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矣!.至上弦之前,陰陽各半,則三陰三陽未交也。上弦之後,則陽氣壯盛,而索乎陰,至於十五,則上三陰俱交而為陽。自十六以後,則娠之壯,女復索乎陽,至於下弦之前,三陽俱化為陰,而三陰三陽,至是始判而為二矣!.故自上弦而至下弦,皆為混沌相交接之際,修煉之士,則因上弦以後之盛陽,而收半斤之金;因下弦以前之壯女,而收半斤之水也。半斤者八兩,一兩二十四銖,故合十六兩之銖,可以當乎《易》全之爻矣!.及其金水既合,化而為一,於神室之內,又當象陰陽消長之數,發火以煉之,則金丹之所由成也。其日火金相運,推而下者,皆行而不已之謂也。
  右第十章
  於是元君始煉汞,神室含洞虛,玄白作金公,巍巍建始初。冠三五以相守,飛精乃濡滋。
  《同契》以乾坤比神室,謂上下釜也。汞生於離,鉛生於坎,相與為夫婦,亦《關睢》后妃正夫婦之本始也。三五乃坎離也,飛精濡滋,而後得以相守,亦猶夫婦之相合,亦鈴自元年而始也。
  右第十一章
  玄女演其序,戊己貴天符,天符道漸,剝難以應玄圖,故演作丹意,乾坤不復言。
  戊己即坎戊離己也,天符即發為六十卦,以應三十日內陰陽之消長也。然陽氣至於三十日,則剝盡矣!使其終於盡剝,則不足以為玄圖之用也。惟其運轉無窮,無往不復,如是故可以演作丹衍之用。在人之身,則首為乾,腹為坤,心為離,腎為坎,除此四卦不甩,而即用六十卦為天符矣!.故戊己乾坤不復言。
  右第十二章
  丹砂流汞父,戊己黃金母,鍾律還二六,斗樞建三九,赤童戲朱雀,變化為青龍。坤初變成震,三日月出庚,東西分卯酉,龍虎自相尋。坤再變成兌,八日月出丁,上弦金半斤。坤三變成乾,十五三陽備,圓照束方甲,金水濕太陽。赤髓流為汞,姥女弄明鐺。
  右第十三章
  月盈自合虧,十六運將臧,乾初缺成巽,平明月見辛。乾再損成艮,二十三下弦,下弦水半斤,月出於丙南。乾三變成坤,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月沒於乙地。坤乙月既晦,土木金將化,繼坤生震龍。
  砂汞即第七段,謂坎離也,前言坎離冠七十二石之長,故此為黃金母,乃諸丹石,皆自離坎而生,故日萬象憑虛生是也。十二律,年火也,斗樞首指辰,末指戌,故日建三九。赤童,心神也;朱雀,火神也,青龍東方震卦也。
  右第十四章
  乾坤括始終,如上三十日,坤生震兌乾,乾生巽艮坤。八卦列布曜,推移不失中,調火六十日,變化自為證。
  乾坤括始終者,其初也朱有天地,則混然一太空耳。及其陽氣始萌於太空之中,亦猶坎生於純坤中矣!.故坤終而坎始也。及坎之上生化為震兌,以至為乾,則輕清之體成於上矣!.自陽氣一極,而陰氣已萌於純陽之中,亦猶離之生於純乾中矣!故乾終而離始及,離之下降,化為巽艮,以至於坤,則重濁之質,凝於下矣!.此天地之所由成也。但此經以為調火六十日,則不如《同契》之朝暮屯蒙,以至既未,至晦爽,為合造化矣!
  右第十五章
  神室有所象,雞子難為容,五嶽峙潛洞,際會為樞轄。發火初微溫,亦如爻動時,上戴黃金精,下負坤元形,中和流汞情,參合應三才。乾動運三光,坤靜含陽氣,神室用施行,金丹然後成。可不堅乎煉化之器,包括飛凝,開合靈戶,希夷之府。
  五嶽,五臟也;洞者,言有所藏也。黃金精,即乾元而在上者;坤也,即地形而在下者。流汞者,五金也;三光者,離日坎月五星也,故《同契》云河圖文,即天文也,地形,即坤元也。人心察乎天地,而探取丹藥也,皆謂三才。器府,丹也。
  右第十六章
  造化泉窟,陽氣發坤,日晷南極,五星連珠,日月合璧,金砂依分,呼吸相應。
  泉窟,腎部也,坎屬腎,即一陽始萌於純陰之中,在月為建子,在時為半夜,故當五星連珠之時,謂五臟寶生也。然後於日月合璧之後,依分定其銖兩,以收砂汞入於神室也。於日則言呼,於月則言吸,《黃庭》日出日入月呼.吸存是也。
  右第十七章
  華蓋上臨,三台下輔,統錄之司,當密其固,詁責能否。
  華蓋者,乃人君於此而臨下,謂乾居首上,以號令天下也。台輔者,坎離之奉行君命,以輔弼之,統錄之,司各掌所部,恐其漏泄也。亦當察其能否而用之,謂吐故納新也。
  右第十八章
  火煉中宮土,金入北方水,土水金三物,變化六十日,自然之要,光存沒亡。或土數多,分兩違則,或水銖不定,同處別居。剛柔抗行,不相涉入,非火之咎,譴責於土。土鎮中宮,龍罩四方。
  火鍊中官土,即心液出而與脾液相會,則化為土也。金,肺液也,入玄牝之門,而與腎液相會,則為入。北方,水也,故土水金三物,先存於三府之間,而後入於丹田之內,則化為金丹矣!.故日後亡。有如土數或太多,水數或不定,則剛柔相抗,雖同居一處,而終不能相入,故日別居。此非火之不能煉成金丹,實土數太多之答也。惟土數得宜,則龍虎鉛汞四者,始能