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類出家。皆捨本姓。同稱釋子。既符經律。遂為永式。
  【□註】顯性錄以四句揀云。一是沙門。非釋子。出家外道。二是釋子。非沙門。在家釋種。此王種之釋也。三是釋子。是沙門。兩土之僧。此四姓出家。通稱為釋。四非釋子。非沙門。兩土之俗。四句揀之無遺矣。
  【■記】今雖通引。意在證成第三句也。
  【■補】顯性錄。孤山圓師。解金剛錍明無情佛性。故稱顯性。
  【■備】外道亦不合沙門勤息之稱。今姑貼作出家說。
  【□註】或謂。是釋子是沙門。乃釋種出家。且梵土餘種出家。及此土之僧。皆稱沙門釋子。為何句收耶。
  【■記】此單辯第三句。先出異辯。且下。詰破意。以釋種出家。始稱釋子沙門者。請判兩土之僧。非第三句收。當何句收耶。由是一詰。異家默伏也。
  【□註】錄。謂觀師抄錄台教綱要也。
  【■記】舉綱。而眾目自張。抄要。而全文可委。
  △二釋文大科分三。初敘時教法義散廣二。初正敘二。初立能判主。
  天台智者大師。
  【■記】法藉人宏。教從人立。故首標立教之祖。
  【□註】拾遺記云。天台。棲真之處。智者。隋主所稱。大師。羣生模範。亦帝王大臣所師也。
  【■記】天台棲真者。發隱云。師以夢符手接。瑞感鐘鳴。魑魅望德而消。梵僧從空而禮。宏經螺水。示寂石城。緣著天台故也。隋主所稱者。煬帝為晉王時。授菩薩戒竟。王言。吾師傳佛法燈。宜稱智者。是也。大師羣範者。顯揚論云。經言大師者。能善教誡。聲聞弟子。應作。不應作事。名大師。又能化導無量眾生。證苦集滅道。故名。又能摧滅邪穢外道。出現於世。故名。是則唯佛乃稱三界大師。今稱大師者。良由四眾攸仰。如佛出世故。請觀音疏鈔云。大者。褒美之詞。師者。教人以道之稱。古者。解行可軌。名為大師。智者。是當時模範。故稱也。帝王。大臣如陳後主。隋文。煬。二帝。儀同沈君理等。
  【■備】大師先夢山頂。有僧招手。申臂至於山麓。接引令登。後入天台。見佛隴南峯。徘徊留意。其夜宿於定光之草菴。咸聞鐘聲。光。舞手長吟言。但聞鳴椎集僧。是得住之相。憶昔招手相引時否。別峯華頂。獨往頭陀。後夜大風拔木。魑魅千羣。安心空寂。自然散失。師講淨名。袁子雄見梵僧數十。手擎香爐出。
  △二明所判法二。初總標。
  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馨無不盡。
  【■記】我佛慈悲。普化十方。遂得聖教。流傳震旦。至智者大師出。以五時八教定解。不蔓不漏。罄盡其旨。正是書所錄之文。故先總標也。
  【□註】五時八教。本是如來所說之法。大師依義立名。
  【■備】如來觀機演化。時不愆期。教無濫設。故因時施教。本是如來說法之儀。唯意旨幽深。非四依大士。孰能測其端緒。大師親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獲旋陀羅尼。即四依中之初依。故能依聖義。以立五時八教也。
  【□註】用此判釋一代聖教。故云以也。
  【■備】五時八教。本如來說法之儀。今加一以字。則成天台解定儀矣。
  【□註】然上天台智者。乃能判能釋之人。東流聖教。乃所判所釋之法。五時八教。乃判釋之儀式也。
  【■備】此於判釋。而分三別。以能屬人。以所屬法。以時教屬儀。欲後學臨文暸然也。
  【□註】蓋天台準法華意。判釋諸經。如籤文云。判釋準乎部教。部教之義。唯在法華。
  【■備】大師親證法華三昧。故準法華釋定諸經。如五時。化儀四教中。處處引用信解品中語是也。節義曰。釋籤。無判釋準乎部教之文。但法法皆有此意。如境妙中言。若不約教。不知教妙。若不約部。不知部妙等意。略撮於此耳。
  【□註】判。謂剖判。釋謂解釋。
  【■備】化儀乃總綱。宣剖判。化法乃方法。宜解釋。
  【□註】妙樂云。頓等。是此宗判教之大綱。藏等。是一家釋義之綱目。
  【■記】大綱乃目之總處。故喻化儀。以定一化總教。網目乃網之別眼。故喻化法。以釋諸經別義。
  【□註】如以化儀。判華嚴為頓。以化法別圓解釋。乃至判法華為非頓非漸。以純圓獨妙解釋。
  【■備】五時判釋詳解見下。
  
  【■記】下文詳釋時教。文義散廣。故總示之。
  【□註】東流者。佛法自西而流東也。
  【■記】漢。明帝時。摩騰。竺法闌。始來震旦。由是佛法廣流東土。
  【□註】代者。更也。如來五十年說法為一代。今以五時八教。判釋無遺。
  【■記】如來說法。雖時長教廣。今以五時八教判釋。獨契佛旨。更無遺議。非天台。吾誰與歸。
  【□註】若爾。妙玄何云。柰苑之前。不預小攝耶。須知妙玄約時破古。謂說提謂經時。乃未轉法輪已前。未有僧寶。故破古師。不應於鹿苑前。別立提謂為人天小教。若約法收經。則如四教義云。三藏。明世間布施。持戒禪定。即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