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魂魄各守所司,澹然不動,則可以內視無形,反聽無聲。志慮定#11,太虛至,神明千萬往來歸於己也。
  以觀天地開闢,知萬物所造化,見陰陽之終始,原人事之政理,不出戶而知天下,不窺牖而見天道,不見而命,不行而至。
  唯神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能知於不知,見於不見,豈待出戶牖閥之,然後知見哉。固以不見,而命不行而至也。
  是謂道知,以通神明,應於無方而神宿矣。
  道,無思也,無為也。然則道知者,豈用知而知哉。以其無知,故能通神明,應於無方,而神來舍矣#12。宿,猶舍也。
  分威法伏熊。
  精虛動物謂之威,發近震遠謂之分。熊之搏擊,鈴先伏而後動,故分威法伏熊。
  分威者,神之覆也。
  覆,猶衣被也。震神明衣被,然後其職#13可分也。
  故靜固志意,神歸其舍,則威覆盛矣。
  言致神之道,鈴須靜意固志,自歸其舍,則神之威覆隆盛矣。舍者,志意之宅也。
  威覆盛,則內實堅。內實堅,則莫當。莫當,則能以分人之威,而動其勢如其天。
  外威既盛,則內志堅實。表裹相副,誰敢當之,物不能當之。物不能當,則我之威分矣。威分動,則物皆肅然,畏其人之若天也。
  以實取虛,以有取無,若以鎰稱珠。
  言威勢既盛,人物肅然,是我實有而彼虛無。故能以我實取彼虛,以我有取彼無。其#14取之也,動爻相應,猶稱珠以成鎰。二十四銖為鎰者也。
  故動者必隨,唱者必和。撓其一指,觀其餘次,動變見形,無能間者,
  言威分勢震物猶風,故能動叉有隨,唱叉有和。但撓其指,以名呼之,則韋物畢至,然徐徐以次,觀其餘眾,猶性安之,各令得所。於是風以動之,變以化之,猶泥之在鈞,韋器之形自見。如此,則天下樂,推而不厭,誰能問之也。
  審於唱和,以問見問,動變明而威可分。
  言審識唱和之理,故能有問爻知。我既知問,亦既見問,即能問,故能明於動變而威可分者。
  將欲動變,必先養志,伏意以視問。
  既能養志,伏意視之其問,則變動之衍可成矣。
  知其固實者自養也,讓己者養人也。故神存兵亡,乃為之形勢。
  謂自知志意固實者,此可以自養也。能行禮讓於己者,乃可以養人也。如此,則神存於內,兵亡於外,乃可為之形勢也。
  散勢法驚烏。
  勢散而後物服,猶烏擊禽獲。故散勢法驚烏也。
  散勢者,神之使也。
  勢由神發,故勢者神之使。
  用之,必循問而動。
  無問,則勢不行,故用之,叉循問而動。
  威肅內盛,推問而行之,則勢散。
  言威敬#15內盛行之,又因問而發,則勢自然而散矣。
  夫散勢者,心虛志溢。
  心虛則物無不包,志溢則事無不次,所以能散其勢。
  意失#16威勢,精神不專,其言外而多變。
  志意衰微而失勢,精神挫鈕而不專,則言疏外而譎變。
  故觀其志意為度數,乃以揣說圖事,盡圓方,齊長短。
  知其志意隆替,然後可為之度數。度數既立,乃後揣說之。圖其事也,叉盡圓方之理,齊#17短長之用也。
  無則不散勢。散勢者,待問而動,動勢分矣。
  散不得問,則勢不行。故散勢者待間而動。動而得問,勢自分矣。
  故善思問者,必內精五氣,外視虛實,動而不失分散之實。
  五氣內精,然後可以外察。虛實之理不失,則問叉可知。有問鈴知,故能不失分散之實也。
  動則隨其志意,知其計謀。
  計謀者,志意之所成。故隨其志意鈴知其計謀也。
  勢者利害之央,權變之威。勢敗者不以神肅察也。
  神不肅察,所以勢敗。
  轉圓法猛獸。
  言聖智之不窮圓之無止,猛獸。轉圓者事至,若轉圓之無止。轉猶獸威無盡。
  轉圓法無窮之計。無窮者之心以原不測之智心術。
  聖心若鏡,物感斯應,故不測之智、心衍之要可通也。
  而神道混沌為一義無窮。以變論萬義#18類,說
  既以聖心原不測混沌,妙物杳冥變,說無窮之義也。
  智略計謀,各有形容或陽,或吉或凶,必有聖人以不測之智而通,通心衛,故雖神道,而能類其萬類之或圓或方,事類不同然後謀興。
  謀興或陰然後事濟。事無常准,故形容不同,圓者運而無窮,方者止而有分,陰則港謀未兆,陽則功用斯彰#19,吉則福至,凶則禍來。兀此事皆反覆#20。故日事類不同者也。
  故聖人懷此之用,轉圓而求其合。
  此謂所謀圓方以下六事,既有不同,或多乖謬。故聖人法#21轉圓之思,以求順通合也。
  故興造化者為始,動作無不包大道,以觀神明之域。
  聖人體道,以為用其動也,神其隨也。天故興造教化其功,動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