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表知裹,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32過,用之不殆。
  深明#33故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別於陽者,則知病處;別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
  審清濁,而知部分;
  義謂察色之青赤黃白黑也。部分,謂藏府之位可占候處#34。
  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
  謂聽聲之官商角徵羽也,視喘息,謂候呼吸之長短也。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權,謂秤#35權。衡,謂星衡。規,謂圓形。矩,謂方象。然權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規也者,所以表柔虛;矩也者,所以明強盛。《豚要精微論》曰:以春應中規,言陽氣柔軟;以夏應中矩,言陽氣盛強,以秋應中衡,言陰升陽降,氣有高下;以冬應中權,言陽氣居下也。故善診之,用鈴備見焉。所主者,謂應四時之氣所主,生病之在高下中外也。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
  浮沉滑澀,皆豚象也。浮豚者,浮於手下也;沉豚者,按之乃得也;滑豚者,往來易;澀豚者,往來難。故審尺寸,觀浮沉,而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知病所在,以治則無過。下無過二"字續此為句。澀,音色。
  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有過無過,皆以診之,則所主治,無誤失也。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
  以輕微也。
  其盛,可待衰而已。
  病盛取之,毀傷真氣,故其盛者,鈴可待衰。
  故因其輕而揚之,
  輕者,發揚則邪去。
  因其重而臧之,
  重者,即喊去之。
  因其衰而彰之。
  因病氣衰,攻令邪去,則真氣堅固,血色彰明。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氣,謂衛氣。味,謂五藏#36之味也。《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故衛氣溫則形分足矣。《上古天真論》曰:腎者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五藏盛方能寫。由此則精不足者,補五藏之味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越,謂越揚也。
  其下者,引而竭之;
  引,謂泄引也。
  中滿者,寫之於內;
  內,謂腹內。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邪,謂風邪之氣。風中於表,則汗而發之。漬,疾賜切。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在外,故汗發泄也。
  其慄悍者,按而收之;
  慄,疾也。悍,利也。氣侯疾利,則按之以收敵也。慄,必遙切。悍,音汗。
  其實者,散而寫之。  陽實則發散,陰實則宣寫。故下文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陰日柔,陽日剛。
  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所謂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
  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鄉,謂本經之氣位。
  血實宜央之,
  次,謂次破其血。
  氣虛宜掣引之。
  掣,讀為導,導引則氣行條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掣作掣。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五
  #1蛤:原作『鳩』,據顧本改。.
  #2成:原作『蛤』,據顧本改。
  #3官:顧本作『官』。
  #4然:原作『言』,據顧本改。
  #5故氣: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6破蕩:顧本作『被傷』。
  #7生長:原作『長生』,據顧本乙正。
  #8夫:原作『失』,據顧本改。
  #9收:顧本作『壯』。
  #10絡:原作『胳』,據文義改。
  #11拆:顧本作『坼』。
  #12則:原作『訓』,據顧本改。
  #13勝:原作『傷』,據顧本改。
  #14藏:顧本無『藏』字。
  #15凡,『生』,據顧本改。
  #16生:原作『心』,據顧本改。
  #17傷:原作『上』,據顧本改。
  #18溯:顧本作『件』。
  #19神:顧本作『在』。
  #20凝:原作『藏』,據顧本改。
  #21兆:原脫,據顧本補。
  #22至:原作『之』,據顧本改。
  #23放:顧本作『仿』。
  #24治:原作『始』,據顧本改。
  #25歲:顧本作『節』。
  #26雨:原作『谷』,據顧本改。
  #27氣:原脫,據顧本補。
  #28風:顧本作『氣』。下注文仿此。
  #29氣:原作鬥風』,據顧本改。
  #30勝:原作『騰』,據顧本改。
  #31氣:原作『脈』,據顧本改。
  #32得:原作『則』,據顧本改。
  #33明:原作『則』,據顧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