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戌歲氣化也。地中有濕,與燥不同,故乾毒之物不生化也。土制於水,故味鹹少化也。太陰之氣上承太陽,故其歲化甘與鹹也。甘熬,地化也。鹹租,天化也。寒濕不為大件,故問氣同而氣熱者應之。
  化淳則鹹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
  淳,和也。化淳,謂少陽在泉之歲也,火來居水而反能化育,是水鹹自守不與火爭化也。氣專,謂厥陰在泉之歲也,木居於水而復下化,金不受害,故辛復生化,與鹹俱王也。唯此兩歲,上下之氣無剋伐之嫌,故辛得與鹹同應王而生化也。餘歲皆上下有勝剋之變,故其中問甘味兼化以緩其制抑,餘苦鹹酸三味不同其生化也,故天地之問,藥物辛甘者多也。
  故曰: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
  上,謂司天。下,謂在泉也。司天地氣太過,則逆其味以治之。司天地氣不及,則順其味以和之。從,順也。
  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
  上取,謂以藥制有過之氣也,制而不順,則吐之。下取,謂以迅疾之藥除下病,攻之不去,則下之。內取,謂食及以藥內之,審其寒熱而調之。外取,謂藥熨令所病氣調適也。當寒反熱,以玲調之,當熱反寒,以溫和之。上盛不已,吐而脫之,下盛不已,下而奪之,謂求得氣過之道也。藥厚薄,謂氣味厚薄者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胃厚色黑大骨肉肥者,皆勝毒。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又按《異法方宜論》云:西方之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不衣而褐,薦華食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
  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
  下取,謂寒逆於下,而熱攻於上,不利於下,氣盈於上,則溫下以調之。上取謂寒積於下,溫之不去,陽藏不足,則補其陽也。傍取,謂氣并於左,則藥熨其右,氣并於右,則藥熨其左以和之,叉隨寒熱為適。几是七者,皆病無所逃,動而鈴中,斯為妙用矣。
  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凍而行之;治溫以清,玲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氣性有剛柔,形證有輕重,方用有大小,調制有寒溫。盛大則順氣性以取之,小軟則逆氣性以伐之,氣殊則主爻不容,力倍則攻之鈴以#23,是則謂湯飲調氣之制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熱因寒用,寒因熱用,爻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漬堅,可使氣和,可使鈴已。
  故消之制#24之,吐之下之,補之寫之,久新同法。
  量氣盛虛而行其法,病之新久無異道也。
  帝曰:病在中而不實不堅,且聚且散,奈何?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無積者求其藏,虛則補之,
  隨病所在,命其藏以補之?
  藥以桔之,食以隨之,
  食以無毒之藥,隨湯九以迫逐之,使其盡也。
  行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使畢已。
  中外通和,氣無流礙,則釋然消散,真氣自平。
  帝曰:有毒無毒,服有約乎?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下品藥毒,毒之大也。
  常毒治病,十去其七;
  中品藥毒,次於下也。
  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上品藥毒,毒之小也。
  無毒治病,十去其九,
  上品中品下品無毒藥,悉謂之乎#25。
  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大毒之性烈,其為傷也多。小毒之性和,其為傷也少。常毒之性,喊大毒之性一等,加小毒之性一等,所傷可知也。故至約爻止之,以待來證爾。然無毒之藥,性雖平和,久而多之,則氣有偏勝,則有偏絕,久攻之則藏氣偏弱,既弱且困,不可長#26也,故十去其九而止。服至約已,則以五穀五肉五果五菜,隨五藏宜者食之,已盡其餘病,藥食兼行亦通也。○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
  不盡,行復如法。
  法,謂前四約也。餘病不盡,然再行之,毒之大小,至約而止,叉無過也。
  必先歲氣,無伐天和,
  歲有六氣分主,有南面北面之政,先知此六氣所在,人脈至尺寸應之。太陰所在其脈沉,少陰所在其脈鈞,厥陰所在其脈弦,太陽所在其脈大而長,陽明所在其脈短而澀,少陽所在其脈大而浮。如是六詠,則謂天和,不識不知,呼為寒熱。攻寒令熱,脈不變而熱疾已生,制熱令寒,脈如故而寒病又起,欲求其適,安可得乎?夭枉之來,率由於此。
  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
  不察虛實,但思攻擊,而盛者轉盛,虛者轉虛,萬端之病,從玆而甚,真氣日消,病勢日侵,殃答之來,苦夭之興,難可逃也,悲夫!
  無致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所謂伐天和也。攻虛謂實,是則致邪。不識藏之虛,斯為失正。氣既死#27,則為死之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