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極,皆自傷也。怒發於肝,而反傷肝藏。
  悲勝怒;
  悲發而怒止,勝之信也。○新校正云:詳五志悲當為憂,蓋憂傷意,悲傷魂,故云悲勝#5怒也。
  風傷肝,
  亦猶風之折木也,風生於木而反折之,用極而衰。○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風傷筋。
  燥勝風;
  風自木生,燥為金化,風餘則制之以燥,肝盛則治之以凍,凍清所行,金之氣也。
  酸傷筋,
  酸寫肝氣,寫甚則傷其氣。《靈樞經》曰: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以此爾。走筋,謂宣行其氣速疾也。氣血肉骨同。○新校正云:詳注云《靈樞經》云,乃是《素問宣明五氣篇》於.文。按《甲乙經》以此為《素問》,王注云《靈樞經》者誤。
  辛勝酸。
  辛,金味,故勝木之酸,酸餘故勝之以辛也。
  南方生熱,
  陽盛所生。相火、君火之政也。太虛昏翳,其若輕塵,山川悉然,熱之氣也。大明不彰,其色如丹,鬱熱之氣也。若彤#7雲暴升,縱然葉積,乍盈乍縮,崖谷之熱也。
  熱生火,
  熱甚之氣,火運盛明,故日熱生火。火者,盛陽之生化也。熱氣施化則炎暑鬱燠,其為變極則墦灼消融,運乘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歲,則熱化不足。若乘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歲,則熱化有餘。火有君火、相火,故日熱生火,又云火也。
  火生苦,
  物之味苦者,皆始自火之生化也。甘物遇火,體焦則苦,苦從火化,其可徵也。
  苦生心,
  苦物入胃,化入於心,故諸癸歲則苦化少,諸戌#8歲則苦化多。
  心生血,
  苦味自心化已,則布化生血脈。
  血生脾。
  苦味營血已,自血流化,生養脾也。
  其在天為熱,
  亦神化氣也。暄暑鬱蒸,熱之化也。炎赫沸騰,熱之用也。歲屬少陰少陽在上,則熱化於天;在下,則熱行於地也。
  在地為火,
  光顯炳明,火之體也。繙燎焦然,火之用也。
  在體為脈,
  流行血氣,豚之體也。壅泄虛實,豚之用也。絡脈同。
  在氣為息,
  息,長也。在藏為心。心形如未敷蓮花天真之氣,中有九空,以引導天真之氣,神之宇也。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乘癸歲,則心與經絡受邪而為病,小腸府亦然。
  其性為暑,
  暑,熱也。心之氣性也。
  其德為顯,
  明顯見象,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德彰顯。
  其用為躁,
  火性躁動,不專定也。
  其色為赤,
  生化之物,乘火化者,悉表備赭丹之色,今南方之地,草木之上,皆兼赤色。乘癸歲,則赤色之物,兼黑及白也。
  其化為茂,
  茂,蕃盛也。新校正雲: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化蕃茂。
  其蟲羽,
  參差長短,象火之形。
  其政為明,
  明曜彰見無所蔽匿,火之政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正明曜。又按火之政明,水之氣明,水火異而明同者,火之明明於外,水之明明於內,明雖同而實異也。
  其令鬱蒸,
  鬱,盛也。蒸,熱也。言盛熱氣如蒸也。○新校正云:詳注謂鬱為盛,其義未安。按王冰注《五常政大論》云:鬱,謂鬱燠不舒暢也。當如此解也。
  其變炎爍,
  熱甚炎赫,爍石流金,火之極變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變銷爍。
  其青墦炳,
  繙嬌山川,旋及屋宇,火之災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災繙辮。
  其味為苦,
  物之化之變而有苦味者,皆火氣之所合散也。今南方之野,生物多苦。
  其志為喜。
  喜,悅樂也,悅以和志。
  喜傷心,
  言其過也。喜發於心而反傷心,亦由風之折木也。過則氣竭,故見傷也。
  恐勝喜;
  恐至則喜樂皆泯,勝喜之理,目擊道存。恐則水之氣也。
  熱傷氣,
  天熱則氣伏不見,人熱則氣促喘急。熱之傷氣,理亦可徵。此皆謂大熱也,小熱之氣,猶生諸氣也。《陰陽應象大論》曰:壯火散氣,少火生氣。此其義也。
  寒勝熱;
  寒勝則熱退,陰盛則陽衰,制熱以寒,是求勝也。
  苦傷氣,
  大几如此爾。苦之傷氣,以其燥也。若加以熱,則傷尤甚也。何以明之?飲酒氣促,多則喘急,此其信也。苦寒之物,偏服歲久,益火滋甚,亦傷氣也。暫以方治,乃同少火,反生氣也。○新校正云:詳此論所傷之旨有三,束方日風傷肝,酸傷筋;中央日濕傷肉,甘傷脾;西方日辛傷皮毛,是自傷者也。南方日熱傷氣,苦傷氣;北方日寒傷血,鹹傷血,是傷己所勝也。西方日熱傷皮毛,是被勝傷己也。几此五方所傷之例有三,若《太素》則俱云自傷焉。
  鹹勝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