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凍:原作『東』,據頗本改。
  #4勝:原作『端』,據顧本改。
  #5陰:原作『音』,據顧本改。
  #6脈;原作『止』,據顧本改。
  #7股:原作『服』,據顧本改。
  #8痛:顧本作『動』。
  #9腰:原作『要』,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齊論篇
  黃帝問日:願聞刺淺深之分。
  謂皮肉筋脈骨之分位也。
  岐伯對日: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帝日: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是皆謂遣邪也。然筋有寒邪,肉有風邪,脈有濕邪,皮有熱邪,則如是遣之。所謂邪者,皆言其非順正氣而相干犯也。○新校正云:詳此謂刺淺不至所當刺之處也,下文則械其太深也。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謂之反也。
  此則誡過分大深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刺如此者,是謂傷,此皆過,過叉損其血氣,是謂逆也,邪鈴因而入也。
  刺禁論篇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岐伯對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
  肝象木,王於春,春陽發生,故生於左也。
  肺藏於右,
  肺象金,王於秋,秋陰收殺,故藏於右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肝為少陽,陽長之始,故日生。肺為少陰,陰藏之初,故日藏。
  心部於表,
  陽氣主外,心象火也。
  腎治於裹,
  陰氣主內,腎象水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為五藏部主,故得稱部。腎間動氣,內治五藏,故日治。
  脾謂#1之使,
  營動不已,糟粕水穀,故使者也。
  胃為之市。
  水穀所歸,五味皆入,如市雜,故為市也。
  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鬲肓之上,氣海居中,氣者生之原,生者命之主,故氣海為人之父母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下鬲上為肓,心為陽父也,肺為陰母也,肺主於氣,心主於血,共榮衛於身,故為父母。
  七節之傍,中有小心。
  小心,謂真心神靈之官室。○新校正云:按《太素》小心作志心。楊上善云:脊有三七二十一節,腎在下七節之傍,腎神日志,五藏之靈皆各為神,神之所以任,得名為志者,心之神也。
  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從,謂隨順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順之則福延,逆之則咎至。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心在氣為噫。
  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肝在氣為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語作欠。元起云:腎傷則欠,子母相感也。王氏改欠作語。
  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腎在氣為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六日作三日。
  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肺在氣為咳。
  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
  脾在氣為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十日作十五日。刺中五藏,與《診要經終論》并《四時》逆從論相重。此叔五藏相次之法,以所生為次,《甲乙經》以心肺肝脾一腎為次,是以所克為次,全元起本曹文則錯亂無次矣。
  一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膽氣勇,故為嘔。○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刺中膽下又云:刺中鬲者,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死。
  刺駙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附,為足附。大脈,動而不止者,則胃之大經也。胃為水穀之海,然血出不止,則胃氣將傾,海竭氣亡故死。
  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面中溜脈者,手太陽任脈之交會。手太陽脈,自額而斜行,至目內毗。任脈自鼻□兩傍上行,至童子下,故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
  腦戶,穴名也。在枕骨上,通於腦中。然腦為髓之海,真氣之所聚,針入腦則真氣泄,故立死。
  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
  舌下脈,脾之脈也。脾脈者,俠咽連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則脾氣不能營運於舌,故□不能言語。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布絡,謂當內踝前足下空處布散之絡,正當然谷穴分也。絡中脈,則衝脈也。、衝脈者,并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則腎脈與衝脈氣并歸於然谷之中,故為腫。
  刺中大脈,令人仆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