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之後,則環姚穴也,正在牌樞後,故言刺□樞後也。環姚者,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13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毫針者,第七針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環跳在胖樞中,《氣穴論》云:在兩□厭分中,此經云刺樞中,而王氏以謂□樞之後者,誤也。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正言也。經不病則邪在絡,故繆刺之。若經所過有病,是則經病,不當繆刺矣。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手陽明,謂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葉者也,是謂商陽。據《中誥孔穴圖經》,手陽明脈中商陽、合谷、陽谿、偏歷四穴,并主耳聾。今經所指,謂前商陽,不謂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脈,手陽明脈,正當聽會之分,刺#14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據《甲乙》、《流#15注圖經》,手陽明脈中商陽、二問、三問、合谷、陽谿、偏歷、溫留七穴,并主齒痛。手陽明脈貫頰入下齒中,足陽明脈循鼻外入上齒中也。(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藏之問,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視其脈,出其血,問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脈者、則刺之如此數。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
  若病繆傳而引上齒,齒唇寒痛者,刺手背陽明絡也。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瘠,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瘠,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謂第二指厲兌穴也。手大指次指,謂商陽穴,手陽明井也。《針經》曰:齒痛不惡清飲,取足陽明。惡清飲,取手陽明。○新校正云:詳前文邪客足陽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誤剩次指二字,當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
  手少陰,真心脈。足少陰,腎脈。手太陰,肺脈。足太陰,脾脈。足陽明,胃脈。此五絡皆會於耳中,而出絡左額角也。
  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問而如死尸,身脈猶如常人而動也。然陰氣盛於上,則下氣重#16上而邪氣逆,邪氣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五絡閉結而不通,故其狀若屍也。以是從厥而生,故或日屍厥。
  刺其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謂隱白穴,足太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刺足心,
  謂涌泉穴,足少陰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
  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瘠,
  謂第二指足陽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厲兌穴法。
  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
  謂少商穴,手太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刺手心主,
  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刺手心主,詳此五絡之數,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絡。未會王冰相隨注之,不為明辨之旨也。
  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瘠,立已。
  謂神門穴,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17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
  言使氣入耳中,內助五絡,令氣復通也。當內管入耳,以手密厚之,勿令氣泄,而極吹之,氣蹙然,後絡脈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隱居云:吹其左耳極三度,復吹其右耳三度也。
  鬢其左角之髮方一寸墦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髮,是五絡血之餘,故釁之。墦治,飲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藥,勢又炎上而內走於心,心主脈,故以美酒服之。(鬢,音易。)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四時刺逆從論篇
  厥陰有餘病陰痹,
  痹,謂痛也。陰,謂寒也。有餘,謂厥陰氣盛滿。故陰發於外,而為寒痹。○新校正云:詳王氏以痹為痛,未通。
  不足病生熱痹。
  陰不足,則陽有餘,故為熱痹。
  滑則病狐疝風,澀則病少腹積氣。
  厥陰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又其絡支別者,循經上睪結於莖,故為狐疝少腹積氣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與狐同,故曰孤#18疝。一日狐疝,謂三焦孤府為疝,故日孤疝。
  少陰有餘病皮痹隱斡,不足病肺痹。
  腎水逆連於肺母故也。足少陰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有餘病皮痹隱秒,不足病肺痹也。
  滑則病肺風疝,澀則病積沒血。
  以其正經入肺貫腎絡膀胱,故為肺疝及積波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