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亦但見攝。思尚未破何慮無耶。借使通。皆以見為名。後二自有無及二邊。故知下。結意。
  云何下。兼責。前來諸見橫起。諸見尚在。未得初觀。況復二耶。云何諸師自謂真道。故大論下。明有無皆見。即大論序歸敬偈文。又通以諸見而為有者。為斥二我。又非但斥小。但未得涅槃無。皆名有也。
  次問者。既一切見同斥為有。有見既多。無亦應然。答意者。夫入涅槃無。故有非一。空無中妄。故不可多。
  大文第二明得失。先標。次釋。釋中先問意者所破之見既皆是失。能破止觀始從外外終至圓門亦有失不。答中四意。初列四句。次舉四譬。三前二下。判。四所以下。釋。釋自四句。初二句是外道得失。亦云修正觀者。本佛弟子。自觀起見。過同外道。於中復辨事惑盡者。且名為得。事惑未除。唯惡名失。又外道中常見者得。斷見者失。此且寄外而論得失。次佛弟子兩句者。雖復用觀。見惑未斷。名之為失。惑即入真。方名得。初人望外失却成得。不起見故。具如前文。於一一見。判行判根。上根即是佛弟子得。中根即是佛弟子失。下根即外道得失。
  大文第三明位者。文雖列四。令遍識耳。今在衍初遍知。即是在在於文旨。於中二。先正明位。次結成。初又二。初正列位。次料簡。初又二。初正列。次斷伏下。判同異。次問下。料簡兼示文旨。次顯不次。初問答如文。問意者只應直明別圓之位何須前三。若且論次第。只應列別。此是止觀正文。讀者尚昧。前前處處數有文旨。今於答中復申四意。一上明下。恐發宿習故須具辨。次又欲下。為令行者遍識不濫。三又半下。明後三教為圓助道。四又豈下。開顯但實何須譬空。顯體不異也。
  次體假下。結成止觀。見思名止。達空名觀。通結前來一切諸見。見息達空無非止觀。此是第一節示文旨竟。

  止觀輔行搜要記卷第五
  止觀輔行搜要記卷第六

    天台沙門釋湛然於佛壟述
  次釋破思假。初云正三毒者。思惑有四。慢入癡攝故但云三。非背使故名為正。
  歷三下。頭數。
  三界下。品數。下四上二各三無嗔。故三界但十。言九品者。以下下智斷上上惑。乃至以上上智斷下下惑。惑之與智俱不自分。由智必先下。惑必先麤。故使爾耳。若爾皆無量品。辨品制果大分言之。如判往生意亦如是。皆能等者。明惑功能。於未斷位皆能與力。潤三界生。初果七返者。從極為言。楞伽云。下七中三五上即生涅槃。成論云。如藥等如燈滅等者。在出曜經。雖復等者。道共戒力一切不犯。雖有事惑獨頭相應。可法從緣不計性實。以於三毒無耶曰正。三界不同簡異見惑。見惑隨著作四趣因。初果身中起亦離合。有捨有取。稱思惟者。從重慮得名。
  數人下。成論人難數人。初以上貪對難下愛。次若言下。以名異義同為難。言一並者。彼復更有以瞋並恚。上界既以輕貪名愛。何不以輕瞋名恚而言無耶。
  但佛下。和通。
  但令下。明立名意。
  二明體觀者。空兼折是故別標。今是衍初門。非正顯彼。唯折辨異故來。
  欲惑下。且舉一品各有三假。初因成中亦欲對心。因緣力故所起想著名所生法。六欲者。大論釋九想中云。能治行者七種染欲。一或有人染著青黃等色。二但染形容。三著威儀進止。四著言語辨捷。五著細滑。六著人相所謂男女。七所著人總。第七總六。今無之。難陀欲習具如前辨。法華等者。舉輕況重。尚遮於想。言欲相者。如俱舍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婬。地居形交。夜摩抱持。上三如次。執手笑視。尚離內想。況復視笑。
  若取下。正明因成。六動意根成所生法相續。中云致行事者。為防行事制內相續。假虗總了不實。言道理者。尚推心假。況計婚禮。是名不及西方外道。
  次正推因成中先列句。
  若從下。用觀。
  四句下。二空。無欲性空。無句相空。
  利根下。結。具如破見中說。
  設未相應下。亦用六十四番。
  若純下。相續。准因成說。 次初品下。餘品餘使比因成說取。
  九品下。結成無生。無生者只是二空。
  次料簡中。問如文。答中二論判別。由道異故。
  若從下。判兩道。
  次破色思。先明智異。言世智者。依六行故。無漏緣諦。
  若初習下。判性。欲界身資名為事惑。當界中惑名為性障。於初禪中。初文即是初禪發相。
  次其中下。初禪中惑。
  次品下。初禪三假。若不下。破意。
  今用下。六十四番。從二禪去並以下地定為上地因緣。上為緣空起。即是所生之法。第三禪中云捨為難者。無聖種觀無想定。禪境中明五那含者。此禪九處。五是聖居。名五那含。無想唯凡。三通凡聖。以有半超。遍沒者。薰禪五差故分五地。大品通薰九地。所言薰者。即以無漏薰於有漏。從多有漏及多無漏。如是各減至各二念。名加行成。至各一念。名根本成。言五差者。謂下中上上勝上極。一品各三。即三六九十二十五。次第生於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