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張二兮,正陽離南午。
  火,數二。朱烏,火之精。正陽離南午,謂陽沒復陰生也。
  三者俱來朝兮,家屬為親倡。
  三為青龍、白虎、朱雀。青龍者木,白虎者金,朱雀者火,三物相親,同為伴倡也。
  本之但二物兮,末之#22為三五。三五之#23與一兮,都集應二所。
  二物為金、水,三為水、火、土。土之數五,水之數一,火數二。二與一為三,即是三五也。一者是器中之水,二即金水之謂。集會器中,唯此三物耳。
  治之如上科兮,日數亦取甫。
  擣治之法,文武火候,一如上經文,不再說。
  先白而#24後黃兮,赤黑達.表裹。
  金水相和,狀貌如此。
  名曰第一鼎兮,食如大稻米#26。
  即黃帝第一鼎也。日食稻米,三年成道。
  自然之所為兮,非有邪偽道。
  稟自然而為,非邪偽之道能致也。
  若#27山澤氣相蒸兮,興雲為風雨#28。泥竭遂#29成塵兮,火滅化#30為土。若蘗以染黃#31兮,似藍成綠組。皮革煮成#32膠兮,麴孽#33化為酒。同類易施功兮,非種難為巧。
  以汞投鉛,黃芽自出。以芽投汞,還丹自成,是其種也。取諸石藥,使水為金,非類不同,徒施功巧,終無成之也。
  唯斯之妙術兮,審諦不誑語。傳於億後代兮,昭然如#34可考。
  魏公恐後人不信,重此自明也。
  煥若星經漢兮,禺如水帶海#35。
  星入漢中,煥然明白。水流潮海,心景之光。言水之得金,狀貌如斯也。
  思之務令熟兮,反覆視上下。千周燦燦兮#36,萬褊將可睹。神明或告人兮,魂靈乍#37自悟。操端#38索其緒兮,必得其門戶。天道無適莫兮,常傳於#39賢者。
  皇天無親,唯德是輔。至誠不歇,神叉自來。神衣白衣,循上從下。
  《參同契》者,敷陳梗築。不能純一,泛濫而說#40。纖微未備,闊略#41髻霏。今更撰錄,補塞遺脫。潤色幽深,鉤援相連#42。旨意等齊,所趨#43不悖。故復作此,命#44《五相類》,則大《易》之情性盡矣。各如其度。
  古人則辭寡意深,今人乃辭多而義寡。魏公恐學者難悟,故潤色於其中,更撰《五相類》以證其《易》道。《五相類》者,以五行相類也。
  黃老用究,較而可御。爐火之事,真有所據。
  中央黃老君,自然之衛。爐火象自然,以為之,豈無據?以真言之,黃老是土,土鎮壓水,不能飛耳。
  三道由一,俱出徑路。
  三道,謂金、水、火。五行相生,皆從一起,故云由其徑路耳。
  枝莖華葉,果實垂布。正在根株。不失其素。誠心所言,審而不誤。
  根株者,金水也。其餘雜說,盡是枝條華葉,不足取也。
  象彼仲冬節,竹木皆摧傷,佐陽詁賈旅,人君深自藏。
  冬至之日,陰氣傷物,先王以是日閉關,商旅不行,順候也。仲冬,謂十一月也。
  象時順令節,閉口不用談。
  以土實器,不使開張。
  天道甚浩廣,太玄無形容。虛空#45不可睹,匡郭以消亡。
  太玄虛寂,不得見其形容。中為積郭,消亡而凝結。太玄虛寂,即是寥廓虛無。積郭消亡,即是金水之謂也。
  謬誤失事緒,言還自敗傷。
  謬誤之中,即失金水之事緒也。
  別序斯四象,以曉後生盲。
  四象,謂乾、坤、坎、離,亦謂之金、木、水、火四象也。
  魯國#46鄙夫,幽谷朽生。挾懷朴素,不樂#47歡榮#48。柄遲僻陋,忽略利名#49。執守恬淡,希時安平。
  乃謂北海徐從事。《參同契》起於徐公之作矣。
  晏然閑居#50,乃撰斯文。
  即魏公自謂也。
  歌詠#51大《易》,三聖遺言。
  大《易》,言《易》道。三聖,謂伏羲、文王、孔子也。
  察其所趨#52,一統共論。
  三聖定《易》道,更無差別也。
  務在順理,宣耀精神。神化流通。四海和平。
  陰陽不測之謂神。陰陽詞和,四海自然清。
  表以為歷不煩。萬世可循。序以御政,行之不煩。
  魏公潤色之後,則可循而行之。
  引內養性,黃老自然。含德之厚,歸根反元#53。
  黃老有自然之衛,即道之本元,亦道之源也。黃土不動,可謂自然也。
  近在我形#54,不離已身。
  我形,謂金。金之不離已身也。
  抱一母舍,可以長存。
  一者,水也。金抱於水,故得長生,是為母舍也。
  挺除武都,五石#55棄捐。
  雄黃出武都山。五石,謂雲母、譽石、磁、硫、雄黃之類,須棄之,即還丹自然成。
  審用成物#56世俗所珍。羅列三條,枝莖相連。
  三條,謂金、水、火。唯此三物還丹。既成則世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