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人以候心。
  手少陰脈當其處也。
  帝曰:上部以何候之?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
  位在頭角之分,故以候頭角之氣也。
  地以候口齒之氣,
  位近口齒,故以候之。
  人以候耳目之氣。
  以位當耳前,脈抵於目外毗,故以侯之。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
  新校正云:詳三而成天至合為九藏,與《六節藏象論》文重,注義具彼篇。
  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
  以是故應天地之至數。
  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
  所謂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以其皆神氣居之,故云神藏五也。所謂形藏者,皆如器外張,虛而不屈,合藏於物,故云形藏也。所謂形藏四者,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胸中也。○新校正云:詳注說神藏,《宣明五氣篇》文,又與《生氣通天論》注、《六節藏象論》注重。
  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夭,謂死色,異常之候也。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舍,故神去則藏敗,藏敗則色見異常之侯,死也。
  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寫之,虛則補之。
  度,謂量也。實寫虛補,此所謂順天之道也。《老子》曰: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也。
  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血脈滿堅,謂邪留止,故先刺去血,而後乃調之。不當詢問病者盈虛,要以脈氣平調為之期準爾。
  帝曰:央死生奈何?
  度形肥瘦,調氣盈虛,不問病人,以平為準,死生之證以央之也。
  岐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
  形氣相反,故生氣至危。《玉機真藏論》曰:形氣相得,謂之可治。今脈氣不足,形盛有餘,證不相扶,故當危也。危者,言其近死,猶#5有生者也。《刺志論》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今脈細少氣,是為氣弱,體壯盛是為形盛,形盛氣弱,故生氣傾危。○新校正:按全元起注及《甲乙經》、《脈經》危并作死字。
  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
  是則形氣不足,脈氣有餘,故死。形瘦脈大,胸中氣多,形藏已傷,故云死也。几如是類,皆形氣不相得也。
  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
  參謂參校,伍謂類伍,參校類伍,而有不調,謂不率其常則病也。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失,謂氣候不相類也。相失之候,診几有七,七診之狀,如下文云。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三部九候,上下左右,凡十八診也。如參春者,謂大數而鼓,如參春杵之上下也。《脈要精微論》曰:大則病進。故病甚也。不可數者,謂一息十至已上也。《脈法》曰:人一呼脈再至,一吸脈亦再至,日平。三至日離經,四至日脫精,五至日死,六至日命盡。今相失而不可數者,是過十至之外也。至五尚死,況至十者乎!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藏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喊者死。
  中部左右,凡六診也。上部下部已不相應,中部獨調,固非其久喊於上下,是亦氣衰,故皆死也。喊,謂偏少也。○新校正云:詳舊無#6中部之候相喊者死八字,按全元起注本及《甲乙經》添之,且注有解喊#7之說,而經闕其文,此脫在王注之後也。
  目內陷者死。
  言太陽也。太陽之脈,起於目內毗。目內陷者,太陽絕也,故死。所以言太陽者,太陽主諸陽之氣,故獨言之。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夕.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相失之候,診凡有七者,此之謂也。然脈見七診,謂參伍不調,隨其獨異,以言其病爾。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
  手足皆取之,然手踝之上,手太陰脈。足踝之上,足太陰脈。足太陰脈主肉,應於下部。手太陰脈主氣,應於中部。是以下文云脫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疏乍數者死。○新校正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注本并云:以左手足當去#8踝五寸而按之,右手當踝而彈之。全元起注云:內踝之上,陰交之#9出,通於膀胱,系於腎,腎為命門,是以取之,以明吉凶。今文少一之字,而多一庶字及足字。王注以手足皆取為解,殊為穿鑿,當從全元起注舊本及《甲乙經》為正。
  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
  氣和故也。
  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
  渾渾,亂也。徐徐,緩也。
  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氣絕,故不應也。
  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
  穀氣外衰,則肉如脫盡。天真內竭,故身不能行,o真穀并衰,故死之至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