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二字。成其一名。詮多有為之法。又集無常二字。復成一名。詮生滅義。集此二名成一句云。諸行無常。詮一切有為之法皆有生滅。此是觀書解義之道理。應難外云。若形書墨字有詮表者。不識字人亦觀其書。何不解義。

  題目之義

  問。題目何義。
  答。說文曰。題者額也。甘露疏云。該文曰題。照義曰目。羣焰鈔云。題者提也。即提舉也。提舉一軸之文義也。目即名目。是提舉一軸之名目也。亦題亦目故。又題是該義。該括一部之文。目是[目*蜀]義。照[目*蜀]一軸之義。題及目也。又題即標題。目即名目。又題謂題頭。目謂眼目。從喻為名。

  科疏鈔序

  問。科者何義。
  答。開題之中。略述七義。一分齊。二條類。三決定。四次第。五疏通。六該括。七刊定。
  問。疏者何義。
  答。疏通解釋為義。
  問。鈔者何義。
  答。錄略不備之義。
  問。序者何義。
  答。敘也。敘述一部之文義。又頭緒也。如繭得緒。緒盡一繭之絲。經得其序。序盡一經之義。

  判教頓漸

  問。何時教教有三時。謂空有中。此論當何。
  答。當第三時。中道之教。
  問。何理知之。
  答。唯遮境有。識揀心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
  問。總判三藏。為幾種教。
  答。大判為三。謂有空中三時之教。
  問。三名。云有何名有。云空何名空。云中何名中。
  答。有蘊等法名之為有。空蘊等法名之為空。不空不有名之為中。
  問。不空不有者不空何法。不有於何。
  答。不空依圓。不有遍計。名不空有。乃中道也。
  問。有空中次第之理。
  答。為凡夫等皆執有我。故於初時以法破我。於第二時以空破法。於第三時雙破有空。如是次第。
  問。破之大義。
  答。為執蘊等作一合相我。便破之云。汝一身中質礙是色。領納是受。施設名言是想。造作是行。了別是識。何者是我。故小根聞此所說。悟無我理。却執蘊等法是實有。故第二時破法執云。彼蘊等從緣幻有。生必滅故。都無自性。故中根聞此所說。悟我及法一切皆空。落於空見。故第三時雙破之云。彼所執者實我實法。遍計是無。所不執者。依他圓成。有而不無。故離有空而歸中道。破意如此。
  問。約何義理定判為三。
  答。由機不同。教遂三時亦異。蓋隨機故判為三也。
  問。若以從淺至深。大由小起。可說三時。復有一類大不由小起。頓悟大乘。隨聞皆了。何用三時。
  答。由大作二門收攝。一。一時門。收頓悟人。二。三時門。收漸悟人。乃大由小起之者。
  問。何故頓悟隨文皆了。
  答。彼頓機者頓入。第三解融通故。所以隨聞會歸中道。
  問。隨聞皆了為中道理。
  答。若聞有者。謂有依圓。若聞空者。謂空遍計。皆歸中道。名隨聞了。
  問。三時中若有一人。於有空中次第悟入。又復若有三時之機。同在一會聞有等教。此如何判。
  答。有二門義。一竪望。正為門收一人者。二橫論。正被門收多人者。
  問。竪望之人理無疑難。其橫論者。三機同會。合依何機。判作何教。
  答。於此復有兼正之義。依正所被。判作彼教。不依兼判。
  請示一途。
  答。如初時說阿含等經。正被小機。隨正所判為有教。
  問。阿含會下。大乘之機為歸何處。若歸後時。機教相背失。教初機后故。若從初時。以大居小失。
  答。有隱顯兩從。隱從初時。無機教相背失。顯從後時。無以大居小失。深密小機。倣此說之。
  問。如第一時說華嚴經。又且如何。
  答。正被大機。故將機教。顯從後時。隱從初時。
  問。小機歸何。若歸後時。以小歸大。若只初時。教後機初。亦是相背。
  答。以兼從正。隱從後時。機教不背。不說顯從在初時中。何以故。在本時故不須說從。大聞遺教。亦倣此說。
  問。何故大聞阿含。從機不從教。大聞華嚴。機教皆從。俱在初時而聽教故。
  答。有一體異體義。一體而將機從之。異體而機教並從。
  問。誰望誰說。一體異體。
  答。將教望時。說體一異。且如初時。是有時分。阿含經亦是有教。時教同有。是為一體。一者同也。是故但將大機隱顯從之。如華嚴經是中道教。與初有時是其異體。是故總將機教隱顯從之。故云一體。而將機從之。異體而機數並從也。
  因問頓漸不同。何名頓教法門。
  答。不立階級。一念不生。即名為佛。
  問。與三祇教一何相違。
  答。不相違背。
  問。何不相違。
  答。彼約性說。又約久修。此約相說。又說初修。若約性者。一念亦無。若約相說。三祇仍近。若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