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無住下。更重判位。故仁王下。釋判位。通言三處皆破無明。是故分得金剛無住。釋迦下。究竟金剛。
  若爾下。釋疑。常途云。在伏位故云斷道。無金剛耳。仁王既云釋迦有者。故斷道有。又云斷道有者。不遮等覺。意通初後。言度曲者。如世管絃。諸曲無數。管絃如橫。諸曲如竪。初章根本妙慧旨歸。度曲之初。廣大若是。入道為理。餘三屬事。千從之解。少分為言。
  次更料簡可知。答中。初章對餘名為二義。初正示自行能通之門。故云世二等。若言下。他解。次又他下。化他前各各入。故成自行。是則等歎門也。云何下。結酬及門中四悉。以歡喜等對四悉。文相可見。
  次明一心者。內外偏圓。有執皆破。破故兼申一切經論。故見思破位大小不同。
  若無生下。明橫竪門。度入一心。雖種種下。結成一心。但一心下。分門解釋。先釋總門。對貪等別。於中初示觀法。若不得等者。明度入意。言懸超者。不同橫竪。複疎到入者。自行未委故如踈。利他分別故如複。去已復來名為到入。亦云却入。行計未窮故名却入。自未極故。次第三諦皆入一心。故云妙空等。
  如是等下。次約一心開佛知見。知見只是止觀別名。於彼念念剎那。眾生無不皆以寂照達之。寂照為因。眼智為果。何必初住方名為開。如開三乘。亦只示其執心寂照。今此亦然。何有異趣。
  法華下。引意根者。意攝餘故。引仁王者。至佛無報方得淨名。今通論之。故佛亦名報。次引金光明。亦證報身。次引寶性。釋金光明。
  次歷餘一心者。將向一心以歷餘心。夫有心者莫非無明。故初總觀。若非其宜。離總出別。問。初只云識。今何以云欲等心耶。答。前云識者。是諸心家之識。今云欲等。是識家之諸心。問。貪等煩惱何名為陰。答。雖是煩惱。善惡陰攝。復非報陰。故名貪等。以非報故。故下復更歷於餘陰。
  次前來下。例餘陰入等。問。此觀識陰。例各應居十乘之後。那在此中。答。因破遍故。於此例便。故從此下乃至離愛。俱觀五陰所以通塞。撿校諦緣。道品.念處居首正助。助於道品。下三只觀陰等位耳。
  次問答中。初問如文。答中答入空因緣。初總答。何者下。別列。夫生死下。別釋。對五可知。應知須與入假大同。自脫同大悲。脫他同本誓。慧命同利智。無漏同方便。諸位同精進。假居空後。故云例後。夫空觀下。答假無四門。小藏大衍。偏三圓一。皆有破於見思入空之位。然門別故須辨門。智障者。引古人釋智障之義。達磨鬱多羅。此云法尚。自集諸經宗要之義。名增一集。大師引用多無破斥。既是他義略依他釋。先徵起。智有去。答。證智在佛。識屬二乘。斷惑名智。淺近名識。體達等者。體即實理。小智違理仍名順想。復與佛菩薩智為障。故名智障。又佛於二障等者。煩惱及智。
  次引大經證。心謂無漏。證謂證智。
  次引地持釋涅槃意。但智慧名別耳。
  次若以下。轉釋地持慧解脫也。即是無明障於證智名為智障。破無明故。得智無障。
  次引入大乘證於無明是智障義。二障下。轉難。從無明下。釋。次引例釋智障。兩俱生死。得名處各別。無明亦如是。如無為生死。愛即四住下。釋煩惱異無明也。無明即是智。煩惱性相傾。故云解惑不俱。言無為生死者。攝大乖論七生死中方便生死是也。并法界生死俱是無為。且借方便。例即智惑。
  復次下。釋愛同煩惱故與無明別。從果起因。因復至果。故云相續。即功能也。能令下。釋名。雖無明下。釋無明功能。二用既殊。二義不等。
  無明下。正釋無明為智障。雖俱解脫。枝本別故。得名不同。次無明性迷下。重釋無明親能障智。得智障名。故云義顯。
  次無明有二種下。簡名體別。故障不同。先問意者。所迷雖別。同名無明。云何無明獨名智障。次引地持。通論名同。別論須異。能所不同得名不一。
  若爾下。釋向地持人法無我俱是所迷。俱名為理。二無我智俱名淨智。煩惱及智俱為種智家障。又智去。從事智被障得智障名。
  若爾下。徵向所解。從照事去。會向二解。以古人釋有二不同。或以諸法被障。或以無明能障。論主評之。故云無二。所照雖異智體不別。
  又心智下。出異解。初有人下。意明迷理為智障。以滅想去。引小對辨。乘滅想亦名滅智。此是斷滅。今滅智障心不可滅。故分別心實不可滅。
  又非條然下。重釋。中道中智非條然別。以體同故。故不可斷。次是以下。引證。福如無明。菩提如智。
  人作下。破世執見。見有斷不斷。智體無殊。
  次問者。釋妨也。瓔珞唯云初地三觀現前。前釋雙流何故分三。答。借義相成。能成所成相對故三。別雖是權。瓔珞最定。以此定文成於高下。借高成下故有通教。八地借下成高。故有圓教。初住此一問答。拾遺故來。非關智障。此後非次。

  止觀輔行搜要記卷第六
  止觀輔行搜要記卷第七

    天台沙門釋湛然於佛壟述
  初釋通塞中。初略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