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順明不二也。由理絕天人故。能隨天人之緣也。
  △二約化用施為顯。
  其為治也。
  治上呼。即前有無二用。
  故應而不為。因而不施。
  前云因應而作而體絕施為之相。施謂施設。為謂作為。示現身土出生入滅住世說法。皆施為也。
  因而不施故施莫之廣。應而不為故。為莫之大。
  雖絕施為之迹。而施為應化。廣大莫加。其能廣大者。蓋出真起故。
  為莫之大故。乃返於小成。施莫之廣故。乃歸乎無名。
  返小成者。以大用無方。迴返丈六之身。一佛小成之劣用。以稱真廣大會。三乘有作之用。歸無名之化源。此約法性宗。即真之應。收前二教也。
  經曰菩提之道。
  菩提約智。涅槃約理。理智無二體故。今引經說菩提義。意證涅槃義也。
  不可圖度。
  此句為總離下諸句圖度之相。
  高而無上。廣不可極。淵而無下。深不可測。大包天地。細入無間。
  無上相故高。不能圖度等極。謂邊際相。水深曰淵。謂下盡相。此二句是一相。謂無高下是離豎窮相。無廣極是離橫徧相。此上遮相也。後二表相。言大則包藏天地。言細則入無中間。如隣虗塵。更無中間之位。亦全具道體故。入無間。
  故謂之道。
  結上所明不可圖度是謂菩提也。
  △三結成。
  然則涅槃之道。不可以有無得之明矣。
  以菩提絕圖度。例涅槃亦絕圖度。故不可以有無名相得之之義明矣。
  △二結責惑情。
  而惑者(不了真應之人)覩神變因謂之有。見滅度便謂之無。
  此責前云。有餘可以有稱。無餘可以無名。神變者。示現出世不測之用也。
  有無之境妄想之域。豈足以標牓玄道。而語聖心者哉。
  妄想者。倒心也。牓者示也。有名者。執有無名相。為返本真實神道妙稱故。今責之。有無唯妄心所居。豈以此標示為涅槃。而語論聖人心智耶。又有無不可標玄道妄想。豈足語聖心心為能證玄道是所證。此責以妄為真也。
  △三述意顯解三初述解意。
  意(解心)謂至人(證極曰至人。寄人以顯法體)寂怕無兆(真體常寂本無聲色)隱(無餘)顯(有餘)同源(應全真起)存不為有(示現有餘故非有)亡不為無(示現無餘故非無)。
  △二徵釋。
  何則(雙徵上不有無義也)佛言。吾無生不生。雖生不生。無形不形。雖形不形。
  先單釋不有義。佛出現事。生必兼形。形不兼生。八相成道。則有受生。若千丈及十重身土現形非生。凡可示現處。無不受生。現形既曰示現。於生形則體常寂滅。故曰存不為有。
  以知存不為有(結不有也)經云。菩薩入無盡三昧。盡見過去滅度諸佛。
  此下單釋不無義。智為能入。理為所入。三昧此云正受。亦云等持。從理之智。還契於理。理智不二。三際平等故。不可盡即諸佛之正體。示現之相雖滅。此不可滅故盡見也。
  又云。入於涅槃。而不般涅槃。
  般入也。示相入滅體本不生。何有入滅。故曰亡不為無。
  以知亡不為無。
  結不無也。下雙述成。
  亡不為無雖無而有。
  示無而真體常住故。
  存不為有雖有而無。
  示有而真體虗寂故。
  雖有而無故。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故。所謂非無。
  即應而真。以顯佛體本絕有無矣。
  △三結定。
  然則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域。絕言象之逕斷矣。
  逕路也。故有無是言象之路。既出有無。則言象路絕斷。定如是矣。
  △三結責乖旨。文三。初牒前非理。
  子乃云。聖人患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虗(此牒前文)無乃乖乎神極。傷於玄旨者也。
  神極玄旨。皆語深理也。聖人證此。尚無能所之迹況外有身智。為患難。而欲棄滅之事耶。然此下論文。古人多謂重破無餘涅槃。以執有易遣滯無難除故。乍觀可爾。細尋則局以下有頓赴殊對象出心生等義非一向破。無既迷上位體玄旨執生執滅。竝為所破故。科曰結責乖旨。
  △二以理推破三。初引經立理。
  經曰。法身無象應物而形。般若無知對緣而照。
  前說聖人以身智為患故。今引經立真應身智正義。以為能破。各有二句。皆上句明真。下句明應。又上約理。下約事。法者軌持義。身者體義。法性有真軌持義。為萬法所依之體。聖人證此故曰法身。所謂湛然虗寂。本無色象故。金光明曰。佛真法身。猶若虗空。而能隨緣應。現示種種形。經又曰。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般若智體。本自無知。而能對緣不失鑒照既身智。即真而應。應本自真故。即身無身。即智無智。何有患難。而欲滅耶。
  △二釋成正理。
  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
  釋上應物而形也。羣機不一故言萬。一時普應故頓。赴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