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處所攝也。又非欲色無色界地所收。
  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
  方所也。法性無住故不在也。無處不全故不離也。為者造作義。體非新生。不由修得故。非有為不似太虗色。外別有空豁之體。故非無為。
  不可以識識。不可以智知。
  緣慮不到其體故。不可以識識。五眼不見其形故。不可以智知。
  無言無說心行處滅。
  彼云。不可以一切言說分別顯示。蓋為言說詮表。心識分別。皆不及故。
  以此觀者乃名正觀。以他觀者非見佛也。
  彼云。名為邪觀。此者前諸義也。他者即始終六入三界有無等相。本覺真體。當以中道正觀。而契不可以有無邪觀。即知有名者。邪觀未正。但認應化虗相。豈見真常佛體。
  △二正明位體三。初標宗顯義文二。初標宗中三。初引經。
  放光云佛。
  此云覺。法相教說。佛有三身。謂法報化。約理為法身。約智用為報身。約事用為化身。又報身有二。自受用他受用。終教合之為二。以自受用報合法為真身。他受用合化為應身雖說二身。而不一不二。以實教理智體用。雖有二義。而無二體。以始覺合本為真。全真起用為應。前難者。但執丈六化身。以為真佛。尚未知自報相續無窮。況法性真身湛然常住也。今但引經立實。以明不二之真佛。則權義自破疑執自除矣。
  如虗空。
  喻也。虗空有三義。橫徧故。豎窮故。含容故。真身徧一切處。窮三際時。具河沙淨功德故。
  無去無來。
  離有餘無餘去來相故。此上明真體也。下辨位。
  應緣而現無有方所。
  全真之應隨緣而現。應以佛身得度者。而現佛身。乃至三乘天人八部等品類。無有方所。良由大悲願力。稱法性故。隨一一根緣。現無方大用也。
  △二釋意。
  然則(承上經意)聖人之在天下也。
  此句總牒也。既曰全真而應。觸事皆真。則聖人無處不周。此語亦用繫辭。彼云。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寂寞虗無。無執無競。
  此釋真身也。上句約理。寂寞者。無聲色也。本自虗無故。若以色見聲。求不能見如來。下句約智。執競者。無明妄動我法潛興。則有執著諍競。今言無執競者。始覺合本。無明麤細。俱離此則金剛位後一切種智圓滿之時。故起信云。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以為真身也。此智與理。不一不二故。說自受用身土量周法界故。上經曰。佛如虗空。無去無來。
  導而弗先感而後應。
  此釋應身也。導者接引也。機緣未熟故。無先導之事。機熟為能感之緣。聖人定有應現。此明應身定從緣起。既隨緣各感故。有十重身土。及千丈丈六等別故。上經曰。應緣而現。無有方所。據前有名者。但以丈六之身為問。猶未知勝。應況真身耶。
  △二喻釋。
  譬猶幽谷之響明鏡之象。
  以喻上真應身不一不二之旨。山谷深遠曰幽。隨召則有響。明鏡當臺隨照則有象。谷唯幽鏡唯明。本無聲象。以喻真身。唯具性淨功德。本無名相。召之則有響。照之則有象。以喻隨緣應身。示現名相也。良由谷幽故能應響。鏡明故能現象。則以喻由智合理為真。方能起應。又由應響。方知谷幽現象。始知鏡明。則以喻由應化無方。始達理智究竟。以喻求法反覆可思。
  對之弗知其所以來。隨之罔識其所以往。恍焉而有。惚焉而亡。
  釋鏡像喻也。此明非唯真身。本無來去。應身來去之相。亦非實有。如鏡中像。對之則現來無所從隨順也。順而推求。求之既無。以何為往。但由外相對之。則恍有。有非定有。不對則惚無。無非實無。應身示現之相。理亦如是來。無所從去無所往。但由機緣感不感故。見生滅耳。
  動而逾寂。隱而彌彰。出幽入冥。變化無常。
  釋俗響喻也。亦顯應身去來之名。非實有也。在召者。見響曰動。谷本常寂。谷本無聲曰隱。處召之應彌彰。但由召者呵之則出幽。不呵則入冥。故曰谷響。有無變化無常示現之名。理亦如是。但由根有感不感故。說佛有去來名也。
  △二顯義三。初約化體名相顯。又二。初即名顯義。
  其為稱也。(牒二涅槃名)因應而作。(作者立也)顯迹為生。息迹為滅。生名有餘。滅名無餘。然則有無之稱。本乎無名。
  應本自真故。
  無名之道。於何不名。
  由無名故能順一切名。故曰於何不名。
  △二即相顯義。
  是以至人(牒上真應佛也)居方而方。止圓而圓。在天而天。處人而人。
  前云方圓不寫。今云隨方圓。得方圓之相。在人天得人天之形。以方圓汎舉天人正論故。又方圓約土。人天約身。非唯全真。起於應身亦乃全真。起於應土故。祖教明以緣就性。身土體同。以性就緣能所差別。今明以性就緣故。在方圓為依。人天為正故也。
  原夫能天能人者。豈天人之所能哉。
  反明也。豈有天人之所能能於天人之事耶。
  果以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