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當作陰中之少陽,詳王氏引《金匱真言論》云: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以為證,則王意以為陽中之少陽也。再詳上文心藏為陽中之太陽,王氏以引平旦至日中#11之說為證,今肝藏又引為證,反不引鷂嗚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為證,則王注之失可見,當從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為得。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凜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皆可受盛,轉運不息,故為倉凜之本,名日器也。營起於中焦,中焦為脾胃之位,故云營之居也。然水穀滋味入於脾胃,脾胃糟粕轉化其味,出於三焦膀胱,故日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
  ○新校正云:詳此六字當去,并注中引《陰陽應象大論》文四十字亦當去,已解在前條。
  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
  口為脾官,脾主肌肉,故日華在唇四白,充在肌也。四白,謂唇四際之白色肉也。《陰陽應象大論》曰: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脾合土,故其味甘也。又曰:在藏為脾,在色為黃。故其色黃也。脾藏土氣,土合至陰,故日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也。《金匱真言論》曰:陰中之至陰,脾也。
  凡十一藏,取央於膽也。
  上從心藏,下至於膽,為十一也。然膽者中正剛斷無私偏,故十一藏取次於膽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已上為格陽。
  陽脈法也。少陽,膽脈也。太陽,膀胱脈也。陽明,胃脈也。《靈樞經》日..一盛而躁在手少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三盛而躁在手陽明。手少陽,三焦脈。手太陽,小腸脈。手陽明,大腸脈。一盛者,謂人迎之脈大於寸口一倍也。餘盛同法。四倍已上,陽盛之極,故格拒#12而食不得入也。《正理論》曰:格則吐逆。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已上為關陰。
  陰脈法也。厥陰,肝脈也。少陰,腎脈也。太陰,脾脈也。《靈樞經》曰:一盛而躁在手厥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手厥陰,心#13包脈也。手少陰,心脈也。手太陰,肺脈也。盛法同陽。四倍已#14上、陰盛之極,故關閉而波不得通也。《正理論》曰:閉則不得溺。搜,小便也。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已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15,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俱盛,謂俱大於平常之脈四倍也。物不可以久盛,極則衰敗,故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靈樞經》曰:陰陽俱盛,不得相營,故日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此之謂也。○新校正云:詳贏#16當作盈。脈盛四倍已上,非贏也,乃盛極也。古文贏#17與盈通用。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九竟
  #1氣:原作『天』,據顧本改。
  #2及:原作『反』,據顧本改。
  #3六:顧本作『大』。
  #4盡:顧本作『蓋』。
  #5其:顧本作『某』。
  #6主:顧本作『王』。
  #7入:顧本作『八』
  #8天:原作『大』,據顧本改。
  #9王:顧本作『主』。
  #10主:原作『上』,據顧本改。
  #11中:『中』下原衍『天』字,據顧本刪。
  #12拒:原作『櫃』,據顧本改。
  #13心:原作『小』,據顧本改。
  #14已:原作『也』,據顧本改。
  #15贏:顧本作『贏』。
  #16贏:顧本作『贏』。
  #17贏:顧本作『贏』。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藏生成篇
  新校正云:按此篇云《五藏生成篇》而不云論者,蓋此篇直記五藏生成之事,而無問答論議之辭,故不云論。後不言論者,義皆仿此。
  心之合脈也,
  火氣動躁,脈類齊同,心藏應火,故合詠也。
  其榮色也,
  火炎上而色赤,故榮美於面而赤色。○新校正云:詳王以赤色為面榮美,未通。大抵發見於面之色,皆心之榮也,豈專為赤哉。
  其主腎也。
  主,謂主與腎相畏也,火畏於水,水與為官,故畏於腎。
  肺之合皮也,
  金氣堅定,皮象亦然,肺藏應金,故合皮也。
  其榮毛也,
  毛附皮革故外榮。
  其主心也。
  金畏於火,火與為官,故主畏於心也。
  肝之口筋也,
  木性曲直,筋體亦然,肝藏應木,故合筋也。
  其榮爪也,
  爪者筋之餘,故外榮也。
  其主肺也。
  木畏於金,金與為官,故主畏於肺也。
  脾之合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