那心法。谓未生、欲生、生、生已。无暂时住。毫无实法。但有名字而已。

无为之法。亦复如是。离于法界。终不可得。

次观无为之法不成就也。色心念念生住异灭。名有为法。对此有为。假施设彼无为名字。有为尚不可得。无为止是十八界中法界所摄。乃第六识所缘景像。岂离色心之外。有实常法名无为哉。

如是十方一切诸法。应知悉然。

有为无为既不成就。则十方世界。更有何法可成就耶。此则生灭无性。当体即是真如明矣。初正示观门竟。

【(己)二喻显不二】

犹如迷人。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动。而实不动。若知动心即不生灭。即得入于真如之门。

只此现前介尔之心。性即真如。众生于真如中妄见生灭。犹如迷人谓东为西。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