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去後世。無神去後世。亦有神亦無神去後世。非有神非無神去後世。是身是神身異神異。外人曰。若佛是一切智人。此十四難何以不答。答曰。此事無實故不答。諸法有常。諸法有斷。都無此理。是故不答。譬如人問[穀-禾+牛]牛角得幾斗乳。是為非問。故不應答。

以有邊無邊對無想為四句
  謂有邊無想。無邊無想。雙亦無想。雙非無想。

但改無想以替有想
  謂有色無想。無色無想等。

一切論可破等
  等者又云一切法不忍。今文若加此一句。方可見責云。汝見是忍不。

三四中單複具異
  單中雙亦雙非各一人。複中雙亦雙非各兩人。具中雙亦雙非各四人。

應云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
  論中却云。亦有亦無。亦有亦無雙非爾。

假立於己
  若云假立己稱則易解。

若竪待者
  以己他相待是橫。若竪待者。以身待不身。不身待身。亦名己他。又以滅待不滅論己他。

三無為
  俱舍頌云。無漏謂道諦。及三種無為。謂虗空二滅。此中空無礙。擇滅謂離繫。隨事繫各別。畢竟礙當生。

此中空無礙謂太虗空乃至窮隙等
  疏釋云。此中者於略所說三無為中。虗空但以無礙為性。由無礙故色於中行。又云道諦是有為無漏。三無者是無為無漏。今記云。謂太虗空為性等者。乃是記主釋耳。非彼疏也。意謂無漏之法是無礙性。非是頑空。乃窮隙等之無礙也。

擇滅謂離繫
  出擇滅體也。擇滅以離繫。

隨事繫各別
  三界九地各有九品煩惱。九九八十一品。斷一品惑。證一擇滅。是則八十一品擇滅。故體各別。

畢竟礙當生
  釋擇滅也。言礙當生者。此當生法。緣會即生。緣闕不生。於不生時。得非擇滅。此非擇滅礙當生法令永不起。名畢竟礙。

別得非擇滅者
  謂非擇滅有實體性。緣闕位中起別得得。故非擇滅。得不由擇。但由闕緣。名非擇滅。

如緣一色時乃至礙餘色等
  如眼與意識專一色時。所餘不見聞等。色聲香味觸落謝過去也。於專一色時。合有一類五識緣彼已謝五境。由正專一色。餘五識不得起。此未起五識畢竟不生。謂五境已謝。故五識唯現在。不合緣過去境故。未來五識得非擇滅。言觸等者。等取法界中有與能緣同時為所緣境。謂他心智所緣心所也。五識等等取意識中亦有能緣同時所緣境也。謂他心智唯緣現在緣心。不緣所緣所不緣心。正緣心時緣所。他心智得非擇滅。正緣所時緣心。他心智得非擇滅。此約同時合緣者說也。已上皆疏中釋。

優陀那風觸七處
  如箋難引。

相續名住
  住應作假。

以此為彼
  若類上文。應云在彼。則以此為彼耳。

故滅得生
  滅恐應作識。

生思
  上文云無緣思不生。

言集散者。散所集故
  大論云。生時無所從來。散時無所去處。是諸法皆如幻化。無來處故。集不可得。無去處故。散不可得。又生無故。集不可得。滅無故。散不可得。畢空故。集不可得。業因緣不失故。散不可得。

七者彼彼空空中中最下無復彼此
  楞伽第二云。第一相空謂一切法自相共相空。分析推求自他及共皆不生故。第二名自性空。謂一切法自性不生。第三名無行空。所謂諸蘊本來涅槃。無有諸行。第四名行空。諸蘊由業及因和合而起。離我我所。第五名一切法不可說空。謂一切法妄計自性。無可言說。第六名第一義聖智大空。謂得自證聖智時。一切諸見過習悉離。第七彼彼空。謂於此無彼。譬如鹿子母堂無象馬牛羊。我說彼堂空。非無比丘眾。非堂無堂自性。非謂比丘無比丘自性。一切諸法自相共相。彼彼求不可得。名彼彼空。此彼彼空。空中最麤。汝應遠離。

別在有情心所滅故
  受想等滅是有情。異無為之非情。

又不與彼闕緣義同
  如緣色時。餘塵已謝。謝名闕緣。則餘聲耳識等不生名闕。

故但與彼生滅義同
  今相待假於所緣處心有生滅。若非擇滅中。眼識對色者則生。餘聲香識則滅。此之生滅與相待中生滅義同。

三無為法通是無生
  無生之義雖同而異。若擇力所得滅。此是真諦理之無生也。若闕緣等有礙而不得生者。雖名無生。此非真諦。故曰通。

如前總後亦判利鈍
  破有見前總論止觀。若歷三假得入。名利。若不入者。應回轉六十四番。名鈍。

故此等總
  引大品.楞伽等三總文。

即同初文。前於單見名之為總
  於單四見前用止觀二法。彼假入空。彼雙寂畢竟清淨之止。能觀所觀猶如虗空之觀。文在四見之前。故云總對四見名之為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