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是犯於夷愆故重。

小乘則輕
  毀訾語。兩舌語。異語惱僧。嫌罵知事者。俱犯單提故輕。

餘意地二
  貪癡。

心境理三莫不皆重。唯教名輕
  於貪癡二境起貪癡二心。理性是惡。不待佛制方名惡也。菩薩十重不制貪癡。小乘亦爾。雖貪癡二惡於心境理。犯者罪重。以佛不制故教名輕。

伊蘭旃檀
  觀佛三昧海經云。譬如伊蘭與旃檀生末利山中。而伊蘭生旃檀叢中。伊蘭臭如胮屍。熏四十由旬。

聖者聲也。以其聞聲知情
  樂者所以皷詩。有移風易俗之義。詩序云。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也。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思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曰聞聲知情。以天子正天下者在聲。

周易意
  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注云。君子體以為用也。仁知則滯於所見。百姓日用而不知。體斯道者不亦鮮矣。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始可語至而言極也。

不合不散
  諸法從因緣生故合。從因緣滅故散。若深觀諸法不生不滅。是不合不散之義也。大論八十二問云。菩薩云何應習六波羅蜜法。答若色等諸法不合不散。色等諸法顛倒煩惱和合故合。以正智慧觀故散。菩薩以智深觀則無法非合。顛倒煩惱皆虗誑故非散。

本業瓔珞經六性
  經云。六性者。是一切菩薩功德莊嚴。菩薩二種法身。菩薩著百萬億阿僧祇功德為瓔珞。所謂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聖種性。等覺性。妙覺性。復名六堅。亦名堅性。亦名堅法。亦名堅修。亦名堅德。亦名堅頂。亦名堅覺。復名六忍。謂信。法。修。正。無垢。一切智。復名六慧。謂聞。思。修。無相。照寂。寂照(記云六定)。復名六觀。謂住。行。向。地。無相。一切種智。經以住行向地等妙對釋五種六義。

妙音加佛
  日本元記中無妙音二字。經中妙音觀音兩品皆有佛。但妙音加菩薩耳。非謂加佛。

大論十四。父母愛重。即以身飴金翅鳥
  下二云。釋迦文佛以福力故。死生忉利。又思惟言。在天無益。願生娑伽陀龍宮為龍太子。父母愛重。欲自取死就金翅鳥。於是鳥取龍子於樹吞之。父母號哭。龍子既死。生閻浮提。為國王太子。名曰能施。生而能言。問諸左右。今此國中有何等物。盡皆持來以為布施。及至年長。至父王所索物布施。父與其分。又復施盡。我聞有如意寶珠隨心所求。即白父母。從入大海求龍王頭上如意寶珠。父母言。我唯有汝一兒耳。不須去也。我今藏中猶亦有物。當以給汝。兒言。藏物有限。我意無量。於是父母許之令去。然後問眾人言。誰知水道。有一盲人名陀舍。曾七反入大海中。曾知海道。菩薩即命共行。答言。我兩目失明。然後同往俱至大海等。

三修
  有三種。邪三修。劣三修。勝三修。劣三者。觀心無常。觀受是苦。觀法無我。

論怫
  音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三
一殺生加行
  佛不可殺。但出佛身血成加行耳。

如優婆塞經業品。以後後業重於前前
  經云。殺父則輕。殺母則重。殺阿羅漢重於殺母。出佛身血重殺阿羅漢。破僧復重出佛身血。

又心境相對四句分別
  經云。一。物重意輕。如無惡心殺父母。二。物輕意重。如惡心殺眾生。三。物重意重。如惡心殺父母。四。物輕意輕。如輕心殺畜生。

及方便等三時不同
  經云。一方便。二犯根本。三犯已。如犯婬者。舉心及摩畜等方便也。兩根相到。犯根本也。事訖。犯已也。

佛亦曾從文殊聞
  說般若經中文殊歷陰入界說空法時。佛亦聞故。

論。十住婆沙偈云。是三昧住處少中多。乃至云初禪二三四中間發。是勢力能生三昧。名住處。初禪二禮中三四多
  論是龍樹菩薩造。言十住者。解十地也。謂於十地中住。故名十住。故歸敬偈云。敬禮一切佛。無上之大道。及諸菩薩眾。堅心住十地是也。偈云。是三昧住處等者。論中釋云。是三昧所住處。少相中相多相如是等應分別。如是事應當解釋。住處者。是三昧或於初禪可得。或於二禪三禪四禪可得。或初禪中間得勢力能生是三昧。或少者。人勢力少又少時住故名為少。又見少佛世間故名為少。中多亦如是說是三昧。

經云。或時說有覺有觀三地相應。或說喜樂等五受根相應。或說諸支相應。或說界繫相應。或說非界繫相應
  又云。或說有覺有觀。或說無覺有觀。或說無覺無觀。或喜相應。或樂相應。或不苦不樂相應。或有入出息。或無入出息。或定是善性。或有漏。或無漏。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或非欲界。或非色界。或非無色界繫。是三昧是心數法。心相應。隨心行法。共心生法。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