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同在一念等觀兩惑者。記主謂之俱斷。斷之未盡。則此人多退。然則遇惡緣則退。值善緣則進。非謂俱斷之人一例退也。昔人以截藕為喻。於義未明。今記引大論云。舍利弗六千劫。若優婆塞戒經云。舍利弗六萬劫求菩提。所以退者。未得解脫。劫數不同。不須和會。

大經數等名異
  此下記中引。

論舊醫乳藥
  略如玄籤。備撿。引涅槃注。

制多
  塔也。

僧祇四受(云云)。五分五受(云云)。四分亦五
  南山業疏云。僧祇八受。謂善來。自然。五。十。八。二十。遣信。曾歸也。五分十二受。一自然。二一語。三二語。四十一眾。五破惡見實。六第一受具。七善來。八三語。九八敬。十羯磨。十一二十僧。十二遣信也。四分各五有十。一善來。二破結。三三語。四邊方五人。五中國十人。此五是僧也。一八敬。二二十眾。三遣信。四小年曾歸。五邊方十眾。此五是尼也。今文與業疏不同者。恐誤。驗知前文。小無懺重之誤。是違記耳。

多伽見母明受不同
  多論七受。謂自誓。見諦。三歸。善來。三語。八法。羯磨。伽論十種。謂無師。自誓。見諦。問答。三歸。五眾。十眾。二部僧。八重。遣信。見論八種。謂教授。三歸。問答。善來。重法。遣信。八語。羯磨。毗尼母論十種。謂善來。建立。三語。羯磨。隨師教。遣信。勑聽。

上法
  本初要期求戒。及纔破結。果與戒一時俱得。故名上法。

白木調
  有人以調作去聲呼。非也。據梁書職貢圖。作條。

五人受中須一人持律
  此別部之意耳。四分則不然。須五皆明律。故業疏云。邊地開五。要須持律。非假持律。焉得成遂。

百罵
  八敬謂。百夏比丘尼禮初夏比丘足。不得罵僧。不得舉僧過。依僧受戒。依僧懺殘罪。半月請教戒。不得無僧處安居。依僧自恣。

是尼端正
  十誦迦尸國有女。端正妹好。價直半國。大臣大官求之不得。此女遂乃出家。有諸惡輩皆習議云。若受戒時。我於路中須奪取之。諸尼聞已。不知云何。乃往白佛。佛言。從今聽此半迦尸尼遣使受具足戒。

亦名十二語
  三番白四名十二語。初番於尼中白四。次番為端正尼若自往大僧中受戒。路上恐為惡輩所奪。佛令醜尼僧中代為受戒。即遣使也。第三是醜尼却回來騰僧羯磨。又名白四。此非尼常行法。蓋是也正女一緣耳。若常行法。沙彌尼先於比丘尼壇上白四羯磨受戒畢。此名本法尼也。次須於大僧處再秉白四羯磨。但兩番也。

十利
  戒戒之下皆有十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令增長。六難調者調順。七慚愧者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久住。

一支一境
  身三口四等支。殺盜婬妄等境。隨其支境。犯者結罪輕重。

犯婬三趣
  三趣者。四分謂人.畜.非人也。人則女人三道。男子二道。若覺并睡眠。及死而未壞或少壞。但使入毛頭許。皆波羅夷。畜則牛馬猪狗鴈鷄之屬。莫問心懷想疑。但是正道皆結夷。非人者攝天子.脩羅.鬼神.地獄四類也。業疏云。人畜兩趣。形現易知。天.鬼神等幽通難識。故合天與脩羅.鬼畜為一趣。是則開成六道合成三趣耳。

相部對內
  相部即河北相州厲律師之義也。犯邊罪者多論障。在家外眾并出家內眾。若相州厲律師謂但障內眾。故云對內。

作白已後入餘心者
  多論云。作白之時。具上四心。不名得戒。羯磨已後。方有四心。皆是得限。餘心者。謂惡.無起.睡眠。

四心三性始末恒有
  無作戒者。律鈔云。無作一發續現。始末恒有。四心三性不藉緣辨也。故雜心論云。身動滅已。與餘識俱。是法隨生。故名無作。言四心者。三性之外加睡眠。

多羅樹
  西域記云。其樹如此方椶欄。高七八尺。果熟則赤大如石榴。

乃至天樂。廣如初句
  廣如經中第一句說。最末句云。若見男子隨逐女人時。或見女人隨逐男子時。便生貪著。如是菩薩成就欲法。毀破淨戒。污辱梵行。令戒雜穢。不得名為淨戒具足。乃至為生天受五欲樂。如是菩薩成就欲法。毀破淨戒。污辱梵行。

式叉迦羅尼
  此翻名學。即眾學法也。律五篇之第五。

若據餘部。餘心亦得
  四分之外皆名餘部。成論云。出入常有善心轉勝。故若八無作中言隨心無作者。隨生死心恒有無作。非謂隨定慧。

十八法中
  亦欲略知。今引律文注之。

一法非法
  多論云。八正真軌是趣道因。名為法。彼說為非法。五邪不能生解為非。彼說為是。彼者指調達也。下去皆爾。

二律非律
  八正真能調身口。離於七非稱為律也。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