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
  答。謂種子。根身。及器世間。是為三類。
  問。何為種子。
  答。第八自證分上一分生現功能。謂之種子。
  問。種子義。
  答。能生義邊。名之為種。如穀麥子。能生芽莖。名為種子。此能亦爾。能生現行。故亦名種。從喻得名也。
  難曰。因中見分。不向內緣。見緣種者。種依自證。豈非內緣也。
  答。但緣種子。不緣自證。
  問。如何能得恁麼自在。
  答。如鵝飲乳。水乳既和。但飲其乳。不受其水。功能如是有分限故。
  難云。雖如此說。仍向裏緣。何得能免內緣之失。
  答。見所緣者。皆相分攝。相不是內。屬外分故。
  徵云。爭奈依自證何。
  答。所依自證固是內分。能依相分。不名為內。
  難曰。相見俱依自證而起。相既屬外。見應亦外也。如蝸牛二角。皆依頭生。二角相望。一何偏外。
  答。此內外者。非如隔壁之內外也。但約義理之內外也。見為心分。義說為內。相為境分。義說為外。稱實非外。
  問。是外何過。
  答。心外有法。理乖唯識。成外道見。
  問。何名根身。
  答。有根之身。名為根身。
  問。器世間。
  答。有情所依。世界如器。名器世間。
  問。第八緣此三類境時。有差別否。
  答有。
  問。差別相。
  答。第八之境有執有受。執有二義。一攝為自體。二持令不壞。受有二義。一領以為境。二令生覺受。
  問。說此何意。
  答。八緣種時。具執二義。攝為自體。持令不壞。具受一義。領以為境。八緣根身。四義皆是。加令生覺受。緣器世間。於執受中。各具一義。受一義者。但領以為境。執一義者。但持令不壞。是故八緣三類境時。有此差別。

  四師異說

  問。七緣八見。為定爾否。
  答。有四師異。謂難陀王所火辯相見。安慧種現護緣見。
  問。難陀緣王所。
  答。論云。一難陀解七緣第八心王與所。如次執為我及我所。火辨難云。聖說此識緣藏識故。曾無處說緣觸等故。故彼所說理不應然。火辨意云。應緣見相。如次執為我及我所。
  問。何以故。
  答。見相俱以識為體故。故緣見相。安慧難云。亦不應理。何以故。汝言緣相。五色根境非識蘊故。又難七同五亦緣外故。又難應如第六緣共境故。又難生無色者應無我所。何以故。無色界中無色相故。
  問。汝安慧七緣八何。
  答。應緣種現。如次執為我及我所。
  問。何理緣種。執為我所。
  答。種是第八識上功能。不違聖教。緣第八識。護法難云。有義。前說皆不應理。何以故。安慧緣種。色等種子非識蘊收。又總難云。第七我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例難云。莫有一心別執斷常得俱轉故。護法申正義。應知第七唯緣第八見分。何以故。第八見分無始時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唯執為我。定無我所。前師難云。汝說第七不執我所。大論何說。第七末那我我所執恒相應故。護法會云。論乘語勢。說我所言。
  問。何謂語勢。
  答。順文便故。言穩易故。此是語勢。
  問。請示順易。
  答。如說弟時。便言兄弟。此穩易之謂也。
  故結歎云。若作此說。善順教理。且問順教。
  答。多處唯言有我見故。此是順教。
  問。順理者。
  答。我我所執不俱起故。此是順理。
  問。我我所執。何為不俱。
  答。我我所執。猶如王臣。我正如王。所正如臣。既執為我。決不是所。如正面南。何却朝北。故知不俱。
  問。護法正義。第八見分似常一故。七唯緣見。難云。豈八自證不似常一。
  答。內二沉隱。七無分別所以不緣。
  問。八相非隱。何故不緣。
  答。七不緣外。相屬外分。所以不緣。
  問。七依第八。四分依何。
  答。唯依自證。何以故。是識體故。

  因果能變

  問。此三能變有差別否。
  答。有因能變。有果能變。
  問。因能變。
  答。謂二因習氣。一等流習氣。二異熟習氣。
  問。果能變。
  答。謂前二因所生現果。
  問。因能變義。
  答。謂二因種子轉變生果。名因能變。
  問。果能變義。
  答。即前二因所生現果。其自證分能變現生相見二分。名果能變。

  八識門義

  問。初變識有幾門解。
  答。有十二門。一自相門(初阿賴耶識)。二果相門(異熟)。三因相門(一切種)。四不可知門(不可知)。五所緣門(執受處)。六行相門(了)。七相應門(常與至相應)。八受俱門(唯捨受)。九三性門(是無覆無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