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不可以俯仰矣。一經作行#8絕之脈,傳寫魚魯之誤也。若是行脈,《中誥》不應取太陽脈委陽殷門之穴也。
  刺之在部陽筋之間,上郵數寸,衡居為二瘠出血。
  橫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郵陽,謂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筋之問,謂膝後胭上兩筋之問殷門穴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故日上郵數寸也。委陽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殷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故日行#9居為二瘠。○新校正云:詳王氏云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按《甲乙經》委陽在浮郵穴下一寸,不得言上側也。
  會陰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乾令人欲飲,飲已欲走,
  足太陽之中經也,其脈循腰下會於後陰,故日會陰之脈。其經自腰下行至足,今陽氣大盛,故痛上漯漯然汗出。汗液既出,則腎燥陰虛,故汗乾令人欲飲水以救腎也。水入腹已,腎氣復生,陰氣流行,太陽又盛,故飲水已,反欲走也。
  刺直陽之脈上三瘠,在嬌上郵下五寸橫居,視其盛者出血。
  直陽之脈則太陽之脈,俠脊下行貫臀,下至胭中,下循端,過外踝之後,條直而行者,故日直陽之脈也。踏謂陽踏所生申脈穴,在外踝下也。郵下,則胭下也。言此刺處在胭下同身寸之五寸,上承郵中之穴,下當申脈之位,是謂承筋穴,即端中央如外陷者中也。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可灸三壯。今云刺者,謂刺其血絡之盛滿者也。兩瑞皆有太陽經氣下行,當視#10兩瑞中央有血絡盛滿者,乃刺出之,故日視其盛者出血。○新校正云:詳上云會陰之脈令人腰痛,此云刺直陽之脈者,詳此直陽之脈即會陰之脈也,文變而事不殊。又承筋穴注云揣中央如外,按《甲乙經》及《骨空論》注無如外二字。
  飛陽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佛然,甚則悲以恐,
  是陰維之脈也,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五寸瑞分中,并少陰經而上也。少陰之脈前,則陰維脈所行也。足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甚則悲以恐也。恐者生於腎,悲者生於心。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郵中出血。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
  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菟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脈外廉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熱,刺足太陰;
  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涌泉、太鍾悉主之。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大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在跟後衝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大便難,刺足少陰。
  涌泉主之。
  少腹滿,刺足厥陰。
  太衝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內問同身寸之二寸餡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崙悉主之。不可舉,申脈、僕.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踏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踏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僕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復溜主之。取用#16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并合朱書。○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并《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并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并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腰痛引少腹控紗,不可以仰,
  新校正云: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