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二竟
  #1舊歲:元刻本作『故也』。
  #2不:元刻本作『失』。
  #3令:元刻本、明刻本均作『合』。
  #4太:疑衍。.口:明刻本作『金』。
  #5可:元刻本此下有一字空格。
  #6骨:疑當作『背』。
  #7口□:明刻本作『無聲』。
  #8過:疑當作『遍』。
  #9□:明刻本作『等』。
  #10丁:元刻本作『下』。
  #11□:明刻本作『地』。
  #12目:元刻本作『日』。
  #13鹹:原作『臧』,據文義改。
  #14濕:明刻本作『窮』。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三
  刺法論下
  黃帝日:余聞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1施救療,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其病相染著,如何得不相染也。
  岐伯日:不相染者,正氣存內,邪不可干,避其毒氣,天牝從來,復得其往。
  邪毒之氣,在於泄汗,反下取之,其氣入於中,毒氣至腦中,流入諸經之中,令人染病矣。如人嚏得,此氣入鼻至腦中,欲□□#2令勿投鼻中,令嚏之即出爾,如此即不相染也。
  氣出於腦,即不邪干。
  從鼻而入腦,欲干復出,即無相染也。
  氣出於腦,即室#3先想心如日。
  即正氣存中而神守其本,即邪疫之氣不犯之。
  欲將入於疫室,先想青氣自肝而出,左行於束,化作林木。
  如春柏之蒼翠。
  次想白氣自肺而出,右行於西,化作戈甲。
  如劍戟之明白利刃。
  次想赤氣自心而出,南行於上,化作焰明。
  如赫赫之炎燥。
  次想黑氣自腎而出,北行於下,化作水。
  如波浪之黑色。
  次想黃氣自脾而出,存於中央,化作土。
  如大地之黃色。
  五氣護身之畢,以想頭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後可入於疫室。
  即正氣存中,而邪疫不干。
  又一法:於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用遠志去心,以水煎之,飲二盞,吐之,不疫者也。
  又一法:於雨水日後三浴,以藥泄汗。
  注汗出臭者,無疫也。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兩,水磨雄黃一兩,葉子雌黃一兩,紫金半兩。
  粉作末,令細之。
  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築地實,不用爐,不須藥制,用火二十斤緞之也,七日終。
  常令火及二十斤。
  候玲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藥地中七日。
  亦須吉地者佳也。
  取出順日研之三日,煉白沙蜜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束吸日華氣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氣嚥之。服十粒,無疫干也。黃帝問曰:人虛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願聞刺法。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問。謂神移失守,雖在其體,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壽。
  邪未干而不病,邪欲干而有卒亡也。
  只如厥陰失守,天以虛,人氣肝虛,感天重虛,即魂遊於上。
  肝虛、天虛,又遇出汗於肝而三虛,散神游上位,左無英君下,即神光不聚,而白尸鬼至,令人卒亡者也。
  邪干□#4大氣,身□#5猶可刺之。
  目中神彩有,四肢雖玲,心腹尚溫,如口中無涎,舌不卵縮者,非感厥也,即名尸厥,故可救之復蘇。
  刺其足少陽之所過。
  足少陽之所過,丘墟穴也,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同身寸之五寸,足少陽之原也。用毫針,於人近體暖針至溫,以左手按穴,咒日:太上元君#6,常居其左,制之三魂。誦之三遍,次呼三魂名,爽靈、胎光、幽精。誦之三遍,次想青龍於穴下,刺之可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可徐徐出針,親令人按氣於口中,腹中嗚者可治之。
  次刺肝之俞。
  在背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身溫之,左手按穴,咒日:太微帝君,元英制魂,真元及本,令入青雲。又呼三魂名如前三遍,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三呼;復取針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即氣及而復活。
  人病心虛,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虛。
  又或汗出於心,即致神魂逆於上,入泥丸也。
  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四肢玲,氣雖閉絕,不變色,舌#7如不卵者可救。目中神彩不變者,可刺之也。
  可刺手少陽之所過。
  手少陽之所過,陽池穴也,在手表腕□陷者中,手少陽之原也。用毫針,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太一帝君,泥丸總神,丹無黑氣,來復其真。誦之三遍,想赤鳳於穴下,刺入二分,留七呼,次進一分,留三呼;復退,留一呼;徐徐手捫其穴,即令復活也。
  復刺心俞。
  在背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身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